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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四百四十五章 逃跑律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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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應聘的一共有八名律師。

在麵試之後孟紹原留下了其中的三人。

可老實說,孟紹原也並不是特彆的滿意。

就和之前彭碧蘭使用的律師一樣,專業性方麵毫無挑剔。

但是,總好像少了一點什麼。

具體少了什麼,孟紹原自己也說不清。

有一個剛剛畢業沒有多久的助理律師,叫瑪格麗特·弗裡曼的,是跟著斯托律師一起來當他助手。

她居然和斯托律師一起被留下來。

這就讓人有些詫異。

那麼多有經驗的律師不用,偏偏留下了一個助理律師?

在其他人的眼裡,瑪格麗特年輕靚麗,也許是被這位查爾斯看中了?

孟紹原也不屑於為自己辯解。

他隻是告訴彭碧蘭:“本來,我連斯托律師都不要,可瑪格麗特是他律師事務所的,強行挖人好像不好。

你們看著吧,一兩年之內,等到瑪格麗特經驗足夠了,她的成就肯定遠遠超過斯托律師。過段時候,把斯托律師請回去,給他一筆豐厚的補償金。”

“瑪格麗特留下來?”彭碧蘭同樣是個非常聰明的女人。

“是的,將來,她會是一名優秀的律師和管理者!”

孟紹原很肯定地說道:“不管她將來要多少報酬,都一定要留住她。”

隨即,他又歎了口氣:“還少一個人,還少一個。”

他要的究竟是什麼樣的律師?

格雷西卻忽然開口說道:“主人,也許我能幫你找到你想找的律師。”

“你?”

“是的,而且是兩個,兩兄弟。”

“把他們帶來給我看看。”

“主人。”格雷西遲疑了一下:“要見這兩個兄弟,恐怕得你自己去一趟。”

親自去?

孟紹原一口答應了下來。

……

格雷西帶孟紹原去的,是“天堂”。

這是一個外號。

所謂的天堂,全稱應該是“流浪漢的天堂”。

嗯,這裡聚集著大批流浪漢和破產者。

除了冬天不太好過,這裡什麼都好。

住在臨時搭建的簡陋帳篷裡,每天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考慮如何填飽自己的肚皮。

其它的?

管它什麼戰爭,管它天崩地裂!

格雷西居然帶孟紹原到這裡來找律師?

“老板,您得下車自己去,彆帶保鏢。”

格雷西居然提出了這麼一個荒謬的要求。

“為什麼?”

“因為你帶著保鏢,會讓他以為是來尋仇的。”

孟紹原有些無語:“我該怎麼找到他?”

難道這個所謂的律師是個流浪漢?

“他叫格倫,格倫兄弟的哥哥,漢森·格倫。”

格雷西微笑著:“一會,您看到一個屁股後麵被一群人追的,就是他!”

……

我靠!

孟紹原還真的從來都沒有做過這種事。

到流浪漢聚集地來找一個律師?

他媽的。

什麼道理?

自己那裡明明有一大群優秀的律師可以供自己挑選啊。

而且,還是被一群人追趕的一名律師?

難道這個律師很英俊,會迷死一批的人?

孟紹原很快就知道了。

漢森·格倫不但不英俊,而且還是一名禿頂略顯肥胖的猥瑣中年男人。

他穿著天知道多少時候沒換過的西裝,夾著一個公文包。

領帶打得歪歪斜斜。

不過,格雷西有一點沒說錯,真的有一群人在追他!

是追他,不是追求他。

追求,手裡捧的應該是鮮花或者是巧克力。

而那群人,手裡拿的是木棒和磚頭。

“漢森·格倫?”

孟紹原大聲呼喚。

“跑啊,快跑啊!”

漢森看都不看,一邊跑一邊叫著:“被他們追上會被打死的!”

所以,孟紹原做了一件荒謬絕倫的事情。

他和一個之前從未見過的律師,開始了逃亡之路。

屁股後麵,跟著一大群人!

“嘿,我叫查理斯·孟!”

孟紹原一邊跑一邊自我介紹。

“啊,查理斯,我的朋友。”

彆看漢森這樣子,跑起來還真不錯,看樣子是經常被人追。

而且,他一邊跑,一邊還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張名片:“漢森·格倫,格倫兄弟律師事務所的,紐約沒有我們打不贏的官司!”

就你這樣人?

“他們為什麼追你?”

孟紹原做夢都想不到,今天自己是來鍛煉身體的。

“他們愛我,懂嗎,愛我!”

漢森回頭看了一眼,跑得更加快了:“他們的愛,實在是太瘋狂了。嘿,查爾斯,你有什麼案子要打嗎?告訴我,我連紐約市長都能告上法庭而且勝訴!”

他媽的,遇到個比自己還能吹的?

孟紹原那麼伶牙俐齒的家夥都不知道應該怎麼接口了。

後麵追的那群人累了,不追了,在那大聲咒罵著。

漢森毫無羞恥之心:“你聽到他們對我的讚美了嗎?瞧,一個了不起的律師,到哪總是受歡迎的,他們不追了嗎?”

“不追了。”

“那裡,那裡。”

漢森把他帶到了一個拐角處,終於停了下來。

兩個人氣喘籲籲,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恢複了好半天,漢森開口的第一句話便是:“有煙嗎?”

孟紹原掏出煙。

漢森給自己掏出了一根:“火?”

孟紹原先給自己點上,接著把打火機給了漢森。

漢森點著了煙,用力吸了幾口,顧不得滿頭的汗水:“查爾斯,對嗎?說吧,你有什麼案子要打?”

“你先告訴我,那些人為什麼要追你?瞧,漢森,我將給你一個機會,一個賺錢的機會,可你得告訴我,他們可沒你想的那麼愛你。”

孟紹原說著一伸手:“那是我的打火機,彆放到自己的口袋裡。”

漢森一點都不覺得難為情:“啊,我順手了。瞧,我和那些人有些誤會。有個叫布萊安的家夥破產了,他欠著銀行的錢,銀行就把這起案子委托給我了。

銀行之前也派過律師,可布萊安一分錢都沒有了,對付這種破產者,除了把他們扔進監獄,沒有彆的辦法。可他們巴不得進監獄呢,起碼那裡不用擔心整天餓著肚子。

我,漢森·格倫,從銀行手裡接到了這起案子,經過慎秘的調查,發此案他父親的兄弟名下,還有一輛拖拉機,也能值幾個錢。

我去找他的叔叔談了談,那是個老光棍,他同意用拖拉機為他的侄子還債了,當然,這還需要布萊安本人的簽字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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