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網址:十二月二十一號,今年最後一個完整工作周的開始,臨近大館下班的時候。
國家安全處的高層長官們,緊急聚集到了會議室之內。
“阿華,介紹一下現在的情況!”
坐在會議桌主位上的周權,麵色沉靜地直接點了情報組主管陳國華的名字。
“es,sr!”
陳國華起身敬禮,他走到了自家大佬對麵的多媒體工作桌前,將一份份資料投影到屏幕上麵。
“頭,各位同僚,今天下午一三零五,中環警署發生了一起影響極其惡劣的越獄事件。”
與此同時,陳國華語速乾練地介紹起了整個突發案件的情況。
“越獄的疑犯,是我們警隊自家的一名弟兄。”
“卓文偉,港島總區灣仔分區行動部總督察,同時是港島總區pnc的一員精英。”
pnc是警隊談判小組的縮寫,也就是說,卓文偉本人是警隊一名非常專業的談判專家。
這個部門,屬於是警隊的一種特殊編製。
其內部所有人員在沒有任務的時候,全部都會在原來任職的部門工作。
但是一旦有緊急任務出現,那麼他們就會臨時組建起來。
不僅僅要馬上履行特彆職務,更是要以特彆職務為主。
這個警隊談判小組的性質,與周權手底下的t小組非常相似。
兩者都是在關鍵時期進行組建,隻不過t小組是國家安全處刑事行動科的秘密小組,是周權手底下最為鋒銳的一柄利劍。
在警隊編製上麵,並沒有t小組的公開存在,而談判小組則是警隊明文規定的一個部門。
“卓文偉總督察,涉嫌上周末淩晨,也就是昨天十二月二十號零一四五,在北角碼頭發生的一宗槍殺案件。”
陳國華一邊操控幕布上的資料信息輪換,一邊介紹著現在的緊急案件情況。
“死者張永嘉,隸屬於東區行動部,警銜級彆督察。”
“張永嘉督察死亡時,卓文偉總督察就出現在案發現場。”
“由於案件的發生地點,以及涉案人員的身份問題。”
“這宗案件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聯合灣仔警署和北角警署共同行動。”
“昨天清晨,港島總區重案組李誌斌警司帶隊,灣仔行動部主管羅安邦警司,以及東區內部調查科主管李俊傑警司陪同,三方聯合搜查了卓文偉的住所。”
“他們從卓文偉的家中,找到了卓文偉開設在加勒比海開曼群島的一個離岸戶口。”
“隨後以此為證據,暫時將卓文偉帶回中環警署羈留。”
“二十分鐘以前,卓文偉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突然越獄跑出了中環警署的羈留室,現在已經闖入了東區總部北角警署裡麵。”
“其他具體情況,情報組正在調查當中。”
警隊一名督察被槍殺,國家安全處肯定會收到消息。
可是由於港島總區已經做出了聯合行動,所以周權他們也就沒有過多參與這宗案件,僅僅是關注著案情的進展。
疑似一名警隊總督察槍殺一名警隊督察,這種案件絕對值得警隊高度重視。
然而既然有其他同僚負責了這次案件,那麼國家安全處也沒必要去與同僚爭奪案件的主導權。
說到底,這其實就是一宗凶殺刑事案件而已。
隻不過,凶手和被害者的身份非常特殊罷了。
但即便如此,港島總區也完全有資格對這宗案件進行處理。
結果出人預料的是,這宗案件現在竟然搞出了這麼大的麻煩。
疑凶直接從中環警署越獄,然後在雙方的激烈追逐之下,闖進了北角警署裡麵。
要知道,這裡可是港島本島,中環警署更是地處於港島最繁華的區域。
這種鬨事追逐的事件,參與雙方還都屬於警隊內部人士,又怎麼可能不吸引港島媒體的目光呢?
周權想都不用多想,他就可以確定現在的北角警署外麵,肯定已經聚集了港島的新聞媒體。
接下來的事態發展,他們國家安全處又怎麼可能不高度重視?
必要時刻,周權甚至會直接越過港島總區,強行接管這次事件。
“其他人有什麼想法?”
雙眼微微眯起,周權在自己思考案件情況的同時,也詢問起了手下弟兄們的見解。
“頭,那個卓文偉有很大的問題,我懷疑他是被冤枉的。”
坐在周權下方右手邊的周星星,神色冷靜地給出了他的看法。
進入警隊管理層,再加上已經結婚的原因,這使得業立家成的周總警司,愈發地成熟穩重了起來。
除了與自家大佬和弟兄們私底下相處的時候,否則周星星身上再也沒有半點的跳脫,反倒是儘顯大將風範。
“頭,我讚同周sr的看法。”
駱達年輕輕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他不僅僅毫不猶豫地讚同了自己上司的想法,並且給出了一份能夠解釋通順的理由。
“卓文偉如果當真是殺害張永嘉督察的凶手,他在越獄以後,肯定要想辦法逃走才對。”
“穿越鬨市闖入東區總部,這裡麵肯定有我們不知道的原因在。”
當然,這一切也隻是駱達年出於自身經驗的推斷。
具體究竟是什麼情況,還要用確鑿的證據來說話。
“頭,我們內部調查科查到了一些重要情況。”
駱達年口中的話音落下,關文展立刻彙報了他所掌握的關鍵信息。
“張永嘉督察表麵上隸屬於東區行動部,但是根據他的檔案資料記載,他同時還是東區內部調查科的一員。”
“他的直接上司,就是東區內部調查科主管李俊傑。”
“在死亡之前,張永嘉督察正在秘密調查港島總區內部人員詐騙警隊福利基金的案件。”
“按照當前的線索來看,張永嘉督察應該是查到了一些準確消息,隨後被人滅口的。”
“卓文偉總督察,有極大可能是幕後黑手栽贓陷害出來的替罪羊。”
“我查過案發當時的eu衝鋒車行動報告,根據當值車長的口供。”
“他們是收到東區總台的命令,有市民報警說北角碼頭出現了槍聲,隨後立刻趕往現場查看。”
“eu衝鋒車抵達的時候,卓文偉總督察正好就在現場,隨後被直接鎖定為第一嫌疑人。”
“可實際上,張永嘉督察是被一槍斃命,eu衝鋒車趕到時並沒有聽見其他的槍聲出現。”
“這就證明,張永嘉督察並不是在eu衝鋒車靠近案發現場時被槍殺。”
“案發現場附近雖然並沒有閉路電視存在,但我們查過卓文偉總督察的行動軌跡。”
“按照時間推算,他抵達案發現場的時間,要晚於張永嘉督察的精確死亡時間。”
“通過這兩點就可以斷定,卓文偉總督察絕對不會是殺害張永嘉督察的凶手,因為他根本就沒有作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