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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揮彆青春的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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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你說我要是回去,學校還要我嗎?”

突然,程默看著方秀敏說道。

“你要回去上學?”

聽到他的話,不僅僅方秀敏,就連程明輝也忍不住望了過來。

當父母的心裡,不管兒子多麼出息,學業仍舊是至關重要,不可或缺的。

尤其是程默選擇休學,窩在戲班子裡賣票打雜,每次想起來,兩口子心裡都格外不是滋味。

所以,如果程默選擇回去上學,他們絕對是鼎力支持。

“像天天待在教室裡那種上學就免了,不過我媽是學校的老師,師父是學校的榮譽教授,我要是連個畢業證都拿不到,豈不是丟了你們的臉?

我打算回頭問問,能不能不用天天上學,在家裡自己學習,到時候交一份畢業答卷,就可以了。”

程默說出自己的想法。

“你這個我做不了主,不過等明天我去學校,幫你問問。”

儘管程默不是選擇回去上學,但對方秀敏來說,已經足夠了。

“嗯,既然我還算學校的一份子,那元旦晚會我能參加嗎?”

“元旦晚會?你想跟嚴子玉合唱《鴛鴦戲》?”

方秀敏無疑也是知道當年詳情的,儘管她教的並不是程默那個班,甚至不是一級。

“不,我準備重新寫一首歌,然後在元旦晚會的舞台上唱。”

這便是剛剛程默心裡湧出的那股衝動。

既然想做,那就做好了。

“你自己唱嗎?”

方秀敏聽出了程默話裡的關鍵。

至於說兒子能不能寫出歌來,她已經不再懷疑,一個學校的元旦晚會,還能跟春節晚會比?

對兒子來說,還不是手到擒來嗎?

“對,這是首比較柔和的歌,沒有什麼高音,我現在唱這首歌沒問題。”

程默點點頭。

這幾天,他每天早上早起吊嗓子,不管是程明輝還是方秀敏,耳朵又不聾,怎麼可能聽不到?

“你唱什麼歌,媽不懂,你自己拿主意就行,不過千萬彆逞強。”

方秀敏說到這裡頓了頓,又繼續說道:“你真的決定了?家裡這邊怎麼辦?”

“這邊排練不難,我都已經設計好了,而且孫姨也會來幫忙,她在舞台跟導演方麵,挺精通的,實在不行把劉叔也拉來,他一個文工團的導演,什麼大舞台沒上過?

而且學校那邊的元旦晚會,也用不了幾天,不會耽誤這邊後期排練的。”

程默雖然沒有直接說出自己的決定,但從他井井有條的安排就能看出他的想法。

“行,我明天就去找院長,不過為了增強說服力,我得把你寫的歌被春晚節目組選上的事情說出來,要不然你媽我可沒那麼大的麵子。

當然,你要是找你師父去說,肯定比我的話管用。”

方秀敏自嘲的說道。

“這個就不麻煩師父他老人家了,明天我再給您拿盒今天剛錄好的磁帶,您帶去給院長聽聽。”

程默沒有半點猶豫就同意下來。

所謂的保密,也隻是相對而言,也是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比如說,程家班這會就對外宣布要為春晚排練節目,保管第二天外麵就堵滿人,想要先睹為快。

泄露歌曲其實沒什麼,畢竟這個年代的傳播途徑匱乏,隻要廣播台不播放,彆說出京城,甚至出了琉璃巷,都未必能傳多遠。

不像後世,偷拍個短視頻發布,再配上一個春晚節目泄密的標題,立馬就能引起全國吃瓜群眾圍觀。

這種才叫泄密。

程默讓戲班子保密,本質上是為了不被打擾,大家能夠安心的在這邊排練。

“那就更沒問題了,不過離著元旦也沒幾天了,來得及嗎?”

方秀敏最後問道。

“這首歌我之前就有過一些想法,現在寫出來也快。”

程默剛剛在那股衝動升起的時候,就已經想好了要唱哪首歌。

誰不曾有過青春年少?

不曾有過白月光?

上輩子,程默心裡就裝著一個白月光,從高中,到大學,始終沒有變過。

隻不過他的膽子小,隻能將那份情感深藏心底。

這種情況有個詞,叫做暗戀!

而後來,他聽說她過的挺好,反而有種莫名的心酸。

那麼,嚴子玉算不算原主的白月光?

大概率算的。

通過原主的記憶,他了解到,或許在上學的時候,原主還沒有什麼想法,畢竟那會人家可還頂著京劇神童的名頭,是學校的風雲人物,長得也好看。

並且一心撲在學習上麵,想要扛起葉派小生的大旗,哪有時間談戀愛?

直至後來,原主倒倉失敗,自暴自棄,頹廢沉淪,嚴子玉跟同學來看過他不少次,並且一個勁的安慰他,鼓勵他。

對那個時候的原主來說,對方就像黑暗中的一束光。

但不管是誰,都沒有說什麼。

正如程默剛剛跟方秀敏的話,他了解對方,這是一個獨立自強的女孩,並且有著她自己的理想抱負,她不會,也不可能躲在男人背後,當一個小女人。

所以,兩人之間也注定不會有什麼。

隻是簡簡單單的同學關係,或者更深一點,是彼此了解對方的知己。

或許正是因為這種複雜情緒,所以程默在聽到對方今年依舊獨唱《鴛鴦戲》後,那種衝動才會那麼的強烈。

因為這是兩輩子情感的共鳴。

哪怕隻是為了給青春年少畫上一個句號,他也覺得應該做點什麼。

那麼,還有什麼比一首揮彆青春的歌,更好的呢?

回到房間後,程默便攤開紙,筆鋒磨砂在紙上,一個接一個的樂符躍然其上,那是旋律在跳動,也是程默在追憶的青春。

與此同時,在戲劇學院女聲宿舍樓,一個模樣俏麗,把自己緊緊包裹著的女孩端著洗漱用品回到宿舍,那從外麵湧進來的冷風,一下子讓原本就待在宿舍裡的同伴叫出聲。

“子玉,你的信。”

這時,上鋪的被窩裡鑽出一個腦袋,隨手將枕頭旁放著的一封信遞了出去。

“誰的?”

“除了那位,還能有誰?”

上鋪的女孩搖了搖頭,“我說子玉啊,人家王浩川可是追了你整整三年,你就真的不考慮一下?

而且這次,為了能跟你合唱《鴛鴦戲》,更是煞費苦心,光信就寫了好幾封,老師那邊都答應了,甚至覺得你們兩個人合唱效果更好。

就算你不願意接受他的追求,隻是上台合作表演,也沒什麼吧?

為什麼就不願意呢?”

“趙芳,你不會把某人給忘記了吧?”

隔壁床上也鑽出一個腦袋,大聲說道。

“誰?”

趙芳滿臉不解。

“當然是程默啊。”

“程默?”

“程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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