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亞麻呆滯了。
旁聽席上的一大幫家屬也亞麻呆住了!
臥槽!
不是你他媽的這麼玩是吧?
在法庭上玩激將法!
媽的!
玩戰術的心眼子都臟啊!
原告徹底氣急敗壞了!
“路一鳴!我特麼的ni的……”
原告的親切的問候還沒結束,就已經被檢查給直接叉出去了。
旁聽席上的家屬一個個對著路一鳴怒目而視!
那表情,簡直恨不得把路一鳴他們給生吞活剝了!
但他們一個個隻能敢怒不敢言!
因為他們也怕自己被叉出去!
要是他們都被叉出去的話,這個案子他們就輸定了啊!
缺席審判,那就是在被告缺席,或者拒不開庭的情況下,直接宣判!
但如果是原告缺席呢?
那就直接視作原告撤訴了!
一旦撤訴,他們作為原告如果沒有新的證據或者訴求的話,基本上就沒有再起訴的可能!
路一鳴就徹底“逍遙法外”了!
所以他們就算知道蘇清貴的操作很下賤,他們也隻能忍下來!
一切,都是為了勝利。
“臥槽!牛批!路一鳴請的這個律師戰鬥力可以啊!直接把對方問的情緒崩潰了!”
“666666,我隻能說真是6到飛起了,他罵的是真臟啊!”
“關鍵他說的又是真的,你說這氣不氣,原告確實死了爹了,等於是反複揭原告的傷疤,原告怎麼可能不生氣。”
“講道理,要是我坐在原告那個位置上,就算沒有發飆,也感覺有一種被惡心到的無力感!”
……
【收獲震驚值+999999】
直播間無數網友們都驚呆了,紛紛刷起了彈幕。
就連坐在旁聽席的慕夏他們都震驚了!
臥槽!
這尼瑪隨便拉來的一個不入流的小律師,戰鬥力竟然這麼恐怖!
這還得了!
慕夏他們甚至都懷疑人生了!
那他們之前花這麼高的價格請那些大律師的意義在哪裡?
看他們裝腔作勢嗎?
雖然蘇清貴給慕夏的感覺依舊不夠專業,但就剛才的辯論和戰術而言,已經完全入了慕夏他們的法眼!
慕夏甚至已經開始讓人力部門的同事去調查關於蘇清貴的個人資料了!
作為一個頂級秘書,就是要做事想在領導的前麵。
慕夏已經看出來了,路一鳴很欣賞蘇清貴!
不管這次庭審的結果怎麼樣,就憑蘇清貴現在的表現,路一鳴絕對會向蘇清貴拋出橄欖枝的!
甚至對蘇清貴委以重任都是有可能的!
很顯然,慕夏這次猜中了路一鳴的想法。
路一鳴是越看蘇清貴越滿意啊!
人才!
絕對是個人才!
這種人才絕對不能就這麼輕易放跑了!
至於那些家屬那幾乎能殺人的眼神,路一鳴根本不放在心上。
有本事你們咬我啊!
本來就是你們故意訛人,現在還想裝作一副受害者的樣子?
想都彆想!
幾分鐘之後。
家屬那邊又換了一個死去老爺叔的女兒坐上了原告席上。
他們現在隻求能安安穩穩地走完這個庭審過程!
畢竟根據他們的律師,還有以往的判例來判斷,他們這次幾乎是穩操勝券的!
不管怎麼說,路一鳴都逃不了他的賠償責任!
“現在繼續法庭質證環節。
被告律師待遇證據三的質證有理有據,法庭經過深思熟慮,決定排除該項證據!”
判官說完,猛地敲了一下錘子!
慕夏他們頓時欣喜若狂!
而原告及其家屬則是對蘇清貴怒目而視!
排除這項證據,也就說明證據三的直播錄像根本不能作為指證路一鳴的證據!
那就隻能以被告的直播錄像作為證據了!
既然是被告自己提交的直播錄像,那肯定是選取對路一鳴有利的角度啊!
從慕夏他們截取的直播錄像來看,路一鳴全程都沒有觸碰到老爺叔。
甚至老爺叔還打了路一鳴兩拳。
最後就連路一鳴緊急搶救的視頻畫麵也剪了進去!
