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正式簽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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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坤留下自己名片後離開了。

江侃沒有看它一眼,直接丟進了旁邊的垃圾桶。

“四十歲了,就該受人歧視了嗎?還是你覺得,你自己活不到四十歲?”

想想後來此人說的一些話,雖然表麵上很客氣,但是實際的內容卻是很惡心。

特彆是他還直言指出,如果江侃不願意簽詞曲作者合同而是想靠歌手的身份紅起來,那是癡心妄想。

“光芒娛樂是吧?很好。”

他拿出了手機,找到了張玲玲的號碼,撥了過去。

“江先生?晚上好啊!”

電話那頭,傳來了張玲玲熱情的聲音。

“讓我猜猜,江先生這麼晚了打電話過來,是已經考慮好和我們飛揚娛樂簽約了是嗎?”

她的興致很高,仿佛是算準了江侃打電話過去就是談簽約的事。

不然這都晚上八九點了,難不成是為了嘮嗑?

“哈哈,是啊,我已經想明白了,和飛揚娛樂簽約是我最好的選擇。”

江侃也客氣地說道。

之前還不覺得,但有了今晚光芒娛樂這插的一腳,兩家公司對自己的態度可真是天地之彆了。

一個隻是想讓自己為他們的歌手寫歌,當個幕後人員。

一個則是看重自己的嗓音,願意力捧自己做歌手。

該怎麼選擇,明眼人一目了然。

“那真是太好了,非常感謝你對我們的信賴!這樣,明早我們簽合同,還是在上次那個咖啡廳怎麼樣?”

……

第二天一早,兩人便在太古裡的那家星巴巴裡見了麵。

“江先生,以後就是同事了,你大我整整十歲,以後我就叫你侃哥了哦!”

在簽署了歌手與作曲、作詞人三份合同後,兩人的手緊緊握在了一起。

“嗬嗬,都行,都行。”

江侃也是把心放到了肚子裡,簽約的事就算是完成了,自己以後也就正兒八經的是一名專業歌手,而不是流浪的賣唱歌手了。

“叮!”

“係統檢測到宿主已經成功簽約為正式歌手!”

“任務:【名正言順】完成!”

“宿主獲得獎勵:

隨機音樂寶箱x1!

“請問是否現在開箱?”

係統的聲音在江侃的腦海中突兀地響起,讓他猛然一怔!

他都忘了還有這麼個任務需要完成。

不過現在也好,水到渠成。

“暫時先不打開,我這不還在談事兒嘛!”

“收到,寶箱已儲存,隨時可以打開!”

……

“侃哥?侃哥?”

張玲玲見他愣了神,便伸出手在他麵前晃了晃。

“哦哦,不好意思,我走神了……”

江侃不好意思地歉意一笑,注意力繼續回到和張玲玲的對話上。

“好了侃哥,既然你現在已經是咱們公司的合約歌手了,那麼,作為新人的話我們必須馬上開始一些工作的安排。”

張玲玲從兜裡掏出了一份打印好的單子,放到了江侃麵前。

“伱的這首歌《像我這樣的人》,經過我們公司內部評價屬於a級歌曲,你的演唱方麵,我們的評判也是a。”

她指了指單子上的文字。

“而這樣的雙a歌曲,在目前的新人新歌排行榜上的位置卻是隻有十五名開外,這是對於優質歌曲的極大浪費,是我們絕對不能允許發生的事。”

“畢竟之前你還是一名自由歌手,不知道這裡邊的道道也是情有可原,但現在既然已經是咱們公司的歌手了,這方麵一定不能再維持一個區區的十五名外的局麵!”

“哦?”

說到自己的排名,江侃一下子來了興趣。

他並沒有插嘴,而是饒有興味地看著張玲玲,想聽聽公司對於自己這首歌是怎麼安排的。

“所以,我們為你的這首歌製定了這麼一個計劃。”

“這首歌因為是簽約之前創作的,是屬於你自己的私有版權,但為了表明公司對你的看重,和展露我們的誠意,這首歌在網上的所有收入都歸屬於侃哥你個人所有,公司將不會和你進行分成!”

張玲玲的話讓江侃大為吃驚!

