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李母就寵愛大女兒,無視小女兒,原本以為這八年來,大女兒不在她身邊儘孝,隻有小女兒孝順她,她的母愛會偏向小女兒。
可李紅春坐牢後,李母仿佛受到了刺激似的,當年對大女兒的專寵又回來了。
自始至終,大女兒都是她的心肝寶貝。
而小女兒,就是一根小草,無論對她有多好,都不受她待見。
不是說,越是被父母寵愛的孩子越不孝,越是不被父母看重的孩子越孝順,李紅春和李元春就是這樣。
然而,元春可不是原主。
在情感上,元春對李母沒有母女之情,李母拎不清,非要把李紅春的事情算在她頭上,她可不慣著她。
大不了,以後離李母遠著點。
不過,李大哥李二哥兩家人還不錯,元春照常跟他們來往的親近,保姆做了什麼好吃的,她都會讓司機給兩個哥哥家裡送一份過去。
有時候,她也會買幾斤牛羊肉,鹵好了,讓司機給李父送去吃。
李母膈應牛羊肉有味兒,從來不吃牛羊肉,所以元春故意每次都是買牛羊肉,還做好,給李父吃。
一次兩次還好,次數多了,李母心理就不得勁兒了。
等過年過節,元春再回娘家,李母就會故意當著元春的麵摔摔打打,罵罵咧咧,指桑罵槐。
但元春當聾子,當作什麼都沒聽到。
李母也不敢一直罵,她都是背著李父罵,如果被李父聽到了,李父就會指著她的鼻子罵她老糊塗。
李母受了委屈後,就會去探望李紅春,跟李紅春哭訴李父喪良心,哭訴元春不孝,是白眼狼……
每次看望李紅春,李母都要大吐苦水。
李紅春就會給她洗腦,讓她認為,她的四個孩子隻有李紅春一個人孝順她,其他三個孩子都不孝順她。
李紅春還給她洗腦,讓她從其他三個孩子手裡多要錢,找各種名義要錢,要到手的錢都存進銀行,等她出獄後給她花用。
不然,人家都賺大錢,她還在坐牢。
以後四個兄妹中,都是有錢人,隻有她一無所有。
李紅春不斷地給李母洗腦,李母還真的找各種借口,朝元春和李大哥李二哥要錢,但元春借口她是外嫁女,用不著給父母養老,除了過年過節的錢外,她不會再多給李母一分錢。
李母要了幾次,沒要到後,就專門薅李大哥李二哥的羊毛。
被薅了幾次後,李大哥李二哥也意識到母親的不對勁,母親花錢太厲害了,於是,兄弟兩人仔細一查,就查到了李紅春的頭上。
於是,兄弟兩人開始在李母麵前哭窮,孩子大了,讀書費多了,菜價貴了等等……
總之,就是沒錢。
於是,十二年後,表現良好的李紅春提前出獄後,問李母要錢,李母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私房三千塊錢。
這時候,已經是九七年,三千塊錢不算多,但在農村也不算少,這時普通員工的工資一個月也才三百塊錢。
“媽,怎麼才三千塊錢,我都打聽了,城裡一套房子要十多萬,你給這點錢,也不夠買房子,你難道要我住大街上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