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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電一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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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音繞梁。

綿延不斷。

當陸清走出格萊美琴行時,身後的光頭男子甚至忘了自己的學生還在教室裡等著,直接把他送到了門外,並且雙手遞上一枚名片——

“鄙人姓楊,有空請務必加我一下飛信!高手。我想進步。”

“不是高手。”

陸清沒有回頭。

隻是接過名片,背對著他擺了擺手,

然後把oran線和一大把被更換成小烏龜的撥片揣進兜裡,悠然的著離開了步行街。

“唉。”

——“偷吃了。”

到底還是沒忍住啊。

雖然,

彈的不是電琴。

但也算是碰了琴。

還是碰的彆人的琴。

“嗯,6000塊的小美隻能說湊合,能把曲子發揮出一半的效果就算儘力了。畢竟是國產全單,做工懂得都懂。”

他微微一歎,

“但有一說一,能把‘小星星"順利奏完,就總歸值得稱讚。”

在陸清眼裡,小星星並非是1155665dodo的那個小星星,而是超10級難度指彈曲——likeastar。

本來以為,自己已經好久沒摸吉他,再次拿起琴演奏這個難度的曲子,多少會磕磕絆絆。

然而,“肌肉記憶不會欺騙自己”。

曾經8小時8小時投入進去的時間,超過2000遍單曲循環的練習,

使得自己哪怕是腦袋空空,也能有如神助般閉著眼睛,僅憑借手指肌肉的記憶,就把整首曲子給複刻完畢。

這並不是誇張,而是切實可以達成的事情——

“海量練習堆砌出絕對真理。”

手指會在經年累月的演奏下形成自己的肌肉記憶,對於任何曲子演奏的次數達到一定層級,都會自動行雲流水的彈出來,甚至不需要走腦——

享受音樂就完了。

——

關於指彈。

並非廣義上的“用手指彈奏樂器”。

而是指代一種吉他演奏風格——

一個人、一把琴,同時演奏出一個樂隊的聲音。

即“多聲部一人奏”。

這個風格之所以能被廣大吉他愛好者追捧普及,是因孤獨自閉的小夥伴太多,導致許多人不好意思在彆人麵前開口唱歌,讓“彈唱”這種表演形式對這部分群體而言成為了阻礙——

因此,不用唱歌、隻需演奏的frstyle(指彈風格)就慢慢成為了民謠吉他的一種主流,

與古典獨奏曲隔街互噴。

陸清倒是對這種風格上的隔路並無太多感覺,

雖然自己身為野路子,與科班生道不相同不相與謀,但大叔曾經說過一句話——

“真正有造詣的音樂人,往往是博愛的。”

正是因為這句話,

陸清才不會在寢室裡謾罵陽仔,哪怕是對方的耳機裡傳出“刀!怒斬雪翼雕!”、“驚雷!這通天修為天塌地陷我紫金錘”這樣下頭的土嗨“歌詞”(甚至不能稱之為作詞),

他也能勉強忍住,不像文樂那樣反手就是一個塑料雪碧瓶砸過去。

說起自己與指彈的緣分,

不得不回想到幾年前,

自己剛剛學琴不久,還是個初中生的時候,參加初露鋒芒的亞洲指彈吉他大師押尾先生來到中國進行的巡演。

猶記那天是在天城大劇院,

自己的二代目老師,李老師,拉著自己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會。

李老師這個人很有意思——

雖然是音樂學院畢業,但行為極其叛逆。

明明學的是古典吉他,卻非得天天練指彈,甚至為此買了把2萬塊的名琴——taylor714ce,

天天享受著在可口可樂裡倒百事的奇妙快感。

當初李老師的話是這樣的:“我們學琴,不能光學琴。”

“學吉他,肯定不能隻學吉他。”

很難理解。

直到最後他把話掰開了說:

“既然你喜歡吉他,那你就必須得涉獵木吉他、電吉他、電貝斯,在木吉他裡,又要把民謠吉他、古典吉他(野路子不必要)甚至是彈唱,都給搞定,這才算是一個合格的“吉他愛好者”。”

當時陸清還沒遇到大叔,所以聽了李老師的話語,如同被一記重錘敲擊在心底,

一不小心就埋下了一個恐怖的種子——

“懂了,李哥要我成為一體機。”