他這幾天都在研究夏國關於歌手的經濟合同的相關知識。

一般的簽約歌手發歌,由公司負責宣發和推廣。

憑借下載或是其他途徑獲得的全部收益,由詞曲作者+歌手和公司按比例分賬。

一般的新人歌手,如果是一點名氣都沒有的素人,那就是二八分賬——詞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詞曲作者和歌手的分成比例看各自的名氣、實力和為這首歌的最終成績做出的貢獻進行分配,一般來說如果是新人+曲爹,那詞曲作者拿大頭。

如果是歌手自己把一首並不怎麼經典的歌給唱紅了,那自然是歌手拿大頭。

隨著歌手名氣的增加,咖位的提升,“二八”這個比例也會逐漸地升高,歌手能拿到的會越來越多。

但不管怎麼說,都是公司拿大頭,歌手拿小頭。

畢竟公司要把一個歌手從默默無聞,捧成無人不知的大歌星,買歌、培訓、錄製、宣發、推廣、銷售、銷售渠道的費用、經紀人費用、助理費用、出行車輛機船、住宿、餐飲、個人形象包裝、人設打造、媒體宣傳、網站推廣、a推薦位購買、甚至是如《我是xx》這類綜藝的上台費……甚至以後的演唱會的場館聯係、舞美燈光、樂隊出場費、售票係統、安保費用、伴舞費用……

有幾樣不是以“萬”、“十萬”甚至“百萬”為單位的支出?

這些都得公司來出。

總體加起來,說是幾百上千萬都少了。

公司的市場推廣與宣發、銷售渠道,那都是公司以“億”為單位的龐大資金,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才辛苦建立起來的,沒有哪個個人能夠玩得轉這一點。

這樣一個國內第二,世界第五的公司來捧人,還比不過一個一點名氣都沒有的純新人自己瞎搞胡搞?

歌怎麼發?什麼渠道?推廣資金準備了多少?

不說彆的了,光一個有檔次點的音樂網站,首頁廣告費用一天幾十上百萬,你準備了幾百萬?

不宣傳?不好意思,以十萬首百萬首為單位的歌曲庫裡,你就是滄海一粟,你歌的質量再好都不會有人知道有它的存在,多少天才懷才不遇?

靠自己賣唱?要是沒有小飛燕這個大主播巧合的幫忙,一天能讓幾個人記住他?

個人的力量想要紅,絕對是比不過大公司的能力和效率的。

公司付出那麼多捧紅一個人,也是不可能還讓歌手來拿大頭的。

當然,如果你已經是如j、周董這樣的超級巨星了,那自然也就有了強大的議價能力,想拿五成六成七成八成都不是問題。

飛揚娛樂此次能夠願意把第一首歌的全部收益都讓給江侃,也是不可謂不誠意十足了。

“那……真是謝謝貴公……謝謝公司,和小張你了。”

合同已簽,江侃也就是公司的人了,兩人自然也成為了同事,他自然也就跟著改了口。

這是一個上了十幾年班,經過社會毒打後的四十歲中年男子的自覺。

“不客氣,但是侃哥你既然已經加入咱們公司了,那接下來的各種宣傳方麵的工作,也都需要你配合一起完成了,比如巡演、通告和接受公眾媒體的采訪之類——前提是如果有安排的話。”

“那是當然。”

江侃點了點頭,這些都是好事,作為一個在野的歌手怎麼可能享有這種宣發資源。

後半輩子既然下定了決心換一種活法,那拋頭露麵的事肯定是無法避免的了。

“噢,有件事需要跟你提一提。雖然在咱們公司歌手是不需要坐班工作的,都是有事才來公司聽從安排。”

她喝了一口咖啡潤了潤嗓子,接著說道。

“但是,作為詞、曲創作人,你卻還是需要去公司上班的。也就是說,朝九晚六的生活又回來了。”

“哈哈,開不開心,意不意外?”

和江侃見過兩次麵,也聊了不少的內容,張玲玲早就看出江侃是一個非常隨和與溫柔的人,對他頗有好感。

於是也便開起了玩笑,她相信對方也不會在意。

“啊……我自由生活的日子就要結束了嗎?我最討厭早上被鬨鐘叫醒了!”

江侃也配合著她,露出了一幅無奈的表情,結果並不成功,反而是把兩人都給逗笑了。

“噢,對了,還有一件事我忘了給你說。”

正事談完,兩人正要分開,張玲玲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又開口說道。

“什麼事?”

江侃轉過頭看向她。

“你的那首《起風了》在公司裡的評級也是唱功和歌曲雙a,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新人歌手冠軍榜,公司的打算是讓你用這首歌去衝榜,你可千萬不要現在就發出去了!”

“噢?這樣麼?好的,我明白了。”

江侃點點頭,很是為飛揚娛樂對自己的看重而高興。

對比之前光芒對自己的態度,真的是一個天,一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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