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大人。”
羅蘭的眼神中,流露出明顯的崇拜之色:“我感覺自己現在甚至能夠射下天空中的雄鷹。”
洛薩心道,射下雄鷹應該是不可能,這就跟自己剛加完點以後,感覺自己力大無窮,實則隻提升了三點一個道理。
他吩咐道:“那就試試你的弓吧,倫納德,把我讓你帶來的廢甲拿來,固定在二百碼外。”
羅蘭取出箭失,搭在弓弦上。
拉動弓弦,臉上竟然露出了驚異之色。
最終,臉色竟被憋得漲紅,弓弦也僅開了不到一半!
嗖——
弓箭沒有命中目標,從釘在一旁的鱗甲甲片旁擦過,不知飛往何處了。
他的臉色漲紅:“大人,我的力氣不夠,竟然開不了這弓。”
洛薩皺起眉。
是因為這弓原本是林地精靈射手所使用的,而不是普通士兵所能使用的嗎?
想想也是,係統軍營的轉職是無法提高人身體素質的,隻是提供了戰鬥經驗,技巧,還有裝備。
敕令騎士更慘,連裝備都不提供。
倫納德一巴掌拍在他的後腦勺上:“你這個蠢材,烏爾姆剛得到天父賜福,就能像個老練騎手一樣,騎在馬背上如履平地,怎麼就你不行?”
倫納德是知道內情的,這老貨也算是洛薩的心腹,同樣屬於那種,有能力,但不多的屬下,能管好築新城的事就算不錯了。
不然洛薩肯定也給他加加擔子。
“不用急,羅蘭,你用你的舊弓再試射一次。”
洛薩安慰道:“會出現這種狀況,你應該也清楚是因為什麼。”
羅蘭點了點頭:“我們不是精靈,身體比他們弱,手臂也沒那麼長。”
羅蘭再度挽起自己原本的獵弓,這一次,直接拉滿,脫手箭失疾飛,穩穩當當命中了釘在木靶上的甲片。
仔細看去,竟是入木三寸。
拿來看它那箭鏃,毫發無傷,隻是箭杆有些開裂。
弓箭都是這個時代軍隊裡的貴重物,弓如此,箭更甚。
這個時代,西方的遊牧騎兵勢弱的原因,也在於他們冶鐵技術糟糕,許多箭失仍在使用骨質箭鏃的緣故。
經過檢驗,哪怕是換了弓,隻用這特製的箭失,鱗甲和劄甲,在兩百碼內,都能輕易洞穿。
板甲沒有庫存,所以就沒檢驗。
也沒那個必要。
因為現在廣泛裝配板甲的,也就部分富裕的十字軍騎士,窮苦騎士連一套鎖子甲都湊不齊,更彆提更金貴的板甲了。
許多大貴族雖然購買了很多套板甲,但往往是為了收藏或是炫耀。
洛薩也沒考慮過最近要打一場內戰的事。
薩拉森人廣泛裝備著鱗甲,劄甲,能夠洞穿絕大多數這兩種甲就已經足夠了。
至於重裝弓騎的騎弓就不用提了。
雖然要比這一時期的遊牧騎兵普遍使用的三十磅輕弓強,達到五十磅。
但在馬背上難以使勁,導致弓騎在騎射時很難對全副鎧甲的敵人造成有效殺傷,除非停馬開弓,才能完全發揮出威力。
這種拜占庭式具裝騎兵,更像是東方金國,如鐵浮屠一般的同行。
此時的大金國,國力雖然已呈日薄西山之勢,但幅員遼闊,有幾千萬人口,仍是東方帝國中最強的一個,要排在宋,遼之前。
其實單論人口,軍隊數目還有富有程度,宋才是最強的,但南宋朝廷……不提也罷。
“羅蘭兄弟,可以讓我試試你那把弓嗎?”
說話的是紮克。
他作為重裝弓騎兵,射術也是相當不錯的。
羅蘭有些不情願地將弓遞了過去:“給你你也用不了。”
紮克試了試,見果然如此,也不惱,笑著說道:“的確是用不了,這把弓起碼一百磅往上了。”
“也給我試試吧。”
洛薩輕咳了聲,讓羅蘭將那把精靈弓取來,挽弓搭箭。
在兩人驚異的目光中,直接拉滿。
嗖——
箭如流星,輕易洞穿了木靶的頭部,向遠方疾飛而去,不知所蹤。
“大人,您好大的力氣!”
洛薩輕笑道:“看到沒,弓箭兵也不是那麼容易做的,明天你到讓娜騎士長那裡報到,協助她整訓新兵,往後再挑一些拔尖的,來生命之樹這兒來轉職。”
人前小小顯聖一波,洛薩心中還是很得意的,這麼長時間沒練習箭術,竟然沒有半點退步。
弓也是好弓,沒校準第一次射都能命中,它功不可沒。
羅蘭躬下身:“是!”
