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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結識,兵王張立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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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結識,兵王張立國

“死瘸子,我看你是沒死過。”

說著一人直接一拳從後偷襲,這是敲詐不成,又被瘸子言語刺激,有些惱羞成怒了?

蘇宇剛要起身幫忙,倒不是他多好心,隻是他見不得混混欺負當兵的,哪怕是他家裡人有人當過兵,那就不該被欺負。

可不等他動,手就被老支書一把抓住了。

老支書是不知道他很能打的,這麼上去,頂多多一個人挨揍,而他們既然決定動手了,那麼必然打不長久,因為要在公安來之前撤離。

所以在村支書看來,一個成年人,隻要對方不下死手,挨幾分鐘打,也不算什麼,何況店家也會去阻攔。

蘇宇過去不是等於添亂嗎?這也是蘇宇隱瞞的太好導致的。

可不等蘇宇解釋,就見混混那一拳被對方直接接住了。

“金蛇纏絲手?”

這下蘇宇一下看出了對方的招式,這是擒拿手裡的招式,這會他不急了,順了村支書的意思,安穩坐下看戲。

在蘇宇的注視下,那人分彆使出了“金絲纏腕,倒牽毛驢,等擒拿招式。”

一共就五六個人,分彆被他一個人,站在原地,動也沒動,就整得幾個人哇哇亂叫。

這下子,傻子也看出來了,對方是一個高手。

這幫人不講武德,有人拿起實木座位,直接打了過來。

“小心。”

對方腿腳不方便,如果沒有腿部受傷,蘇宇相信,這一下,對方也能應付,可現在,他確實有些擔心,這才下意識提醒了一句。

可那漢子仿佛身後長眼,彆看他單手拄拐,可隻見他腰部發力,一個華麗轉身,直接一個軍體拳裡的直拳,啪的一聲,實木做的桌椅,直接應聲而碎。

嘩啦啦撒了一地,而一拳並未停止,直撲對方麵門,這種速度,豈能是一個混混能抵擋的?

眼見這一拳要擊中麵門了,可對方突然下壓,化拳為爪,直接鎖喉。

這一手簡直漂亮,若不是對方腿受傷,相信根本不需要那麼麻煩。

彆的不說,像是擒拿裡的“接腿上掀,抱單腿摔,接腿勾踢, 接腿摟腿,夾頸打腿等。”

這些都需要腿部配合才能施展,而對方一條腿受傷,根本無法施展,限製了大部分能力。

可即便如此,也不是這群混混能碰瓷的,利用手上僅有的功夫,就把他們打的丟兵棄甲。

“算你狠,走。”

混混必備技能,離開前放狠話。

幾個人彼此攙扶,離開了,沒辦法,店家已經組織人拿著各種武器圍過來了,再不走,他們可能真的走不了啦。

“謝了,這位小同誌。”

那人轉身,衝著蘇宇抱了抱拳。

店家在打掃尾,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蘇宇笑了笑,看得出對方是條漢子,腿部打著石膏,應該是摔傷,之所以這麼說,那是因為蘇宇可以斷定,對方腿部沒受傷前,一定是一個高手,這種高手即便不敵,也能逃離。

想打斷他的腿,那是很難得。

而這也不是什麼節日,能出現在這裡,明顯不是現役軍人,既然是退伍的或者家裡有當兵的,那就不存在執行任務受傷的,那打不過還跑不過嗎?

若是執行任務,那沒辦法,明知是死都要有人去,當然不會撤離,可他出現在這裡已經說明,他不是現役軍人了,否則執行任務受傷也不會那麼快離開部隊,更不會那麼草草退役了。

既然是早就退役的,那就是個人的事,所以打不過完全可以逃離,以他的身手,幾十人的包圍圈也夠嗆能攔得住他。

因此蘇宇得出評論,他可能是摔得,腿傷了。

蘇宇禮貌的也衝著對方拱了拱手,這是練家子裡的一種拱手,並非草莽禮節。

這說明對方剛剛看出了蘇宇會功夫,不過這也不奇怪,因為會功夫的人,走路,乃至形態,和普通人確實有細微差距。

隻是不是門內人,很難瞧出端倪,但瞞不過那些練家子,比如特種兵教官,比如各個流派的內家拳高手,他們經常練習,把功夫當正經事在經營,一天十二個小時,他能拿八個小時出來練功,這種人打眼就能看得出你是否是練家子。

想要在他們麵前藏拙是很難得,因為無論是走路還是什麼,下意識就會展現出來,讓人不經意間察覺你的與眾不同。

蘇宇拍了拍村支書的手,讓他安穩吃飯,這才來到了那漢子麵前。

蘇宇自我介紹道:“蘇宇,我看大哥也是練家子,剛剛使的是擒拿手和軍體拳?大哥是當兵的?”

剛剛蘇宇要起身幫忙,被老頭攔住了,他是看到了的,包括事後蘇宇出言提醒,他都是看在眼中,對方沒來幫忙,也是看出來了,他是練家子,一個人能搞定。

所以對方還是很感謝蘇宇的,他也起身,拱了拱手。

“張立國,同誌好眼力,不過我隻是當過兵,學了點莊稼把式,獻醜了。”

蘇宇實力如何,通過細枝末節很難分出來,但對方雖然年輕,但能通過他的招式分辨出他的招式,這就不簡單。

擒拿手還好,一看就知道,但軍體拳裡的直拳,可不止有軍體拳裡有直拳,其他拳術裡同樣有直拳。

隻是發力技巧不一樣,不懂的很難分辨得出。

蘇宇能一眼識破,說明他對擒拿,軍體拳有些研究,否則不可能說出來,若說錯了,豈不很丟臉?

雖然蘇宇年紀輕輕,但張立國也沒有小瞧對方。

蘇宇大馬金刀坐下,笑著回答道:“這可不是莊稼把式,我看張大哥身手不凡啊,我平生最佩服有本事的人。”

“老板,這邊來一份羊肉,上一瓶酒。”

蘇宇直接把錢付了,然後跟對方喝了一陣酒,這才得知了一些對方的消息。

原來是他戰友戰死,他戰友料定他老婆一定會離開,再嫁他人,拜托他照顧他女兒。

果不其然,為了戰友,他選擇了退伍,找到小女孩時,她已經一個人了,張立國甚至沒見到女孩的母親。

更為可氣的是對方臨走借了高利貸,如今所有債務都壓在一個小孩子身上,他們要綁了那女孩去還債,於是雙方發生了衝突。

好在張國立及時趕到,加上村裡人幫忙,女孩才沒有被帶走。

他這條腿,就是帶著女孩躲避時,誤入絕境,高空跳落導致的。

“張大哥,那你出來,女孩怎麼辦?”

“放心,我送回村裡,有民兵在,有槍,沒啥事,上次隻是我帶姑娘去買衣服,被他們盯上了。”

原來如此,他就說嗎,再牛逼的混社會的,也不敢去村裡打砸搶吧?你當各村的民兵是吃乾飯的?

二三十人的民兵,打個攻堅戰不行,打個防禦戰,還不是卓卓有餘?何況對麵的敢拿槍對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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