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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蹄子踢死大凶狼的美洲虎紋野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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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回來的時候,沒到飯點,皮爾遜還沒做飯。

詐騙炒房客是個力氣活,遇到不上當的時不時的就得揍一頓,然後硬搶。

今天他就把一個不上當的炒房者打成了腦震蕩,然後搶光了他身上的手表和銀腰帶扣。

這人身上沒帶錢,錢都存在銀行賬戶。

於是亞瑟為了表示憤怒,又揍他一頓。

折騰了半天,有點餓。

他抽完一根煙,然後打開自己的箱子,找吃的。

一看少了那麼多好東西,多了一罐不愛吃的芸豆罐頭和一盒餅乾,不用想就知道誰乾的。

頓時氣憤道:

“愛爾蘭的臭小子!哼,把自己不好吃的東西給我,把我的美味食物全拿走。他媽的,真不是個東西……算了今天吃點素的。”

然後把芸豆罐頭打開吃了起來,還喝了瓶啤酒。

這個時候,西恩他們策馬飛奔,跑的路上全是煙塵。

他們路過亨利牧場的時候,老早看到亨利那傻貨纏著繃帶,腫著豬臉問每一個過路的人:“你說,你是奧德裡斯科幫的嗎?”

都魔怔了。

看來是嚇出精神疾病來了。

西恩、約翰、查爾斯騎馬路過的時候,眼神渙散的亨利,也問了西恩他們這句話:

“你們是不是奧德裡斯科幫的?”

西恩和約翰懶得搭理他。

查爾斯揚起馬鞭罵道:“你他媽的你這狗東西才是奧德裡斯科幫的!你全家都是奧德裡斯科幫的!”

查爾斯憨厚之極,連罵人都這麼樸實無華,把西恩和約翰全逗樂了。

他們風馳電掣地奔跑在西部荒野上,這種感覺讓他們覺得特彆爽。

天大地大,任我當家。

天當被子地當床,想吃啥,到處都是獵物,渴了到處都是水源。

西部荒野,之所以叫荒野,是相對人口數來說的。

西部人口整體來說,比起紐約這樣的超級人口大州,實在太少,所以才叫西部荒野。

說是荒野,這裡卻有的是天然草場。

你要是有實力,能不被人打劫,在這地方放牧,輕輕鬆鬆就能過上有肉吃,有奶喝的日子。

你想當無拘無束,四處流浪的西部牛仔,同樣也餓不死。

就算你捕魚技術差,打獵技術也差,光吃那數不清的野果子,都餓不死。

沒見人家約翰落魄成那樣,吃螞蚱也能活?

當然,這麼好的蠻荒之地,無法無天的幫派必定多的是。

達奇那句名言確實是真理:獨狼命不久於荒野。

你得有同伴,值得托付性命那種,你才能在這裡過上有滋有味的日子。

他們三人跑了半天,一直跑出了西伊麗莎白州,來到新奧斯汀州。

人累了,坐在草地上休息。

餓了吃肉罐頭。

渴了,河水清澈見底,無汙染,儘管喝個痛快。

馬兒累了,放開馬匹,任它們自己飲水去。

遍地的野草,三匹馬儘情吃了個夠。

人和馬休息了一個小時,接著趕路。

他們到了狼嚎穀,整整拐了四個大彎,才進入那條蜿蜒崎嶇的山道。

山脊是向北延伸出去的,接近山頂的地方,是一大片平地,雜草叢生。

有些野草長得比人還高!

他們時不時就聽見狼的嚎叫聲!

幸好約翰來過這裡,認識路,要不然光憑西恩一個人還真找不到。

也不敢一個人來這種野獸出沒的地方。

天色漸晚,人的視線受阻,遠處的東西已經看不清了,絲毫不見那匹傳說級美洲虎紋野馬的影子。

“約翰,你確定是這裡嗎?”西恩說話時,忍不住打了個冷戰。

越接近山頂,風越大。

山崖下還挨著大海,到了晚上,冷風刺骨!

那股勁風,直往人袖子裡鑽!

查爾斯也把新買的大衣裹緊些。

約翰看了看四周地形,語氣篤定:

“放心吧,兄弟,肯定是這。這種馬中之王,最喜歡在這種深山老林待著。”

查爾斯問道:“這地方太凶險了,很少有人能來到這裡還能活著出去。”

約翰說:“是的,這裡有鷹,有熊,還有狼。”

查爾斯隻覺頭皮發麻,大驚說:“這麼危險的地方你以前孤身一人還敢來?你可真能耐!”

這句話勾起了約翰的痛苦回憶:

“唉,我是幫派四把手,奧德裡斯科幫的人認識我,朝我開槍,那天我殺了他們三人。誰知道他們在不遠處有營地!一堆槍手追殺我,我的馬都被他們打死了,我無路可逃,隻能拚了命,來到這種人類不敢上來的地方藏身。”

西恩擔心地說:“一個人在這種地方過夜,這也太恐怖了。你膽子可真大。你就一點也不害怕嗎?”

約翰心有餘悸:

“誰說不害怕?那天晚上我是在樹上過夜的,不敢睡著,也睡不著,又冷又餓。各種可怕的野獸嚎叫聲,如同鬼叫,我都嚇哭了!我想我的妻兒,害怕再也見不到他們!”

西恩問道:“那你怎麼知道這裡有虎紋野馬的?”

約翰說:“第二天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我感覺自己要餓暈了,又累又困,我整個人都快死過去了。真想立刻躺地上睡覺啊,但我告訴自己不能躺下,否則一定成為野獸的早餐。這時,我竟然聽到一聲尖銳的狼叫!把我嚇得一個激靈,直接就清醒了!”

西恩和查爾斯不插嘴,聽他說。

過了這麼長時間,約翰回憶起這事,仍然很驚恐:

“我順著狼叫的方向看去,一隻巨大的灰狼,在疾速朝一匹腿上長著虎紋的美洲野馬奔去,張牙舞爪的想去撕裂它!誰知那馬竟然一點也不怕狼!狠命揚起一蹄子……”

“你說呀,賣什麼關子。”查爾斯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就這麼一蹄子呀!就隻這麼輕描淡寫的一蹄子,哢嚓一聲巨響,把那隻大凶狼的骨頭都踢碎了!大凶狼疼得發出絕望的吼叫,聲音震得整個林子都在顫抖,然後躺下不動了。”

“可我害怕呀,怕狼死不透,跑過去對著狼腦袋又補一槍,那狼一點反應沒有……”

“媽的,幸好馬不吃肉,要不然我就危險了。虎紋野馬瞟了我一眼,像個王者一樣,不屑地揚著蹄子跑了,就像一陣猛烈的颶風,幾步就沒影了!”

約翰指著前邊不遠處的山岩處:

“當時大概就在那裡,對,就是那個位置,我真感謝這馬啊。我都餓瘋了,正愁沒吃的呢!我拿出匕首扒了狼皮,割下肉,又拾了乾柴,打著了火烤著吃。吃了八塊狼肉,吃得滿嘴溜油,香啊,這回徹底飽了!”

“有了體力,我就不害怕了,就在這養精蓄銳。晚上我就睡樹上,漸漸的也能睡著了。奧幫裡斯科幫的人始終不敢來這。吃了兩天狼肉,第三天我就下山了,專揀偏僻小路走,避開了他們的人。後來那張狼皮我還賣了5美元25美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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