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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零六章 天王巨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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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整理了一下衣領,抬起手腕上的電子表,看了眼時間。
距離正式開始,還有26分鐘。
沒有遲到。
他將《經紀學評論家》的媒體證彆在領口,把身上的錄音筆開機,拎起背包,穿過洶湧的人流,向著新藝術中心的入口走了過去。
媒體和參展的來賓無需排隊入場,都有專門的貴賓通道。
威廉將背包遞給了帶黑色大蓋帽的警察,舉起雙手,讓金屬探測儀和坐在一邊排爆犬嗅嗅他的身上有無攜帶危險物品。
中歐、東歐。
這兩年不算安定,因為最高級領導人出席的緣故,這次年會一切都是最高級,安檢程序也很嚴格。
隻是威廉下意識覺得。
那隻深色背心上印著Polizi(德語:警察)的排爆犬似乎不知道為什麼看上去有點蔫蔫的。
排爆犬也是一隻史賓格犬。
她早些時候,剛剛見到了一隻極為氣派的同類雍容華貴從隔壁走過去。
那皮毛,那打扮,那個神氣勁兒,出行前赴後擁還有專人抱著,顧盼間甚至高冷的對她呲了下牙。
這隻訓練了五年時間,才成為犬界強者,累死累活成功吃上公家飯的史賓格姑娘,好似劉姥姥進了大觀園,又像是女打工人看到邪魅狂捐的總裁對她輕蔑一笑,頓時備受打擊。
生出同狗不同命的感慨。
有的狗生來是牛馬,有的狗出生在羅馬,有沒有啊!
太損害打工積極性了。
狗狗有氣無力的摸魚工作,被訓導員督促了好幾句。
威廉卻不在乎。
他饒有興致的混在等在排隊過關的記者同行之中,有一搭沒一搭的聽著各處八卦,這種重大的年會場合,記者們永遠是消息最靈通的群體。
“謔,你知道剛剛有人看到誰了麼,說是十分鐘前剛從旁邊進去。”
有人在小聲的議論。
“誰,赫斯特?他不是還沒來呢麼。《藝術新知》那夥計已經蹲了他的團隊三個小時了,從天還沒亮就守在美術館旁邊,目前還沒蹲到呢。”
“蹲什麼?想蹭采訪,沒機會的。這種場合人家不可能給你做專訪的,等散會的時候,倒是能在采訪區堵住問一兩個問題,前提運氣夠好的話。”
有相熟的人對這種不專業的菜鳥行徑表示鄙視。
“人家又不是想要混采訪。單純以粉絲的身份和偶像合個影,混個臉熟可以吧。多露露臉,以後搞不好就能說上兩句話。再說,混個赫斯特的簽名,沒準也能賣個兩三百塊的呢。”
“在冷風中熬半宿,就混個酒店的房錢,太卷了吧,不值當的,這又不是拍女明星私會情人的大獨家,老板給他多少獎金這麼拚啊。這樣下去,以後大家就在那裡比誰能熬,能蹲人,就都彆睡覺了。”
有記者譴責這種惡性競爭,哄抬從業難度的內卷行為。
“也可以不混個房錢,要是赫斯特心情好,你能舔到他給伱畫幅30秒的簡筆畫,直接就可以不用工作了。人家也許覺得自己很能舔呢。赫斯特不曾經在紐約有過先例,給出租車司機用通訊錄便簽花了幅速寫,當做車費麼。”旁人語氣向往。
“想peach呢。那要不是做秀炒作,我把舌頭割下來。赫斯特的速寫直接能就地在馬路邊換輛車了。那次隻是在個展前,高古軒配套的宣發工作而已。哪個藝術家有病作秀作到我們這些當記者身上的啊……”
“唉,兄弟,你還沒說,剛剛進去的那是誰呢?”
威廉從警察手中拿回自己的包,聽到大家的話題越聊越歪,忍不住湊過去拍拍最開始開口的那個媒體哥們的肩膀。
“諾,你應該認識。”
媒體哥拍拍腦袋,打開工作群裡的發來的照片,他團隊中的攝影師已經安檢完成,進入會場了,會分享一些精彩的照片出來。
他快速滑過一大堆的漂亮小姐姐照片。
最後指尖在一張會場前部的廣角鏡頭視角上停下。
“注意看,認識那個人麼?第一排中間偏左的那位。”
“嘶!”
