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舔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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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酒肆,吃飽喝足的林昭昭開始在城鎮閒逛起來。

“你還是第一次來集市吧。”林昭昭問旭烈格爾,“是不是很熱鬨?”

“嗯。”旭烈格爾做事向來雷厲風行,雖然來過朔平城很多次,但每次都是買完就走,幾乎沒有逗留過。

這還是他第一次走進這所謂的集市。

“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陽而市,販夫販婦為主。”林昭昭細心給旭烈格爾解釋,“你看,這些鋪子都是按‘井’字分布,橫二豎二,並非事毫無章法的排列。”

“確實。”

“你再看這些鋪子,有賣豬肉的,賣蔬番的,賣綢布的,賣筆紙的,還有印刷店、典當鋪、租馬騾的……”林昭昭說,“你是沒見去過京城。京城的集市比這還要大數倍!若你還嫌不夠熱鬨,那裡應是勾欄瓦舍,皮影戲、散耍戲、說書的、唱曲的,沒有你看不到,隻有你想不到的。”

說起自己的家鄉故土林昭昭如數家珍,旭烈格爾安靜聽著,這些都是他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

“這兒居然還有果子行。”林昭昭眼睛一亮,頓時來了興致,趕緊遣蘇合去排隊。

“蜜餞、果脯、蜜耳每樣都來些。”林昭昭也是出手闊綽,恨不得將店裡的東西都包圓了。

因為說出去有些小家子氣,所以這算是林昭昭一個鮮為人知的喜好。

他嗜甜嗜酸。

這些蜜餞果子都是用蜂蜜糖粉醃製浸泡的,久放不會腐壞,正適合帶回草原嘴饞時候吃。

“少爺,太多了,實在是拿不下了。”蘇合手裡也是拎滿了,“我先將這些送回驛館吧。”

“好吧。”看著鋪子裡剩下的果子,林昭昭隻能遺憾地歎了口氣。

“這個果子很好吃嗎?”看著林昭昭三步一回頭,戀戀不舍的模樣,旭烈格爾忍不住問。

“好吃!”林昭昭回答果決,“你要不要嘗嘗?”

“……”雖然是句詢問,但林昭昭已經捏起一粒梅子薑送到他的唇邊。

黑青色的梅子裹著厚厚一層糖漿看起來就甜得膩人。

俗話說,望梅止渴。

也不知是這梅子生津,還是掛著糖水的指尖太勾人,男人的喉頭上下滾動。

旭烈格爾眼神裡像是燃起了什麼,他低下了頭,吃下了青年遞來的梅子。

指尖傳來濕潤滾燙的觸感,嚇得林昭昭渾身一哆嗦,雞皮疙瘩都冒出來了。

“你——”他紅著臉有些話羞得不好說出口,隻能在心裡暗罵。

他真是無話可說!這蠻子居然傻傻地直接吃了,都不知道用手接過去,真是不怕被旁人瞧見說閒話!

而另一邊,吃了梅子旭烈格爾也將臉轉向彆處,暗暗回味唇間的觸感,耳根處泛著不顯眼的紅。

洛初的手好甜,甜到口裡的酸澀味都感覺不到了。

“……好吃嗎?”

“好吃。”

“你嘗出紫蘇的香氣了嗎?”

“沒有。”男人頓了頓,“要我再嘗一次嗎?”

“……不給。”

居然還要吃?上輩子沒見他好這一口啊。林昭昭也是奇了怪了。

懷著不同心思的兩人並肩繼續往前走。

砰!砰!砰!

旭烈格爾忽然停下了腳步,路邊錘煉鍛造冒出的火花吸引了他的目光。

見男人落到後麵,林昭昭也駐足折返。

“你是喜歡這把刀嗎?”林昭昭問。

旭烈格爾搖搖頭,但目光還是沒有從那刀具身上挪開一點。

“這把刀我要了。”林昭昭同鐵器店的夥計說。

“這位公子實在是對不住,這把刀是替另一位客人鍛造的。您要不進店瞧瞧,看看有沒有其他喜歡的,我給您便宜些算。”

“我們就看中這把。”林昭昭抿了抿唇說,“錢多少都無所謂,您能否幫忙問問,看看這刀的主人是否願意割愛?”

“這……”店鋪夥計有些為難。

“洛初,算了。”旭烈格爾收回目光。

林昭昭快步跟上:“為何算了?好不容易出來一趟,你既然喜歡,那就買下來啊。”

“無論是刀,還是劍,都要看緣分。”旭烈格爾反倒勸慰起了林昭昭,“既然它已有主,說明確實是與我沒有緣分。”

“當真是怪事,你這種人不爭不搶?還會信緣分?”林昭昭雙手抱胸,隻當旭烈格爾是在哄他。

“以前不信,現在信。”

“為何啊?”

“因為它讓我娶了洛初為妻,所以我信了。”

“花、花花言巧語!你這亂七八糟的歪理都是和誰學的!”林昭昭聽得又是一陣耳熱。

“沒和誰學,有感而發。”

“那你倒是說說你今天身上這把佩劍從哪來的?”林昭昭心在跳,於是顧左右而言他,“這可不是你們草原人慣用的兵器,難道它也是你靠緣分撿來的?”

男人摸了摸自己腰間的長劍:“應該算是撿的吧。”

“什麼叫‘應該算是撿的’?”

“它的主人死了,我拿過來,應該算是撿的。”男人想了下說,“這也是緣分。”

“那不就是你收繳的戰利品嗎?”林昭昭無語凝噎,“什麼緣分?你這分明是殺人越貨、強取豪奪好不好?”

男人沉默片刻:“不一樣。”

“哪不一樣了?”

“我並非為了搶奪寶劍而殺人,也並非為了迎娶京城第一美人而攻城。”

旭烈格爾對上了林昭昭的眼睛。

“與我而言,劍也好,洛初也好,皆是長聖天賜予我的意外之喜。”

熱鬨的集市仿佛安靜了,林昭昭站在原地,隻能聽見自己胸膛裡的狂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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