就差沒直接說路一鳴是見義勇為了!
原告和原告律師徹底傻眼了。
還想著他們和路一鳴提交的直播錄像能相互印證一下!
結果現在倒好,路一鳴那邊的直播錄像成了唯一合法證據!
這讓他們怎麼玩!
要知道,監控視頻或者直播錄像這種視聽資料的證明力度是相當大的!
隻要來源沒有問題,基本上都能直接左右判官的觀點!
原告律師想到這裡,嚇得臉一下子就白了!
他是風險代理接的這個案子!
(風險代理,也就是律師接受委任的同時沒有先約定委托報酬,而是等到案子勝訴之後,再來獲取相應報酬。
如果案子敗訴的話,那律師就不能領取報酬!
所以風險代理在律師行業中較為少見,很少有律師願意適用風險代理!)
原告律師原本是想借著這個案子成名的!
好好給自己,還有自己的律師打一波廣告!
甚至還有可能在媒體上裝一把逼!
沒成想,這麼一搞,他們現在能不能贏下這個案子都是一個未知數了!
一旦要是輸了這個案子!
那他們律所就徹底被釘在了恥辱柱上!
連這種幾乎是必勝的案子都能輸,那他們還有什麼臉麵在律師圈混?
找個豆腐撞死算了!
想到這裡,原告律師徹底汗流浹背了!
他趕緊翻動著手裡準備好的材料!
待會不管蘇清貴說什麼,他都必須反駁回去!
不能讓判官再繼續向路一鳴那邊的方向傾斜了!
“現在開始法庭辯論階段。”判官再次敲了一下錘子,說道:
“原告,你的訴訟請求是要求被告路一鳴承擔你父親57萬的醫藥費,還有500萬死亡賠償金!
以及對你們家屬的300萬的精神撫慰金,請原告律師說明一下自己的理由。
如果對訴訟請求有什麼補充的話,現在也可以說了!”
原告律師深知現在是自己翻盤的最佳機會,連忙低下頭來,對著自己已經準備好的稿子就開始念。
“首先,被告路一鳴對我方當事人的父親進行了言語上的侮辱,
導致我方當事人的父親因為怒氣而誘發了心腦血管疾病,最終引發了我方當事人父親的死亡結果!
從這一點上來說,我方當事人的父親住院搶救所支出的醫藥費、死亡賠償金都必須由被告承擔!”
“並且!由於路一鳴害死了我方當事人的父親,導致我方當事人及其家屬,長期處於悲痛欲絕的狀態當中,整日以淚洗麵。
我方當事人因為悲傷過度,眼睛哭腫了,我方當事人的孩子也因為失去了爺爺,變得鬱鬱寡歡。
這說明被告對我方當事人一家造成了極其沉重的心理傷害,所以這精神撫慰金是被告必須要承擔的人道賠償!”
“尊敬的法庭、判官大人。”原告律師感覺自己終於進入了狀態,沉穩有力地在自己的節奏裡暢遊。
他幾乎都已經沉浸在了輸出“法言法語”的狀態,領悟到了大法師的真諦,一臉慈悲地對判官說道:
“被告這種惡劣的行徑,必須要給予嚴懲!尊老愛幼一直是我們華夏的傳統美德,如果任由被告這種侮辱老人、傷害老人的行為在社會上泛濫!
那將會導致極其可怕的後果!我們的社會道德將徹底淪喪!
並且我們的訴訟請求也是充分考慮到了被告的經濟情況。
被告作為魔都一家投資公司的董事長,可支配的收入超億元。
如果不提高賠償金額的話,就無法做到懲罰被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作用!
因此,我懇請法庭慎重考慮我們的訴訟請求!
我的發言到此結束!”
原告律師按照提前準備好的稿子內容,瀟瀟灑灑地念了一大片長篇大論。
他剛剛念完。
旁聽席上就傳來了一陣熱烈的掌聲!
啪啪啪……
“好!說得太好了!”
“說出了我們被欺壓的底層老百姓的心聲!”
“沒錯!必須得好好懲治這種王八蛋!有錢了不起是吧!就不該讓他逍遙法外下去!”
……
那些家屬們一個個激動得麵紅耳赤!
這律師沒白請啊!