“我去……
“不是吧,是他麼?我沒看到嘉賓名單裡有他啊。”
“確實沒有,你看他原本坐的位置,是比利時最大的藝術商CBX畫廊的創始人的。連座位前的標牌都沒改。”
“竟然什麼妖怪都冒出來了。我去年還聽八卦小報傳,這家夥在尼泊爾攀登雪山時遇上山難掛掉了呢。”
“《油畫》的大新聞,是關於他的麼?”
威廉微微皺眉,盯著手機屏幕上照片最左側的那個人影。
在所有參會嘉賓一水兒的西裝革履的精英範,頭發被固定的到蒼蠅落上去都會劈叉的主會場裡。
想不注意到對方都很難。
因為對方矚目的就像萬花叢中的一點綠,或者油光水花的頭型上……突然落下的一隻劈叉的蒼蠅。
亂糟糟的絡腮胡子,邋遢打卷的灰白色頭發。
身高一米八左右,體重200磅以上。
不胖。
非常壯實,極度的壯實。
外表有點老,可手臂隆起的壯實肌肉依然把那身灰撲撲的風衣襯托著好像是緊緊繃在他的身體。
即使鏡頭裡隻有一個滄桑的側臉。
可他的神情看上去多少有點神經質,眼神有一種過分的警覺感。
脖子上甚至還掛著一個電子煙的噴嘴。
威廉是財經線的記者。
剛剛被主編調過來轉過來做跟蹤報道,對藝術領域的名人了解肯定不如隻在專項領域做藝術新聞的同行。
他抓緊惡補過一些相關知識和會出席本次年會的嘉賓情況。
此時還是難以像其他人一般,一眼就認出對方的身份。
但怎麼說呢?
屏幕上的這個人的形象,依然給威廉帶來了非常強烈的熟悉感。
一方麵說明。
這個人或許曾經非常非常有名,他在一些場合裡見過對方的照片。
另一方麵。
這家夥的形象……實在是太富有紐約街頭、公園長椅上晚上常見的那種流浪漢街友的生活氣息了。
臟風衣,絡腮胡,打卷的長發。
流浪漢落魄藝術家標準三件套。
能忽悠幾個遊客畫畫,就騙幾個錢。
忽悠不來。
搭配上壓低帽簷的棒球帽和便於逃跑的耐克運動鞋,以及一把美利堅街頭火拚祖傳可靠又耐用的M1911手槍,等夜黑風高之時,隨時都可以找一家無人值守的自動售貨機或者24小時營業的炸雞店,化身綠林好漢,來一場酣暢淋漓的零元購,去解決溫保問題。
標準的所謂俚語中的Whitetrash(白人廢柴)是也。
可是?
什麼樣的流浪漢白人廢柴能不請自來,並且毫無阻礙的就大剌剌地坐在會場的第一排?
