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新的案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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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想瞌睡,就有人送枕頭,賺錢的機會這不就來了!”

馮楠眼前一亮,小聲嘀咕道。

立刻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機回複。

【梅菜扣肉:要要要!】

【梅菜扣肉:正愁沒素材呢!】

馮楠激動的手都在哆嗦。

發生在今年七月份的案件,那不是就在最近這幾天的事?

如果把握好,又能白撿一筆獎金。

這對生活一向很拮據的馮楠來說,是她抵抗不住的誘惑。

【吃瓜達人:好的,我發你!】

隨著這一條消息的,還有一個新聞鏈接,一起被發到了聊天群裡。

【梅菜扣肉:感謝感謝,等我發書了,一定給你包個大紅包!】

馮楠在表示感謝的同時,還給這位熱心群友,拋了一個魚餌。

畢竟有了利益關係,才能有動靜。

雖然馮楠不知道,悠閒小鎮的聊天群裡,能不能發紅包。

但這並不妨礙她拋出魚餌。

【吃瓜達人:好呀,祝你作品大賣哈,你主要需要什麼樣的素材?】

果然!

有了利益關係,對方主動多了。

甚至開始詢問,馮楠需要什麼類型的新聞素材了。

【梅菜扣肉:我主要寫年代懸疑文和致富文,時間線主要集中在2034年,有這個時間段比較勁爆的新聞,都可以發給我哈。】

【吃瓜達人:好的,我幫你留意!】

【梅菜扣肉:謝謝,群裡其他群友有這類的新聞素材,也可以發給我哈,日後必有重謝!】

馮楠實行了廣撒網,多捕魚的計劃,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

不然白瞎了這麼好的金手指平台。

聊天群裡潛水的群友們,看到馮楠的這條消息,也都冒泡了。

一個個回複收到!

也有人詢問一條新聞能給多少。

馮楠沒有理會這些,而是打開了吃瓜達人發來的那條新聞鏈接。

【醋缸藏頭案!】

看著這個標題,馮楠潛意識裡覺得,這又是一樁,不亞於林月犯下的,殺人碎屍人肉水餃案的大案。

同時心中暗自琢磨,案子越大,自己能獲得的獎金就會越多。

馮楠點擊標題,進入鏈接。

開始仔細閱讀起新聞內容。

【2034年7月30日,唐市分局重案組接到報案,於一家陳醋店後院的醋缸中,陳醋店夥計,打撈上來一顆人頭……】

看著這個開頭,馮楠就下意識打了冷顫,人頭被打撈上來的那個畫麵,得多恐怖啊!

估計那個夥計,這輩子看到陳醋,都會回憶起當時的畫麵。

“希望這個小夥計,不是山西人……”

馮楠嘟囔了一聲。

【經過法醫屍檢,人頭在醋缸中,浸泡了不低於一個星期……】

“人頭被發現的時間是30號,不低於一個星期,那凶殺案發生的時間,不就是二十二三號左右嗎?”

馮楠嘟囔著,看向手機上的日期。

2034年,7月,23日!

“臥槽?”

“那不就是今天嗎?”

馮楠驚呼了一聲。

看了一眼現在的時間。

中午:12:32分!

“應該還來得及吧?”

“這種藏身案,應該沒有大白天殺人的,一般不是淩晨,就是夜裡。”

想到這裡,馮楠迅速下床,將自己身上的病號服脫了下來,換上了剛剛出去兌換支票,買回來的衣服。

馮楠拿上手機,立刻下樓去辦出院手續,她的傷勢,已經沒什麼大礙了。

傷口雖然還沒拆線,但是已經愈合的差不多了。

辦好出院手續,走出醫院。

馮楠點開新聞,看了一眼地址。

默默記下陳醋店的地址,馮楠揮手打了一輛出租車,直奔陳醋店附近。

來到陳醋店門前,馮楠打量了一圈四周的環境,發現陳醋店的隔壁,就是一間小旅館,馮楠眼前一亮,立刻走進了小旅館,開了一間大床房。

馮楠開的這間房,位於小旅店的三樓,恰好可以眺望陳醋店的後院。

來到客房,用房卡刷開房門。

插卡取電!

馮楠將麵向陳醋店那麵窗的窗簾拉開,坐在床上,繼續閱讀新聞內容。

“這個案子竟然沒有破?”

當新聞看到結尾時,馮楠驚呼道。

沒破就意味著這個案子,凶手還在蟄伏,很可能隻是結束,還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現,隻是到新聞截稿,暫時隻發現了醋缸中的這顆人頭。

想到這裡,馮楠從新聞頁麵,返回到悠閒小鎮的聊天群界麵,準備再問一問有沒有後續新聞。

【梅菜扣肉:吃瓜達人,達人大哥,那個新聞中的案件,沒有破呀,是不是還有什麼後續?】

點擊發送,馮楠坐在床上,靜靜的等待吃瓜達人的回複。

馮楠起身,來到窗前。

隔著玻璃窗,眺望陳醋店的小院。

陳醋店不大的小院中,放著十個水缸那麼大的醋缸。

每一個醋缸上,都蓋著一個圓木蓋子,散發著一種古樸的氣息。

顯然,這些醋缸存在了很久了。

可能有幾十年那麼久了。

馮楠仔細觀察著地形。

發現小院有一個後門。

圓牆也不高,凶手能進入小院的途徑太多了,無法將凶手的身份,鎖定在陳醋店內部人員之中。

而且新聞中並沒有介紹,被害人的身份,甚至可能壓根沒確定屍源。

就更不好鎖定嫌疑人了。

無法鎖定嫌疑人,此案成為懸案,找不到凶手,也是很正常的。

“咦?”

“小旅館也有後院?”

馮楠突然看了一眼樓下,驚奇的發現,小旅館也有一個小院,並且與陳醋店用的是一麵院牆。

“如果凶手和被害人都是小旅店的房客……”

馮楠的心中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凶手和被害人,都是小旅店的房客,凶手殺了被害人後,將被害人的屍體分屍,人頭放進了隔壁的醋缸裡,屍體的其他部位,用行李箱帶走。

凶手正常辦理了退房,自然就不會引起彆人的懷疑了。

小旅館雖然不大,但因為足夠便宜,客流量其實並不小,前台也不可能記得,進出旅店的房客,是不是有人沒走,隻要辦理了退房,就不會特彆注意,小旅館沒有彙報異常情況。

警察調查時,自然也不會盯著監控,一個人一個人的進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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