這就是26歲的李老師在畢業等於失業的那年,對陸清講出的肺腑之言。

雖然如今,

李老師去賣沙發了,早就不彈吉他了。

但這並不妨礙陸清繼續按照老師規劃的道路前行,

尤其是在聽完了押尾先生的獨奏會以後。

——

那一天,天朗氣清。

是李老師給自己上的“最後一課”——賞析課的時間。

他帶著自己前往大劇院,一人花了460塊錢,

找黃牛買的門票,然後進到高雅的立體聲小禮堂裡,緊張而又期待的坐在一起,

和其他幾百個吉他狂熱愛好者伸著脖等待著押尾大師的現場表演。

那天,是自己人生當中第一次看live。

第一次領略到,吉他的真正魅力。

“一個人,一把琴,站在舞台上,立於聚光燈下,那自信的樣子,就是一切。”

——【吉他在手,萬事儘成。】

無論是《bigbeocean》,還是《rrychristasrrence》,都讓當時的自己被什麼東西戳中了心裡,遲遲無法推散出去。

最後的安可階段,押尾先生演奏了【那個夏天的白雲】。

然後,

自己崩了。

——【愛上了琴曲。】

徹底體會到了音樂的魅力。

——

如果說,技藝的折服隻是一階段,

大師的魅力可以視作二階段,

那麼演奏會結束的那天,當主持人站在台前宣布,“請大家不要走,我們還有個抽獎環節——每一排8號與18號座位上的觀眾留步,恭喜你們被抽為了今日的幸運觀眾,稍後可以排隊去後台與押尾先生進行合影或者獲取簽名。”

【這樣的天時地利人和,便是成為“琴魔”的第三階段條件。】

當時,李老師的座位是9號。

自己往身後一瞧,

壞了。

是8號。

——與李哥產生心之壁的原因就是這麼簡單。

押尾先生是他偶像,然而他卻無法握到偶像的手。

反而被自己這名“學生”給把握住了。

“小陸啊,你這……你說你……你……唉!你這10天可千萬彆洗手了啊!”

“……”

李哥眼中的羨慕之意不是蓋的,

他是真的想和偶像合影,畢竟一直在練偶像的曲子,那200塊錢一本的正版譜集,少說彈了能有七八本了,裡麵每個曲子的難度都是會直接勸退萌新的。

哪怕是5年彈唱水準的“老業餘”也搞不定。

隻可惜,現場不能作弊,幾號就是幾號,自己沒法把這次合影的機會轉送給李老師。

於是,

事情的發展,

就變了模樣。

——

押尾先生的“擁抱”是溫暖的。

雖然年近40,但當時的他保養得非常不錯。

是個魅力四射的大叔。

真正意義上的,浸潤在“音樂”當中的,年輕的帥大叔。

都說,

常年沐浴在“樂聲”裡的人,

看上去會比其他人年輕10歲。

陸清認為,這個聽起來不靠譜的謬論完全可以印證在押尾大師身上。

那天的他,溫和的與自己握了手,

用生疏的中國話道出了“nihao”,

最後,給予了自己一個大大的擁抱。

李老師站在不遠處,

羨慕的拿手機排下了這張照片——

這張與大師勾肩搭背的照片。

這算是某種紀念,當然,也是自己在未來5年,瘋狂練琴、瘋狂的鑽研指彈的唯一動力。

大於一切的“內驅力”。

——

如果,如果時間可以回到過去,

現在的自己,是否還會選擇,在初中三年,用儘心機、想方設法的在學姐的推薦下競選成為學校的樂器社社長,承下了她一手營造的社團。

那每個下午的自習課,無論陽光明媚與暗,

自己都會抱著人生當中的第一把g,偷偷跑到音樂廳,

忘我且投入的坐在空無一人的大禮堂舞台前,

拉開幕布,

每天4小時的,

享受著那被孤獨環繞的、

“一個人的獨奏會”。

如果沒有遇到後來的“她”,想必自己也並不見得就此放下指彈,在這滿溢的孤獨感淹沒下,

毅然決然投入到“搖滾”當中去吧?

繼續在指彈路上走下去的自己,到底會是什麼模樣呢?

陸清不知道。

隻是深吸了一口氣。

轉眼間,

發現自己已經走到公寓樓下。

——

“真快啊。”

“路上的風景,總也記不清呢。”

他喃喃自語。

片刻。

走進電梯,

整理儀表,

收起笑容。

自我暗示道:

“那麼,今天我已經釋放過了。我心中積壓著的“欲”,都已傾泄出去了。”

“所以,接下來的日子裡,我不可以碰琴,不可以看演奏視頻,更不可以在妹妹的蠱惑下手把手的觸摸“真夜賞”——”

除非,

除非…

“她真的能靠硬實力把我給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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