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 > 武俠修真 > 異界軍火帝國 > 291不需要那麼準

291不需要那麼準(1 / 1)

推荐阅读:

布納斯的射擊場內,唐陌饒有興致的看著韋斯打光了一個手槍彈匣,然後繼續裝填。

好的槍手是用子彈喂出來的,沒有大量的實彈射擊,再有天賦也都是白給。

必須年複一年,日複一日的不停開槍,維持自己的槍感, 才能夠保持肌肉記憶,讓自己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最正確的射擊動作。

韋斯是唐陌的貼身保鏢,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繼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邊最後的屏障。

這樣的人是要時刻保持最好的戰鬥狀態的,所以韋斯總是抓緊一切時間,訓練自己的戰鬥技巧。

他的手槍已經玩的出神入化,幾乎每一槍都能夠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槍速度快得匪夷所思, 如同閃電一般。

“呯!”最後一槍打光, 韋斯把手裡用來測試的ppk手槍樣槍放在了托盤上, 有些意猶未儘的回過頭來看向唐陌“你總是能造出讓人喜歡的武器。”

坦白點兒說,ppk手槍真的是非常便於攜帶,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單兵武器,這東西在韋斯的手裡,簡直堪稱神器。

比起個頭很大的1911手槍來,ppk手槍似乎更適合保鏢或者間諜之類的人員使用。

不過,ppk手槍同樣也有自己的缺點,首先的一個缺點就是這種武器的威力相對於來說太小了。

1911手槍的口徑更大,使用的子彈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槍彈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實放在韋斯這樣的用槍的高手手上,1911手槍這種一槍就能解決問題的武器事實上擁有更大的威力。

同樣隻能裝7發子彈,ppk手槍的7發子彈或許無法解決問題,可1911手槍就要穩妥的多。

因此韋斯還是更喜歡威力巨大的1911手槍,至少在實驗了許多種手槍之後,韋斯更偏愛的是1911手槍和“駁殼槍”。

如果能夠攜帶的話, 韋斯更願意攜帶駁殼槍,也就是毛瑟自動手槍, 這種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臨時充當自動武器來使用。

雖然在準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韋斯更喜歡這種擁有強大威力的自動武器,畢竟和當年的希瑞克燧發手槍比起來,現在參與大唐集團手槍競標實驗的手槍,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魯格手槍事實上也有樣槍被製造出來,不過這種開火的時候不那麼穩定的手槍,韋斯並不喜歡。

雖然價格昂貴,而且使用了許多新的技術,可魯格手槍的固有缺陷依舊很多,很難與更穩定的1競爭。

事實上哪怕是三德子時代,普魯士的貴族軍官們佩戴魯格手槍的也不太多,大多數魯格手槍都被留給了警察和二線部隊……畢竟戰場環境太差了,這種金貴的手槍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裡,1910年前後,誕生了太多太多性能優秀的手槍了。

傑克和比利時都有不錯的設計,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和傑克的cz手槍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實驗室裡,這些手槍也都被能工巧匠們複製了出來,用來測試每一種手槍的極限性能。

最終,1911手槍和ppk手槍成了唐陌比較青睞的半自動手槍, 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駁殼槍,就被當成了異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貨們去了。

畢竟,誰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來的自動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紀都沒有大規模普及的自動手槍,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槍彈的衝鋒槍!

那種和烏茲衝鋒槍一個大小,結果近戰威力卻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槍的唯一亮點,就是中距離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槍來確實非常遠,尤其是在安裝了槍套客串的槍托之後,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裝了槍托,這種自動手槍就基本上和衝鋒槍差不多一樣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槍……

這也是性能在手槍裡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動手槍,隻有在華夏戰場上大放異彩的主要原因——這裡沒有衝鋒槍!

所以,華夏是毛瑟自動手槍的天然優勢戰場,這是環境造成的,並不是這種武器本身的性能優異。

因此這種武器並非不可替代,相反這種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隻要生產正經的衝鋒槍就可以了。

“說實話,這種手槍我還沒想好怎麼命名,?”唐陌感受著陽光舒服的曬在他的身上,開口問韋斯道。

韋斯想了想,開口回答了唐陌的問題“其實,我更喜歡能解決問題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歡大的。”唐陌不懷好意的調侃了一句。

穀唨

韋斯一臉壞笑的樂了兩下,然後才開口說道“那就算我給這支槍命名了。”

他掂量了兩下手裡的1911,給這支異世界的手槍命名成了手槍也就順理成章的變成了5型半自動手槍。

瞬間,他就更喜歡4手槍了,畢竟這是他命名的手槍,越看越是喜歡。

唐陌卻壞壞的笑著,對著旁邊端著盤子的隨從招了招手“把那個東西拿過來吧!”

