繁體小說 > 玄幻魔法 > 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 > 第135章 律師,出軌後如何在離婚的時候多分錢?

第135章 律師,出軌後如何在離婚的時候多分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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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雲區分局,民警老劉正在打著哈欠看手中的案件材料。

這裡要注意,老劉是刑警沒錯,稱呼民警也沒錯,民警不是民事警察的意思,而是人民警察的簡稱。

各個警種裡麵,刑警聽著挺好,但說起來就是特彆鍛煉人。

隻要聽到鍛煉人你就明白這個工作的情況了,有人形容說是出不完的差,熬不完的夜,整不完的卷宗和報不完的差旅費。

當然,還有很快就能掉完的頭發。

像是老洪那樣的頭發可是會引人嫉妒的,大家都掉頭發,憑什麼你還能那麼多,給我禿!

正當老劉準備喝口水的時候手機響了,拿起來一看有點奇怪,那位周律師打電話了。

之前那案子不是已經辦完了嘛,在對方的一手操作下,無罪不起訴。

之前說的“苦一苦公安的同誌”,你以為苦的是誰,不就是他這個承辦民警嘛。

一邊想著,老劉一邊接通電話:“喂周律師,有什麼事嗎?”

一般律師的電話他不可能存著,但周雲在京海比較特殊。

電話那邊周雲的聲音響起:“是劉警官嘛,你好你好,我這邊找您想報個案,您看方便嗎?”

老劉聞言眉頭皺起道:“報案啊,你直接打報警電話或者去派出所報案就行的。”

分局門口,周雲笑道:“是這樣的,這個案子比較特殊,就是之前那個敲詐勒索案,我的當事人無罪了。”

“然後我在做民事訴訟的過程中發現了一些證據,就是之前的敲詐勒索可能會是對方誣告陷害,所以您看……”

之間的敲詐勒索案可能是誣告陷害?

老劉一下子不困了,站起來道:“周律師你確定嗎?你在門口是吧,等會我馬上出去。”

如果是其他案子也就罷了,但要真的是誣告陷害,那他必須得趕緊接手!

不然傳出去了肯定要受到影響的,畢竟……之前的案子他們這邊已經移送了。

老劉一路來到分局門口,隨即就看到了門口的靚仔。

“周律師,你就帶著這個包是吧?”

老劉一邊說一邊開始左右看,還跑到分局大門外開始瞅。

周雲有點奇怪道:“劉警官,我當然就帶了這個包,你這是找什麼呢?”

“找麵包車啊,你上次去新廣分局報案可是開了兩輛麵包車過去,那邊的老洪早就把這事說了無數次。”

周雲頓時哭笑不得:“劉警官,我就做了那麼一次,這次真沒有,就這些。”

好吧,老劉終於不找了,拿過證據隨即帶著周雲往裡走。

到了辦公室坐下,給周雲倒了一杯水,然後自己開始看證據,看了一會便眉頭皺起,隨即道:

“周律師,你的想法就是,這兩人一起合謀誣告陷害對吧?”

周雲點點頭:“劉警官,現在我手裡的證據當然沒辦法證明,但這裡麵的疑點太大了。”

老劉聞言同樣臉色嚴肅道:“對啊,疑點太大了,怎麼會這麼巧呢……”

作為一個刑警,而且是快要禿的刑警,老劉同樣有著很強的職業敏感性。

為什麼周雲要直接來找他報案,就是因為他一手辦了這個案子,所以很了解案件情況。

這會老劉在辦公室裡來回走著,又點了一根煙。

猛猛地抽了幾口後開口道:“周律師你稍等一下,我去和法製辦那邊說一說,這個案子可以立,我這邊先受理了。”

單一的證據不能說明什麼,但是這些證據加在一起就有點問題了。

老劉出去,周雲坐在那裡喝茶,有人來了還打個招呼,一副自來熟的樣子。

不認識無所謂,但一說名字就都知道,京海政法係統,周雲是真的有名。

大概一個多小時後老劉回來了,手裡拿著受理回執。

立案比較麻煩,因為隻要立了案就要錄入係統,後麵如果沒有問題想撤案就會很麻煩。

周雲帶著回執離開,接下來安心做離婚案就行。

又是兩天的時間過去,分局來了電話,劉嘉樂、吳玉芳誣告陷害案已經立案。

與此同時,另一邊的吳玉芳也接到了南雲區法院的傳票。

因為周雲通過調查已經拿到了足夠的證據,所以案件要開庭了。

劉嘉樂家裡,兩人現在已經沒了運動的心思,因為隨著傳票一起送過來的還有新的證據。

以及追加劉嘉樂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決定書。

“怎麼辦,他們是怎麼知道這些保險給你買的,這怎麼查到的!”

吳玉芳已經慌了,她為了轉移這些財產特意谘詢了很多人,結果沒想到對方居然還是能查到!

劉嘉樂坐在沙發上皺著眉頭道:“不要怕,這有什麼好怕的,知道又咋了。”

“那個小朱不是說了嘛,保險避債,就算他們知道了也沒辦法,法院不可能判他贏,判贏了也沒辦法執行。”

吳玉芳聞言稍微冷靜了一點:“那這個官司咋辦,要不要請律師啊?”

“要請你自己請,我可沒錢,那些律師就知道收錢,一個兩個的屁用不頂!”劉嘉樂很是不爽道。

說起來,雖然他很討厭那個姓周的律師,但不得不說,對方是真的厲害……

要是他能請到那樣的律師就好了。

旁邊的吳玉芳不說話了,要真的離婚了,她就沒辦法像以前那樣大手大腳,手裡的錢花了就沒了。

因為她之前就是全職在家帶孩子的,太閒了,所以和劉嘉樂搞到了一起。

但不請律師的話自己也知道自己沒理,想了半天還是決定在網上找個主播什麼的谘詢一下。

花小錢辦大事嘛。

當天晚上,吳玉芳就開始找主播了,一些沒有人的律師也願意連麥,然後她的問題就是:一不小心出軌了,怎麼在出軌的情況下多分財產。

主播:“???”

雖然心裡各種吐槽,但考慮到吳玉芳給刷了一點禮物,所以還是給出了答案。

“就說你生孩子帶來了很大的病痛,而且照顧孩子做家務,在家庭中付出特彆多,之後也不好找工作,理應拿到經濟補償。”

“至於出軌這個,你同樣可以說你因為對方長期的不顧家,對你的關心不夠,所以才出軌,這是事出有因的……”

律師嘛就這樣,你給我錢,我保證能給你想出借口來。

吳玉芳聽得很認真,對啊,我就是照顧家庭照顧孩子很多,這可是犧牲了我的工作,對方必須給我一定的經濟補償。

當然,律師給出最重要的建議就是,說雙方感情還沒破裂,不要離婚。

因為吳玉芳沒有工作,隻要婚姻持續一天,她離婚能拿到的錢就越多。

聽到這話,吳玉芳連連點頭,這說的太有道理了。

與此同時,另一邊,周雲笑道:“感情沒破裂?如果都已經合謀要讓丈夫去坐牢了,這算不算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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