似乎在場的所有人,包括主辦方在內,沒有誰覺得這一幕有什麼違合的地方。
仿佛他天經地意的就應該出現在那裡。
連被他占了自己座位的CBX畫廊的老板,都沒有表現出任何的不滿,直接坐在旁邊,正在和這個讓人一時間分辨不清具體年紀的灰塵仆仆流浪漢笑容滿麵的談論著什麼。
老天。
威廉惡補的知識裡。
這位身價超過五億美元的畫廊主,傳聞中有嚴重的潔癖和強迫症,曾經可是被人拍到過和彆人握手後,就轉身就在角落嫌棄的反複擦手的新聞照片的。
好在沒等心裡癢的似是有貓在撓的他,絞儘腦汁的搞清楚這位和其他人畫風都不搭的藝術家到底是誰。
他就聽見有人語氣帶著敬畏的說出了答案。
“那是亨特·布爾,2005年威尼斯雙年展終身成就獎得主,注意不是金獎,而是終身成就獎,史上最年輕的一位。”
“天哪,是他,我知道他。他少年時代,曾經在畢加索的畫室裡工作過,後來又轉行去搞波普藝術,美國的三大波普教父安迪·沃荷、羅伊·利希滕斯坦,排名第三的就是他了。”
“當年,聽說他突然對日進鬥金的藝術創作生涯喪失了興趣,想要追求人與神靈更高的靈魂統一,扔掉了他即將結婚模特女友和位於長島的超級豪宅,頭也不回去羅馬尼亞的隱世修道院裡出家去了……”
“我知道的可靠報道是尋訪吸血鬼。”
“我采訪過的他前女友的表哥,內幕情報是他在研究和外星人的第三類接觸。”
威廉搖搖頭。
當布爾這個名字出現的時候,他就已經意識到這個流浪漢一樣打扮的家夥到底是誰了。
亨特·布爾,外號“貓王”布爾。
他出身富庶,年少時曾被父母送去畢加索的畫室當過學徒,本來這也頂多能隻算是履曆上的一項閃光點而已。
畢加索被稱為現代藝術的開創者。
他的弟子和學生並不少,指點過的,受他影響的人更是多了去了,頗有些混的不如意的,隻能以“畢加索學徒”的名號,討一分中層藝術家的普通營生。
而據說布爾在畫室裡也不是什麼努力勤奮的學生。
話又說回來。
畢加索當年天賦異稟,不到15歲就被譽為西班牙的藝術神童,特許進入大師雲集的皇家費南多美術學院學習。
但老畢同誌從小到大,都不是什麼乖巧可愛的好好學生。
上世紀70年代。
垂暮之年的畢加索或許在布爾身上,看到了當年他和同學一起逃課去四隻貓咖啡館喝咖啡的日子。
晚年的他去那間畫室的日子相當稀少,但似乎畢加索對還是小孩子的布爾表現出了青眼有加的感覺。
縱觀大師的整個人生,畢加索從來不曾是那種喜歡提攜後輩的好好先生。
他卻在布爾身上展現出了相當大程度的耐心和關注。
可能是小報的附會編造,也沒準真的確有其事。
據傳。
畢加索曾經摸著布爾的腦袋,對旁觀者說道——“知道嘛,他會成為藝術家裡的埃爾維斯·普雷斯利(注)的,他會是下一位活著看見自己作品擺進盧浮宮裡的人。”
(注:搖滾明星,貓王)。
這句話像是冥冥中繆斯女神,透過如風中殘燭般的年邁藝術宗師的嘴,做出的來自天國的讖語。
糾纏了這個孩子往後五十年的半生。
他先是搞立體主義和抽象藝術,幾年後,正當大家以為他會按部就班的向著超現實主義繪畫風格前進的時候,他轉去從事新達達主義,當時還有學者把新達達主義稱之為“墮落風格”。
很快,一個更廣為流傳的名字取代了它們——波普藝術。
整個二十世紀西方有兩種革命性的畫法可以和黃金掛鉤。
立體主義。
波普藝術。
種族問題,平權運動……無需諱言,當代歐美的藝術領域是有一些特彆的“畫法風口”存在。
在這些方麵踩中風口的畫家會更加容易獲獎和受到關注。
這很正常,藝術本就是有反應社會熱點問題的功能。
但如果一個人能連續踩中兩個過去整整一百年來最大的藝術風口,那麼,他幾乎注定會成為美術史上最矚目的天王巨星。
整個二十世紀的最後兩個十年,全都是亨特·布爾的身價瘋狂上升期。
在畢加索做出預言的三十年後。
2005年。
波普藝術的早期代表作品,以電影照片為原型絲網印刷作品《貓王三重影》在紐約蘇富比拍賣出了8000萬美元的天價,刷新了同類畫作的新記錄。
