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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從前的我(19/10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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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很懊惱,但是謝謝你告訴我這個道理。我不是主角,沒有女一號的待遇。”林雨聲自顧自的說道:“我一直很討厭這命運的,我從小到大都是那種扔進人群裡你找都找不到的人,有時候看看電影電視劇我都想,我就是那種平凡到就是所有的作家、編劇、導演都不願意用的人物原型。”

“所以呢?怎麼又一言不合開始探討人生了?”王太卡問道:“難道是和上次你說道,要回國的事情有關?”

林雨聲卻不搭理,隻是自說自話:“在我最開始的人生裡,一直過著白開水一樣的生活。我是家裡的獨生子女,高考結束之後,父母希望我留在家鄉那個偏遠的鎮上工作。那時候我其實已經考上了首都的一所不錯的學校。但是是逆來順受的性格,讓我連反抗都沒有,就同意了。”

王太卡還能說啥?隻好默默起身給林雨聲倒了一杯水,然後坐在一邊的椅子上,一伸手說道:“嗯,請開始你的故事。”

林雨聲喝了口水,笑道:“我在縣城讀書,回到鎮子,一切仿佛都沒有改變,甚至連出去的時候就坐在村口送我的那個有點癡傻的老人,現在仍然坐在村口迎接我的歸來。我小時候想出去看看外麵的世界,所以就特彆喜歡英語,學的特彆好。所以回來之後。我靠著英語的強硬功底,在鎮上唯一的一所小學當英語老師,從三年級帶到五年級。”

“當然,學校一共也沒幾個學生,沒幾個老師,所以很多班級都是混在一個教室上課,這邊上完課布置好作業,就去那半邊上課。這樣每天倒能節省下來一半的時間。大部分空餘的時間,我其實都喜歡坐在辦公室看書,或者用讀書兼職掙錢買的二手手機看電影。”

“日複一日的教書,雖然清閒,倒也敬業。隻是隱隱約約總覺得生活不應該如此。我仿佛能看到自己老了的生活狀態。這樣的生活,還沒到二十歲,就能把一輩子一覽無餘。”

王太卡默默聽著,他是第一次聽林雨聲談起過去。

林雨聲說道:“後來父母給我安排相親,對方高中畢業之後,適逢家鄉建廠,於是留下來工作。幾年下來,也混到了技術主管,一個月工資能拿幾千,在那樣一個地方,這算是不錯的收入了。至少在我父母看來,要比花了那麼多錢念書最後也隻是一個月兩千塊工資的老師強。”

“還記得相親吃飯的時候,那個人問我平時喜歡乾什麼,我說喜歡看電影。他問什麼電影,我一口氣說了很多好萊塢大片。那人又問最喜歡乾什麼。我說,我最懷念的,是秋天走在人煙稀少的小路上,看落葉落下,踩落葉前行。於是那個人滿是譏諷地說:你這樣的人,還呆在這種小地方乾什麼?最後這頓晚飯,吃得不歡而散。”

“那個人嫌我裝,而我也挺委屈。因為我說到我最愛的作家時,那個男的問我是不是演電視的。甚至我說給朋友發微信,他問要不要貼郵票。所以,我有了離開那裡的想法。”

王太卡苦笑著:“確實,有的地方,挺我也是從小地方出來的,很多新鮮事物,等到大城市過氣了,都未必能傳到哪裡。所以我高考之後,考的賊差!我的同學百分之九十五都選擇了在省內,但是我還是選擇去外省,見識見識。”

“對,我當時也是這麼想的。”林雨聲笑了笑。

“出去看看吧,至少擺脫日複一日的生活。”王太卡倒是很理解,心中更是驚奇。他今天見到了一個,他從未看見過的林雨聲。不再沉默、平凡、普通,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故事的女孩。

今天林雨聲對王太卡說的話,比過去時候加起來都多。

林雨聲仿佛不是在說給王太卡聽,而是在說給自己聽。或許是因為喝醉酒的關係,林雨聲的話有些前言不搭後語,但是王太卡還是聽明白了。

那次相親之後,林雨聲就開始急切地想擺脫那裡,那個被她稱為家鄉的地方。相完親之後的第二天,林雨聲就向學校遞了辭職信。

回家之後,林雨聲生平第一次對父母說了“不”。麵對一向乖巧的女兒突然的反抗,父母失了方寸。母親痛心疾首地哭訴自己如何把女兒拉扯成人。可是林雨聲是鐵了心的不想回頭,把自己的工資卡往父親手裡一塞,背了幾件衣服,拿著兩千塊錢,就買了一張到魔都的火車票。真是有一種不撞到頭破血流,或者即使撞到頭破血流也不回頭的氣概。

一直到林雨聲走的時候,媽媽都沒有跟她說話,爸爸把她送到車站,說要體諒一下你媽,她就是不舍得你一個女孩子家在外麵這麼拚命。林雨聲又何嘗不疼她媽媽呢。雖然嘴硬,可是走的時候還是偷偷在媽媽的枕頭下麵放了一千塊錢。

在去魔都的車上,林雨聲一個人哭得像個傻子。

剛到了魔都,林雨聲站在火車站巨大的南廣場上,此時剛好下完雨,一抹陽光透過廣告牌照在林雨聲的眼睛上,她用手檔了擋,然後看著背著行李或匆匆趕路,或喜悅而歸的人們,突然有點傷感。她覺得自己像一葉浮萍,一腦袋撞進海裡,浮浮沉沉,無邊無際。

來之前林雨聲聯係了她的一個遠方的同學,雖然工作還沒著落,至少有個落腳的地方。朋友住在浦東最郊區,到市裡坐地鐵將近兩個小時的路程。

林雨聲去地鐵站買票,當她拿著八塊錢的地鐵票時,心裡默默地罵了句臟話。那是林雨聲第一次感受到魔都給她的生存壓力。後來林雨聲每天就是來回十六塊這麼往市裡跑找工作的。

雖然沒有大學文憑,但是林雨聲憑借一口流利的英語,得到了一份工作,做前台外加英語刊雜誌校對工作。剛開始是試用期,設什麼工資,林雨聲厚著臉皮繼續在朋友家裡蹭住。所以每天擠兩個小時地鐵上班,下班又要擠地鐵回去。

林雨聲那時候的狀態,就是出門的時候天還沒亮,回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但是她倒是一點都不在乎,還還把簽名改成:“你前方有陰影,是因為你身後有光明!”

彆人笑她酸,林雨聲說你們不懂,這叫情懷。

可是昂貴的地鐵費沒辦法用情懷解決,無奈之下,林雨聲借了錢,到公司附近租了個房間。說是房間,

其實就是個床位,上下鋪,一個房間住好幾個人,每個月五百塊錢。雖然擁擠,但卻是自己的一個窩,跟住在朋友家可不一樣。用林雨聲自己的話說,就是浮萍貼上了一艘船,雖然不指望能帶她上岸,至少不再感覺虛無。

這一點王太卡也深有感觸。就像之前住在餐廳那邊,總是覺得沒著沒落的。搬家之後再住在這邊,就有一種安穩的感覺。

不管怎麼說,都是有一個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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