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的十月份,很涼快,早晚都要穿外套,係圍巾。
元春采購滿足了,就拎著大包小包,打車回了林家。
元春沒再去醫院,林國文去醫院沒看到她,氣的把白天的事說給王彩華聽了。
得知丈夫給了兩千塊錢給元春,王彩華心疼的,一晚上沒睡著覺。
第二天,王彩華出院了,不過她沒回家,留在醫院照顧林振飛。
司機去醫院把林嬌嬌接回家,沒過多久,林嬌嬌又拎著廚師做的盒飯,讓司機送去了醫院。
第三天,林嬌嬌上學去了。
送盒飯的活,落在了元春的身上。
元春拎著盒飯,進了病房,笑嗬嗬的跟林家母子打招呼,“媽,哥哥,吃飯了。”
林振飛身體虛弱,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他隻是厭惡的看了元春一眼,就轉過頭去。
元春也不在意。
她把飯盒,放在桌子上,就借口上廁所,離開病房。
半個小時後,她去病房拿飯盒,一句話也沒跟林振飛說。
王彩華叮嚀她,“晚上讓劉姐燉點鴿子湯給我們喝,再煮點瘦肉豬肝粥,是補血的。”
“知道了,媽。”
元春拎著空飯盒,坐上車,讓林家司機送回家。
晚上,劉姐準備了鴿子湯和瘦肉豬肝粥,元春讓司機自己送去醫院,她在家看一部新出的家庭倫理劇。
兩天後,王彩華也要去上班,想讓元春去醫院照顧林振飛,林振飛發脾氣道,“媽,我不要看到那個賤丫頭,你讓曹叔叔來照顧我。”
曹叔叔就是林家司機,另一個司機姓李,李司機是林國文的專屬司機,曹司機則是王彩華和兩個孩子的司機。
王彩華道,“曹叔叔也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時照顧你,媽給你請兩個看護吧?”
“行,隻要彆讓我看到那個賤丫頭就行。”林振飛一臉嫌惡道。
王彩華也不喜歡親生女兒,特彆是得知元春還去林氏集團找林國文要錢後,她就更不喜歡元春。
可人都接回來了,總不能再送回去吧。
接下來半個月,元春一直在家裡吃吃喝喝睡睡,看看電視,直到林振飛出院前兩天,王彩華突然對她說,“元春,你也這麼大了,也不能一直呆在家裡什麼也不乾,我跟你爸商量了,讓你進廠做工去。”
“也不是你爸不想給你找個好工作,隻是你沒文化,也不認識字,也隻能進廠做工人。”
“那家廠子,也是你爸的朋友開的,你去了,對方看在你爸的麵子上,能多照顧點你,不過那廠子生意好,要經常加夜班,為了你的安全,以後你都在廠裡吃住,等放假了,你就回來看看我們。”
這是看她做不成器官供體,就要把她趕出這個家門?
元春嗬嗬冷笑。
不過,她也不想跟林家人演戲下去了。
原主的願望是離開林家,獨自生活。
但林家夫妻也彆想這麼容易就把她趕出去,她當即就冷笑道,“媽,我爸好歹也是千萬富翁,是大企業家,我身為我爸的親生女兒,你們讓我進廠去做工人,一個月賺一百塊工資,好說也不好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