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不知道還真的以為他們才是占理的呢!
這一番話下來,完全把路一鳴說成是個仗勢欺人的敗類,把他們包裝成了完美受害者!
他們不趕緊鼓掌才怪了!
就連原告律師也是這麼想著。
自己這一大段陳述可是刪刪減減,寫了好幾天的!
就為了今天在法庭上用道德徹底壓垮路一鳴!
他相信,這張王牌一旦打出來,蘇清貴剛才所謂的優勢,都將徹底蕩然無存!
但原告律師有一點一直想不通。
為什麼從剛才開始,蘇清貴就一直眯著眼睛在看他,眼神中透露出滿滿的蔑視!
這一下子把原告律師都給惹急眼了!
你等著!
等你輸了之後,看我怎麼嘲諷你!
你這個不入流的流氓律師!
“肅靜肅靜!”判官再次敲了敲錘子。
“請被告律師發表辯論意見。”
蘇清貴緩緩站起身來。
“被告律師,你可以坐著說話,不必站著。”判官提醒道。
“感謝判官大人,但我覺得我站起來說話更靈敏一下,還請判官大人體諒一下。”
“準許。”判官猶豫了一下,說道。
廢話!
蘇清貴當然得站起來了!
作為路一鳴的粉絲之一,蘇清貴太清楚路一鳴那恐怖的人氣和流量了!
更清楚這場庭審現在有無數網友正在圍觀!
自己必須趁著這個機會,好好露露臉表現一下自己啊!
不站起來的話,直播間的網友哪裡能注意得到他!
“判官大人,我的辯論意見很簡單。
我就想問問原告律師,不就是罵了一句臟話而已,就能把人給氣死?”
蘇清貴指著旁聽席上的那些家屬,憤憤地說道:
“那剛才那個原告還罵了我!
不止罵了我,還罵了我全家!罵得這麼臟,我是不是也得死一下才行?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找他要索要精神賠償?”
原告律師一下子亞麻呆住了。
他懵逼了!
對哦!
剛才那個原告走之前,確實把蘇清貴給罵了一頓……
甚至罵的比路一鳴那天罵得臟多了……
要這麼算的話,確實蘇清貴更應該要這個精神撫慰金……
“不對啊!”原告律師猛然驚醒,說道:
“我反對!判官大人我反對!
被告律師這是在偷換概念!
被告律師身強體壯,正值中年,身體沒有任何疾病。
而我方當事人的父親已經年過花甲,身體並不好,所以才……”
蘇清貴直接打斷了原告律師的話。
“所以原告律師,你也認為你原告的父親是死於自己的疾病,跟我方當事人沒有任何關係咯?”
原告一時語噎。
“不是,我的意思是說,路一鳴的行為,誘發了我方當事人的父親的心血管疾病,所以他必須……”
原告律師剛想要解釋,但是又被蘇清貴給強行打斷。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隻要存在誘發的風險,就可以索要賠償咯?
那我剛才被罵了,我也有這個被誘發猝死、心肌梗塞等等急症的風險,我是不是也可以找你要錢了?”
原告律師傻眼了。
他氣急敗壞地說道:
“判官大人,被告律師這是在偷換概念!我們現在討論的是關於我方當事人父親的死亡結果!
至於被告律師被罵的事情,跟本案無關!”
原告律師直接不陪蘇清貴玩了!
再這麼繞下去!
他又要被蘇清貴給繞進去了!
“被告律師,請你不要陳述一些跟本案無關的信息!”
蘇清貴無奈地聳了聳肩膀。
“我最終的辯論意見就是,我方當事人與原告父親發生的口角,是我們社會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一些語言上的衝突。
這是非常普遍並且難以避免的!
如果就因為我方當事人罵了一句臟話,就讓我方當事人承擔原告父親死亡後果的賠償責任的話。
我認為不公平!
一旦本案如此判決,以後還會不知道有多少人效仿,最後的結果,就是沒有人再敢大膽說話,我們將造成文字獄的可怕後果!”
“更關鍵的是,我方當事人在原告父親暈倒的時候,進行了積極的搶救!
原告父親本身就有相關疾病,而我方當事人不計前嫌,積極搶救,他非但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反而應當被認定為是見義勇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