片刻後。
一根根枝葉交替著,將遠方飛到不知何處的箭失運送到洛薩這邊來。
生命之樹傳來抱怨的情緒,埋怨洛薩險些將弓箭射中它的根莖。
“抱歉。”
洛薩道了聲歉,神情中卻絲毫沒有歉意,生命之樹這麼大的塊頭,就算被攻城弩炮射了一箭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他將箭失塞回羅蘭的箭袋中:“物歸原主。”
羅蘭連忙道:“謝大人,也謝神樹先生。”
枝葉微微搖晃,算是接受了羅蘭的謝意。
洛薩勉勵道:“羅蘭,以後努力鍛煉,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拉開這把精靈弓。”
他沒有把這把精靈弓據為己有的想法,這把弓雖說有些非凡之處,但實際上也就對普通人而言很不錯罷了。
羅蘭僅僅是個小地方的獵戶,射術準一些,但放眼草原部落裡,比他射術強的比比皆是。
經轉職後,這射術是上來了,但身體素質還是原來那樣,還不如曾經擔任希伯倫城衛軍的紮克身體強壯。
不過洛薩對林地射手這支新部隊期待感更高了。
一百名能拉開一百磅以上重弓的精銳射手這是什麼概念?
哪怕在極度重視弓箭的清初軍隊裡,都屬於絕對的高手了。
換上破甲箭,任你什麼具裝騎兵,統統射穿了賬,放眼整個歐陸,刨除超凡因素以外,也屬於頂格的弓箭兵了。
進到新哈布斯堡,這裡的內堡已經接近完全竣工,依附外圍城牆的建築已經相當完善,看上去比前段時間儼然一個大型工地的模樣,要整潔有序了許多。
倫納德恭敬道:“大人,工程進度很快,要不了多久您就能住進來了。”
“不急,在我規定的時間內建好就行。”
洛薩在新哈布斯堡的公示欄上,看到了一幅畫:雙頭鷹張開雙翼,庇護著一對簇擁著孩童的夫妻。
“這是誰畫的?”
倫納德連忙道:“大人,是我親手畫的。”
洛薩稱讚道:“很不錯,老倫納德沒想到你還有這種本事?”
倫納德很誠懇地說道:“總要讓大家知道,他們的好日子是怎麼來的,往常,每年都有因為饑荒餓死的。”
“有道理。”
洛薩若有所思。
他不是慈善家,對底層平民好,起初,絕大多數是因為他也曾出身於平民階層,對平民更有同理心。
現在嘛,這個理由仍舊排在首位,但底層平民比異教徒的地方豪強更加容易收買也成了主要原因之一。
“倫納德,給我拿張紙,我要寫封信給庫爾斯。”
倫納德的做法給了他啟發,他打算用貼大字報...大字報不靠譜,現在文盲太多,還是簡筆漫畫的形式更實用。
“是。”
“你再自己從庫房裡取五十枚金幣作為自己的獎賞。”
這不是什麼重要的事,因為有座天使的凋像在,他的領民對他的好感度一向很高,增加個內宣方式,也就是錦上添花罷了。
...
洛薩在新哈布斯堡住了一宿,便回到了希伯倫。
眼下,近期內已經沒有什麼需要處理的瑣事,他又可以享受一段悠閒的時光了。
狩獵火龍當然不可能隻算上洛薩跟般若兩個。
他倆輸出能力有限,而暴虐龍又是皮糙肉厚的主兒,就算暴虐龍站在自己麵前,任由自己攻擊,恐怕也殺不了它。
畢竟洛薩最主要的攻擊手段,除了借來讓娜的聖槍以外,也就是使用“巨龍之息”了。
但那暴虐龍是能在岩漿裡泡澡的,幾乎等同於火焰免疫。
彆看這一龍種沒有翅膀,實際上,就算在整個火龍族群內,暴虐龍都能排在中等偏上的行列,許多有翼火龍都要排在它的下麵。
】
再加上,這頭暴虐龍若計算壽命,保守估計都有五百年,已經屬於成年龍的範疇。
絕對是需要洛薩,讓娜,芙琳,切利尼娜還有般若組成五人小隊,才能考慮對付的。
在希伯倫的宅邸。
洛薩躺在般若的膝枕上,自言自語道:“不過也不是不能提前針對。”
“據說,那頭暴虐龍應該還處於睡眠狀態,不然這麼多年下來,也不可能沒被人發現。”
“趁著它還睡著,先來一波集火,再進行正義的群毆?”
“但若是不湊巧引發火山噴發呢?”
般若低頭看了一眼洛薩,忍不住嘴角微微翹起:“大人,興許那頭火龍早就已經不在了呢?畢竟那本古書記載的,距離現在已經很多年了。”
洛薩笑道:“這倒不會,我已經拜托妮莎亞替我找人探查過了,那裡仍舊有火龍的氣息,不會弄錯的。”
“那裡是哪裡?”
“哈拉特火山群,那裡是聖裔家族的地盤,距離拜火教兩聖地很近。”
般若皺起眉:“所以,我們要先穿越拉烏夫的地盤,再進入到哈希姆?”
“深入敵境,聽起來是有些危險,但那裡已經是距離我們最近的有龍類出沒的地點了,若是總窩在領地裡,我恐怕這輩子都很難將龍裔血脈覺醒了。”
洛薩認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