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又到了舉辦魁地奇比賽的季節。
第一個周末,斯萊特林隊對赫奇帕奇隊。
結果不難猜測。
依靠光輪2001的優勢,斯萊特林隊以壓倒性的分數血虐了赫奇帕奇隊,一路直逼魁地奇比賽的冠軍。
如果格蘭芬多隊在接下來的比賽中輸給了拉文克勞隊,那麼魁地奇冠軍獎杯將有可能直接易手。
然而,這一切都是斯萊特林隊一廂情願的想法,他們壓根不知道,拉文克勞的找球手秋·張,不久前在訓練的時候受傷了,根本就無法上場比賽,所以拉文克勞隊隻能找個臨時替補。
沒有經過嚴格訓練的臨時替補究竟有多坑,從拉文克勞隊與格蘭芬多隊的比賽分數就不難看出來。
完全被格蘭芬多打得落花流水。
格蘭芬多隊再次獲得魁地奇獎杯,並沒能讓艾伯特轉移注意力,他仍然還在糾結自己的占卜。
果然,有時候知道太多,未必是件好事。
艾伯特仔細考慮了很久,最終得出一個答案。
一個做好準備的巫師,根本就不需要畏懼、更不會輸給任何人!
為了不讓自己在想這件事,艾伯特開始約弗雷德、喬治與李·喬丹去有求必應屋對練魔法,用充實而忙碌的生活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事實證明,效果很不錯。
有足夠的戰鬥經驗,艾伯特正以驚人的速度變強。
他最近在鍛煉如何在戰鬥中使用無聲咒,會用無聲咒,不代表在與巫師對抗中能很好地使用無聲咒。
這完全是兩個概念。
那段時間是弗雷德、喬治與李·喬丹最幸福的時候,在以往的對練中,三人大多數都是挨打的一方。
現在,他們的魔咒終於有機會“還手”了,還能借機發泄一下鬱悶的情緒,這樣的機會實在太難得了。
很可惜,三人沒能高興太久。
艾伯特僅用了幾天,就能夠在魔法的對抗中嫻熟使用無聲鐵甲咒了。
不過,最讓三人感到鬱悶的卻是艾伯特現在訓練的反製魔咒的手段。
在他從弗立維教授哪裡掌握反製魔咒後,他們終於體會到,在魔咒還沒有用出來,就被人給打斷的憋屈感。
於是,三人直接罷工了。
誰都不想吃癟。
“我們要練習守護神咒。”
這是三人給自己找的借口。
隻可惜,他們的守護神仍然隻是一片霧氣。
如果在明亮的教室裡都召喚不出肉身守護神,在麵對攝魂怪的時候,更不用指望自己能召喚出來了。
“這個咒語太難了。”
李·喬丹全神貫注地緊皺著眉頭,但是他的魔杖尖上卻隻冒出幾縷稀薄的銀色煙霧。
“你必須想想高興的事情。”艾伯特提醒道。
“我覺得我們從不缺乏歡樂的記憶。”弗雷德的魔杖頂端正噴出一股股銀色氣體,“還是不行!”
“有沒有訣竅。”喬治問道。
“守護神咒需要很強大的魔法力量作為基礎,可能是你們的魔法力量還不夠強的關係。”
“那怎麼辦?”
“繼續練習,挖掘自己的潛力。”艾伯特不假思索道,“你們都來自純血巫師家族,在魔法力量上比麻瓜巫師更有優勢。”
“見鬼,我聽到了什麼?”弗雷德咕噥道,“下次你說這種話的時候,先想想你自己的情況。”
“我和你們不一樣。”艾伯特平靜地解釋道。
“哪裡不一樣了?”
“巫師的魔法力量是需要自己去開發的。”艾伯特解釋道,“現在的我,屬於那種已經快要挖掘到自身極限了,而你們壓根沒怎麼開發、挖掘自身的潛力,我們的差距自然很大。”
“我們也能變得和你一樣強嗎?”李·喬丹滿臉期待地問道。
“他的話你也敢信?”弗雷德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彆抱怨。”艾伯特說,“如果,我當初練習守護神咒的時候,你們有堅持練習的話,現在估計已經掌握守護神咒了。我可是一直都沒有鬆懈,連守護神咒的高級運用都已經徹底掌握了。”
說完,艾伯特揮動魔杖,召喚出自己的守護神。
獅身鷹首獸在眾人的頭頂盤旋後,發出艾伯特的聲音:“三個笨蛋,還不趕緊繼續練習。”
“哇!”
“守護神真說話了。”
“你居然偷偷練習。”
“我一直在鍛煉,而你們召喚不出守護神完全就是你們沒用心訓練的關係。”艾伯特明確指出三人進度緩慢的原因。
“你覺得我們的守護神會是什麼?”喬治岔開了話題。
“肯定是某種歡樂跳脫的動物。”艾伯特不假思索道“例如……”
“猴子!”李·喬丹搶先說道。
“我們覺得你的守護神會是黑猩猩!”弗雷德與喬治相互對視後,異口同聲道,“艾伯特,你覺得呢?”
“你們的話,大概會是……喜鵲吧!”艾伯特不確定地說“一種給人帶來喜慶與歡樂的鳥。”
“那李·喬丹呢?”弗雷德問。
“嗯,我想大概是……黑猩猩吧。”艾伯特不確定地說,“據說黑猩猩是一種比較有幽默感的動物。”
弗雷德與喬治齊齊朝著李·喬丹投去一個“你看吧”的表情。
“黑猩猩跟幽默感有什麼關係。”李·喬丹惱火的問,黑猩猩顯然不太符合他的審美觀,他更喜歡一頭獅子。
“我覺得很多黑猩猩都挺幽默的。”艾伯特回憶起上輩子看到的圖畫,點了點頭道。
“那為什麼你的會是獅身鷹首獸”
“當然是他有顆聰明的腦子與勇敢的心。”喬治理所當然道,他覺得獅身鷹首獸很符合艾伯特的形象。
獸類和鳥類之王。
從某種程度上,艾伯特就是這樣子。
“彆急得反駁。”弗雷德笑著說,“等你成功召喚出肉身守護神,我們就能知道究竟是不是黑猩猩了。”
“見鬼,要我說,以其練習守護神咒,還不如陪艾伯特練習魔法。”李·喬丹一副大家來互相傷害的表情。
“咳咳,我覺得我們應該嘗試掌握書架上的魔法。”弗雷德清了清嗓子說。
“多學點魔法總沒壞處,說不定我們還能借這個機會挖掘一下自身的潛力。”喬治立刻附和道。
很快,他們就後悔了。
艾伯特基本上以每天二至三個的速度掌握魔咒,簡直快驚掉了他們的下吧!
所謂的天才,竟恐怖如斯。
那些有天賦,又努力的家夥,真就是不給人留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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