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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狗眼中的克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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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孫不明白,疑惑的問蔡根,

“這司機這麼著急乾啥?他們自己放的狗,自己作死了,難道還能牽連司機?”

蔡根沒有顧得上回答小孫的疑問,也是站了起來,簡短的說,

“這個一會再說,先救人。”

雖然沒顧得上現在就告訴小孫,但是蔡根還真知道原因。

前幾年,自己家有個小型的養殖場,在遠郊,一排幾十家,都是養豬的。

除了豬舍占地,還有三畝多地,院子比較大,所以家家都養條狗防盜。

蔡根家的沒有養豬,隻是投資性的買了一個,所以也不經常去,院子裡沒有活物。

前院的人家,就養了兩條雜種藏獒,一到晚上,就散養在院子裡,看家護院小能手,敏捷而又凶悍。

話說年三十晚上,這家人全去親戚家過年,整個晚上沒有人。

初一主人回家,一打開門,看見了院子裡多處有血跡,這是狗抓住兔子了,還是咬豬了?

大驚失色的主人,在藏獒窩裡,找到半個人,之所以還能看出來是人,腦袋還在,隻是缺了一條胳膊,一條腿。

殘缺的屍體旁,趴著自家那兩條大藏獒,也是滿臉是血,眼睛通紅,看自己的主人都不懷好意,還好已經吃飽了,沒有亂動。

主人看到這裡,大概是明白了,趕緊報了警。

地方小就是好,警察來了,一辨認屍體,走訪了村民,當天就破案了。

死者是村裡的二流子,曾經因為盜竊罪進去過,推測事件緣由的過程中,又一個人來自首了。

自首的講訴了事情的經過。

年關難過,三十晚上是比較好下手的時候,而且養豬的家裡都放大量現金,兩個毛賊就盯上了這一戶。

由於不夠專業,翻牆的時候,驚擾了藏獒,一個被咬,另一個跳牆跑了。

跳牆跑的,躲了兩天,才知道死人了,所以來自首。

當天,派出所把狗主人也抓起來了,這讓大夥都不明白為什麼。

老百姓的思維,你來我家偷東西,被我家狗咬死,活該啊,白死啊,誰請你來的?

但是,偷東西沒有死的罪過,憑什麼給人咬死了?這就是狗主人的過錯。

這算是防衛過當啊,還是過失殺人啊,蔡根不知道,反正狗主人進去了,還賠了幾十萬。

以上,就是貨車司機大劉擔心的事情,雖然是他們放狗,雖然他們涉嫌盜竊。

但是,如果大劉沒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咬死了朱芳芳,那麼狗狗的鍋,需要大劉來背,賊憋屈那種。

為了不憋屈,大劉真的一往無前,也不擔心那些大狗的威脅,拿著門邊的一個拖布就開門出去了。

身高體重,衝勁十足,以至於大劉出門就撞到了什麼東西,也沒仔細看,就往朱芳芳的位置跑。

蔡根也沒含糊,無論小姑娘多煩人,但那也是人啊,不能讓畜生給霍霍了。

還有就是,對於那些狗,蔡根還真不太擔心,關鍵時刻,可以呼喚努努,給自己來個小變身啥的,至於會不會被人發現,蔡根還真沒考慮,畢竟人命關天。

第二個衝出門去,蔡根空著手,衝勁也很足,看到障礙物,也躲閃不急,踩了一腳,差點沒把腳崴到,暗罵點背,跟隨大劉衝了過去。

小孫就不用解釋了,蔡根去哪裡,他肯定去哪裡啊,不就是一群嘯天貓的同族嗎?

哮天犬都敢揍,還差這幾條破狗?

完全沒有任何壓力,隻是出門踹了什麼東西,也沒看清,無所謂了,必須儘快到蔡根身邊,萬一三舅被咬,打狂犬育苗三百多呢,三舅肯定舍不得。

大劉衝在最前麵,沿途有一些原本追李四的狗狗,轉頭攻擊大劉,可惜,李四和大劉的武力值不是一個基準線上的。

沒穿外套的大劉,顯得更加靈活,由於下雪,氣溫也不是很低,手裡的拖布都沒用上,僅靠腳上的軍勾皮鞋,就把衝上來小型犬踢得四處飛翔。

軍勾皮鞋,是俗語,應該就是一種很結實的棉鞋吧,在東北有一段時間很流行,也很貴,是家庭富裕的象征,經久耐用,保暖的同時相當結實,隻要腳不再長大,穿個四五年沒有問題。

純牛皮,裡麵帶絨毛,最重要的是,在皮鞋正麵的牛皮裡,包著一層鋼板,腳踢磚頭可以硬鋼而不疼,實在是鈍器之首。

蔡根記得小時候,打架套路之一就是,薅頭發用軍勾踢,很少有輕傷。

大劉就有這樣一雙蔡根小時候很向往的軍勾皮鞋,借助大長腿的加速度,威力強悍,很快就接近了躺在地上被群啃的朱芳芳。

大型犬對於大劉軍勾的威脅,不是很在意,雖然停下啃咬,但是依舊站在朱芳芳身邊,舍不得離去。

那隻最先咬住朱芳芳脖子的大狗,也鬆開了嘴,瞪著血紅的的眼睛,盯著大劉的一舉一動,特彆的是,眼神中竟然閃爍著智慧的光芒。

目前的場麵有點嚇人,幾條百十來斤的大狗,滿嘴是血,就是站那不動,威懾力也是很足。

大劉有點虛了,如果是一條狗,他不帶猶豫的,就上去乾了,兩條也可以勉強,仔細數了一下,七條大狗啊,品種不一,但是都表現得非常凶狠。

蔡根順著大劉開出來的通路,來到了大劉的身邊,

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朱芳芳,不怪自己在屋裡的時候隻看到了一塊紅色的破布,此時朱芳芳原本大衣的顏色已經看不出來了,表麵完整,但是四肢在衣服下麵已經被啃咬的像是爆發的火山,隻是岩漿變成了鮮血。

唯一能看到的傷口,就是朱芳芳脖子上的咬痕,不過很詭異的是,隻是咬出了傷口,讓血液流了出來,並沒有把脖子咬斷,好像大狗很有自控力,目的是為了咬出血,並不想咬死朱芳芳。

經曆過那麼多詭異的事情,蔡根也不是當初的那個傻小子了,這事情裡麵好像有什麼隱情,

因為,蔡根透過那雙血色的狗眼,竟然看到了理智,或者說是一種克製,很明顯,這個非常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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