同年,亨特·布爾個人作品單價突破1730萬美元。
人類曆史上所有在世畫家中,名列第二,當時隻離赫斯特1850萬美元的記錄僅僅差了120萬美元。
但是他成功在赫斯特渴望多年而顆粒無收威尼斯雙年展上的斬獲了終身成就獎,那一年,他才42歲。
正好是人類曆史唱片銷量排名第二的搖滾巨星,貓王去世的年紀。
似乎是某種宿命的詭異輪回。
曆史上,貓王長期受到情緒問題的困擾,瘋瘋癲癲,精神狀態不太穩定。貓王的經紀人回憶中說,對方曾經在一次聖誕節送給了所有的好友一輛當時最新款的梅賽德斯轎車以及……一把恐嚇性質的裝滿子彈上了膛的左輪手槍。
這位小時候就被畢加索預言,職業生涯將會像是貓王一樣閃耀的藝術家,也有相同的心理問題。
好吧。
心理問題不能準確的概括亨特·布爾的情況。
藝術家們群體中出些精神病瘋子和囈語的神棍,實在太正常不過了。
然而像這位布爾先生這麼才華橫溢而又這麼特立獨行的人物。
百年難遇。
比他瘋的沒有他這麼成功,和他差不多成功的又遠沒又他們瘋。
大藝術家們多多少少都有些小怪癖,草間彌生,愛德華·蒙克,梵高,這些人甚至都真的確診了精神問題,住過精神病院。
但他已經脫離了怪癖的範圍。
直接把“發瘋”這件事,升華到了抽象的地步。
他喜歡極限運動,曾經設想要不帶降落傘,不帶保護措施和教練,孤身從一萬米的高空跳下最終落在一張被支架撐住的橄欖球場大小的緩衝巨網之中。也曾打扮成一個流浪漢,在街角漫無目地的遊蕩,一位好心的先生大概是出於人道主義請他吃了一隻熱狗,他則隨手寫了一張巨額支票做為回報。
基本可以確定這並非什麼營銷戲碼。
因為沒有任何攝像頭,或者狗仔記者報道過這件事,連那位熱心先生本人也以為是一場幽默玩笑,得虧他把這張支票扔到了櫥櫃放雜物的鞋盒中,而沒有扔掉。
直到三年後,瀏覽《紐約時報》的采訪時,發現頭條上專訪藝術家的照片有點麵熟。
才跑到銀行裡嘗試的兌換了一下。
發現這張支票是真的。
雖然早已過了180天的個人支票時限,但按照美國法律,在聯係並征得布爾的委托律師同意後,依然成功兌換了這張價值100萬美元的天價支票。
新聞被曝光出來的那個夏天。
整個美國東海岸的人都經常樂於閒的沒事,請街邊遊蕩的流浪漢們吃熱狗,期待對方是一位隱藏的超級富豪。
布爾的瘋狂也成了他迷人特質的一部分,在全球各地吸引到了大量的粉絲和追隨者。
社會學家他當成了某種社會**件進行研究,認為這是他受到追捧的現象,是高壓力、快節奏都市生活下的群體性囈語。
他恰恰完全滿足了人們對於“藝術家”這一角色的所有刻板印象和想象期待。
而媒體印象裡,布爾職業生涯的高點和終結都發生2005年的同一年。
他沒有像赫斯特那樣遭受市場的冷遇和泡沫破裂,也沒有搞出性醜聞啥的被Metoo掉,但布爾的職業生涯突兀的停止,是那種“物理”性質的。
正當大家快要對這位藝術家的怪誕舉止逐漸接受,並感到習以為常的時候。
他玩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大狠活出來。
正站在榮耀的巔峰的大畫家,他……直接把自己給瘋沒了。
有一天,正在籌備婚禮的亨特·布爾從長島的家中開車去曼哈頓超市買單身排隊時會用到的抽拉禮花。
他出門前和管家說大約一個小時時間會來,並拒絕保鏢的陪同。
然後。
他就消失了。
人們在麥迪遜大道的停車場上找到了那天他開出去的那輛法拉利F430轎車,並在車窗的擋風玻璃上找到了布爾用女士口紅,寫給巴西女友的留言——
【珍,我想了很久,婚姻讓我感到恐懼,就像自由的鳥落入了塵網之中。我想要花幾個月去思考,想想一些事情,一些關於我們這個世界,更加深刻的事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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