那名侍從趕緊上前,把手裡蓋著白布的盤子遞到了唐陌的麵前,唐陌沒有立刻掀開白布,而是看向韋斯道“還記得我給你講過的那個笑話嗎?”

“哪個?”韋斯努力的回憶著唐陌給他講過的各種各樣的黃色笑話。

“十步之內,拳快的那個……”唐陌知道韋斯肯定是想歪了,於是提醒道。

韋斯一愣,然後裝模作樣的點了點頭“記得,你那時候跟我說,十步之外,槍快……十步之內……槍又快又準。”

“那隻是玩笑。”唐陌笑著揭開了那個托盤,讓裡麵的東西呈現在了韋斯的麵前“現在,準不準的,已經不需要太在乎了。”

唐陌為自己的部隊選擇並不是德國的p係列衝鋒槍,因為他喜歡另外一種——美國的湯姆森衝鋒槍。

這是一種略顯複雜,但是綜合性能還不錯的衝鋒槍,不過唐陌喜歡它的原因,是因為它曾經反複的出現在一些黑幫的電影裡麵。

芝加哥打字機,藏在提琴的盒子裡被穿著黑西裝的殺手拎著到處走的畫麵,看起來非常有感覺。

當然了,唐陌直接製造出來的它的改進型——沒有前置握把,隻有橫置護木的美軍軍方版本。

這種武器誕生於1928年前後,所以並沒有什麼技術難度。相比起來,德國更好的p-38衝鋒槍就要晚上許多。

其實從性能與契合度上來講,唐陌是想選擇p-38衝鋒槍的,因為它的製作工藝更先進,精準度更高,在其他性能表現上也更好。

彆的先不提,就是德國衝鋒槍更夠折疊這一點,就很吸引人唐陌很看重便於攜帶的武器。

隻不過,在唐陌猶豫究竟應該選擇哪種武器更好一些的時候,另一個因素左右了他的選擇子彈!

唐陌已經決定量產1911手槍,或者說是改進型的19111手槍,可這種手槍的子彈是毫米口徑的。

另一種唐陌比較喜歡的ppk手槍,它使用的子彈是765毫米口徑子彈——是的,又一種全新的子彈。

而唐陌的安全部隊的士兵使用的步槍子彈是8毫米口徑的步槍彈,這又是一種完全不同的金屬定裝彈。

與此同時,大唐集團生產的馬克沁重機槍的口徑也是毫米的彈藥。

這就讓唐陌陷入到了一個比較尷尬的糾結之中他的子彈口徑實在是太多,太雜了。

如果再生產使用9毫米口徑手槍彈的p-38衝鋒槍,那他就不得不再開一條生產9毫米口徑手槍彈的生產線。

加上現有的子彈生產線,大唐集團要同時生產6種不同口徑型號長短的子彈點四五口徑()的手槍彈、點三二口徑(765)的手槍子彈、9毫米口徑手槍彈、8毫米(792)口徑步槍彈、點四五口徑()機槍子彈,還有針發槍的紙殼定裝彈……

這是唐陌,或者說大唐集團不願意接受的。

所以唐陌不得不有意識的削減自己子彈的型號,以此來縮減自己的生產線,並且簡化部隊的後勤補給。

事實上武器的發展是有一定的延續性的,唐陌在左輪手槍上選取了比較先進的柯爾特左輪手槍,於是就把子彈的口徑選定在了點四五()上。

於是接下來,1911手槍的子彈同樣也是點四五,這就在很大程度上簡化了唐陌的子彈生產。

所以,在衝鋒槍的選擇上,唐陌就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協,放棄了他更看好的p-38衝鋒槍,轉而選取了芝加哥打字機,湯姆森衝鋒槍。

儘管這種武器並不儘如人意,可總歸也是一種非常成熟而且有效的武器。如果說這種武器的缺點是笨重和昂貴的話,這在如今這個時代根本完全不是問題。

這種武器隻是用來裝備唐陌的安全部隊的,因此唐陌也就更願意簡化一下,讓新的衝鋒槍使用現有的子彈。

因此,當唐陌掀開了那塊白布的時候,韋斯看到的,就是一支製作精美的湯姆森衝鋒槍了。

;

最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