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當然是真實的,我可是下了血本買過來的,還讓一個搞技術的朋友專門鑒定過,絕對真實可靠。”
電話那頭顯得稍微鬆了口氣說道:“薇兒,既然這樣就還有緩和的餘地,你儘快把你所有爆料王毅的視頻都刪掉,我這邊再給你稍微處理一下,他們應該就不至於起訴你,我的麵子他們還是要稍微給點的。退一萬步來講,就算起訴,你爆的都是真實的情況,他們應該也拿你沒有什麼太多的辦法。”
薇薇兒不樂意了,撅起嘴:“為什麼要刪?我這都是真材實料,又沒捏造事實,我為什麼要刪?”
“薇兒,聽爸爸的話刪了吧,畢竟王毅可是全民偶像,是民族英雄,你看你爆出他和王怡人的事情對他是有一些影響,但好像影響不大。王怡人主演的電視劇還是正在熱播,並沒有下架。王毅在nba打的一場季前賽,隻出場了15分鐘,那一場在國內的觀看人數就已經達到了1000多萬。你不要硬用雞蛋碰石頭。”
薇薇兒撅了撅嘴,倔勁也上來了:
“雞蛋碰石頭?哼,我還就喜歡用雞蛋碰一碰石頭,倒要看看這個石頭怎麼個事兒。而且即便他和王怡人之後沒有聯係,沒有發生什麼實質性的關係,但他那不也算是精神出軌了嗎?精神出軌本來就是不道德的,我這是在懲惡揚善,正義必勝!”
電話那頭沉默了片刻,說道:“薇兒,就聽爸一次話,刪了吧,就當是爸求你了。這次你把視頻刪了之後,你想要什麼爸給你買什麼,你想乾什麼爸都答應你。”
薇薇兒倔犟的一嘟嘴說道:“我就想爆王毅的黑料,我就想用我這個雞蛋碰一碰他那個石頭,看看怎麼個事兒。”
電話那頭沉默半晌,最終掛斷了電話。
薇薇兒也許是受到了父親剛才那番談話的啟發,他開始思如泉湧,寫起了文案。
文案的標題就叫:《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的探討——關於王毅王毅人事件的反思》。
隨後她擺好了手機,將稿子放在手機後方,對著鏡頭開始聲情並茂的讀起了稿子:
“關於王毅和王毅人的這次事件,王毅身為有婦之夫卻在夜深人靜之時和其他的女人做出如此親密的動作,即便是後續他們兩個人沒有什麼其他實質性的關係,兩人也已經多年不見,但是這也仍被視作是王毅的精神出軌。”
“雖然在任何國家的法律上,精神出軌都不會受到懲罰,但這卻是不道德的,是有違人們對一夫一妻、夫妻互相有忠貞的義務的認知的。”
“尤其他作為全民偶像、公眾人物,在nba作為華夏的代表,他精神出軌,對於華夏的青少年甚至全世界的青少年來說,都是有極大的副作用的。”
……
在視頻中薇薇兒洋洋灑灑的說了3萬多字,字裡行間都是對王毅婚內出軌的譴責。
然後她將這條視頻發上了抖音,心中暗暗竊喜。
既然自己家的老頭說是讓自己刪掉視頻,那可能確實是遇到了一點點小麻煩。
自己就不在這件事情上繼續糾纏上下去了,這次是蹭王毅最後一回熱度。
至於刪視頻,那是斷然不會刪的,而且那些許小麻煩相信自己的父親能夠輕鬆解決。
從小到大無論碰上什麼麻煩事,自家的老頭子一句話就能搞定。
上初三的時候自己抽煙被老師抓到,讓自己叫家長。
結果自己給老頭打了個電話,老頭根本沒去學校,隻過了不到10分鐘老師就把自己放了。
甚至還給自己買了一包零食,把自己送回家。
高三的時候自己糾集了幾個女孩把班裡的一個看不順眼的女孩堵在廁所揍了一頓,結果被那女孩父親告到了學校,最終自己父親根本沒有出麵,也就是一個電話,校領導就把自己給放了。
他印象中,也隻有在上小學三年級以前,自己犯了很多麻煩事,父親得去學校向老師賠不是。
從三年級之後,父親就再也沒有去過學校,遇到任何事情幾乎都是一個電話就能解決。
所以她現在理所當然的認為,遇到這點小麻煩父親也就是一個電話的事。
毫不意外,當薇薇兒這條視頻發出之後又是爆火,在短短一個小時之內點擊量便達到了50多萬,而且還在瘋狂上漲。
薇薇兒看著這視頻點擊量上漲的速度,她也是暗歎。
當今華夏還有誰的流量能如此之大,僅僅發了一個關於他的討論視頻,結果一個小時50萬點擊,這簡直就誇張的離譜。
同時她又暗暗歎了口氣,如此大的流量,可惜這今天隻能蹭最後一波了。
在這條視頻之下,觀眾們討論也非常踴躍。
支持者紛紛表示。
“沒錯,精神出軌也是出軌,是不道德的。”
“最見不得那些男的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就算是一哥也不行。”
“哎呀,王毅真的是塌房了,我的天塌了,從今往後不再追王毅了。”
反對者則紛紛表示:
“就是擁抱了一下而已,有必要搞的這麼上綱上線的嗎?”
“我就不信,哪個男人結婚之後能把他的前任徹底忘掉,難道有時候想一想也不行?”
不過其中50的評論都是在罵著薇薇兒的。
“說好的大爆料呢?”
“我褲子都脫了,你就給我看這個?”
“我算是看出來了,他根本就沒有什麼其他的料了,就是為了維持熱度,每天發一條說馬上大爆料了,結果十幾天過去了,你就給我搞個這?我呸!”
不過對於這些罵聲,薇薇兒並不在意。
黑紅也是紅,能被罵上熱搜那也是相當牛逼的。
果然,一天過後,他真的被罵上了熱搜,在各個平台他都在熱搜的前20位之中。
也就是在薇薇兒發布這條視頻之後的第2天下午,她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傳票。
通過傳票得知她已經被王毅的律師起訴,要求她必須在一個月之內找到律師,幫他打這個官司。
當然,不要律師也可以,但是那樣的話,她本人就必須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