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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這一手騷操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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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這一手騷操作

第55章 這一手騷操作

唱片公司又不是慈善公司,首先要考慮的當然是如何掙錢。

批量生產需要成本,宣傳發行需要成本,製作v需要成本,銷售環節的零售商們也要賺錢。

範無眠還沒什麼名氣,銷量實在難以保障。

他的第一張cd專輯,差不多隻能定價25港幣左右,唱片公司的毛利潤不算多,估計在30%上下。

以35萬港幣的買斷價格,和大約7塊的利潤計算,等於要賣出足足五萬張之後,這家唱片公司才能開始進入盈利階段。

從這個角度來看,左子妍的表姐確實有點麵子,即使在星期天,都能把趙老板搖來公司“加班”。

整個公司裡見不到其他人,顯然是為了跟範無眠談生意,才專程趕過來。

而身為這家唱片公司老板的趙明容,似乎也挺看好這張專輯的潛力。

要不然哪會隻聽了《富士山下》和《晚風心裡吹》這兩首率先錄製好的單曲,就一口氣喊出35萬的價格。

以範無眠的純新人身份來看,這份報價顯得比較不錯了。

和還算滿意的左子妍不同。

此時此刻。

範無眠腦海裡的的小算盤,打得叮當響。

聽完趙明容老板開出的條件後。

區區35萬的買斷費用,直接被他給徹底無視了。

哪怕找個酒吧跑去繼續駐唱熬幾年,在他眼裡都比以這個價格,賣掉整整10首熱歌的版權強。

而選擇代理銷售,每張專輯給3港幣的提議,他覺得同樣沒辦法答應。

因為趙老板這是打算按照利潤分成,而非按照專輯售價進行分成,並且他隻能拿到毛利潤的四成左右。

哪怕跟周董去年一樣,在港台地區總共賣出三十多萬張《葉惠美》專輯,最終也隻能到手100萬港幣左右,額外還得除去成本、個稅等等。

儘管範無眠自認,自己的專輯質量沒話說,可卻沒有周董如今的超高人氣。

等到上市開始銷售,在港台地區總共能不能賣出去5萬張都很難說,或許到最後隻能賺個吆喝。

雖然耐心等待出名以後,有機會通過開正式的演唱會、接代言、參加節目等等方式賺錢,但那些畢竟都太遙遠了,遠水解不了近渴。

有些歌手剛開始出道,會選擇傾向於“重視名氣”還是“重視收益”的選擇。

他比較貪心些,二者都想要。

於是。

範無眠問出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對趙老板說道:

“聽趙先生隻提到港台地區的分紅,那麼內地市場呢,為什麼沒有包含在裡麵,你們公司不做內地業務?”

趙明容聽完,立馬意識到範無眠壓根不懂行,笑著解釋說:

“內地市場不太好做,隻有一些跨國巨頭音樂公司正在嘗試,而且一直還沒徹底打開銷路。”

“像我們這種規模中規中矩的唱片公司,想在內地開辟市場實在太麻煩了,最後很容易得不償失,所以隻能直接低價授權給內地的一些公司做代理,根本掙不到幾個錢。”

“最近正火爆的周董厲害吧,今年發行的《七裡香》cd專輯定價30人民幣左右,才過去一個多月時間,據說已經在內地賣出幾十萬張。但投入的人力、物力、宣傳費、訴訟費那些,成本恐怕花掉數百萬了,你還是新人,不能跟他比,隻有成名歌手能在內地賺到錢.”

“.”

聽到訴訟費,範無眠立馬就懂了。

他前世親身經曆過這個時代,不少歌迷們精心珍藏的專輯,說不定就是哪家小作坊裡生產出來的。

尤其是電腦、p3這些開始流行之後,願意掏錢購買實體專輯的人更少。

跳過這個話題不談。

範無眠接著又趁機問了句:“那麼像周董這樣的歌手.一年大概能賺多少錢?”

“我恰好聽彆人提過,去年好像賺3000多萬港幣吧,其中有三分之二都是代言費之類,剩下的才是賣專輯、開巡回演唱會掙到的錢。”

趙明容老板說完,又專門對聽得認真的左子妍,解釋了句:

“周董已經成氣候,華語樂壇裡,好像沒人比他賺得更多,算站在山頂上了。”

身為周董的歌迷,左子妍聽完眼睛裡簡直快要冒星星,笑道:“我也喜歡聽他的歌,還收藏了兩張簽名專輯!”

範無眠斜眼看看她突然覺得很有必要,繼續多搶幾首周董的代表作,往禿了薅的那種。

做了那麼多年的生意,趙明容看出範無眠有些猶豫,笑道:

“既然是琳媛推薦來的,我沒必要坑人,你們隨便到哪家公司,估計都找不到像我這麼好的條件了。”

“之前聽琳媛提過,我不知道英王唱片公司那邊,為什麼敢給伱開100萬,但那可不是一年的工資。起碼包含了五年的簽約費,平均下來每年才20萬,需要你拚命走穴撈金,才能避免違約。”

“沒辦法,現在不是80年代、90年代,整個港城的市場行情就這樣,正版專輯賣三四十塊,盜版的cd專輯才賣10塊、15塊,每年搶走幾百上千萬張銷量,滿大街全是來路不正的盜版貨,搞得大家都沒好日子過。”

“待會兒我還要陪朋友出海釣魚,靚仔你要是猶豫,就先回去考慮一下,或者再去彆的地方問問,過段時間給我答複也行”

三句話不離自己表姐。

讓左子妍開始懷疑,趙老板是不是對自己表姐韋琳媛有好感。

範無眠則被山寨專輯的恐怖銷量數據嚇一跳。

緊接著,又讓他想起當初和自己一起在酒吧駐唱的同事,也就是父母靠生產盜版碟,在老家蓋樓的那位。

刹那間。

他腦袋裡,自然而然蹦出個非常大膽的想法

——既然山寨專輯的銷量那麼高,利潤又非常不錯,為什麼自己一定要找正規唱片公司合作?

假如繞開傳統的銷售路線,直接走山寨專輯的生產和銷售渠道,說不定無論是利潤還是宣傳力度,都要比現在穩紮穩打更高。

範無眠自己,都被這個想法給驚呆了。

偏偏抑製不住這個念頭在腦海裡瘋狂蔓延,畢竟它同時能夠滿足“出名”和“賺錢”兩個需求。

可能很賺錢沒錯,但假如選擇玩這一手騷操作,負麵影響也不容小覷。

他擔心踩過線,到最後被業內人士人人喊打,失去將來在歌壇揚名立足的可能性。

因此轉而又開始考慮起,如果找個皮包公司,請代理人幫忙拋頭露麵,而自己明麵上則扮演被侵權的“受害者”,是否有機會順利瞞天過海。

接著再一琢磨自己的歌,自己的版權,這叫什麼山寨盜版?

即使被查了都合法合規,分明就是符合市場潮流的平價版良心專輯啊!

當然了。

為了避免引來其他唱片公司的怒火,最好左手倒右手,明麵上把實體專輯版權“賣”給內地的某家公司,暗地裡再通過皮包公司代為操作。

他直接略過了終端零售環節。

想著自己唱歌,自己生產,自己批發,主要掙產業鏈上遊的錢。

吃下紅利的同時,不僅有機會在內地打響名氣,版權依然還握在自己手裡。

順著這個思路繼續往下想。

一整套可行性相當高的計劃,很快出現在範無眠的腦海裡。

比如把港澳台地區的實體專輯發行權,交給這家明容唱片公司。

而在內地的實體專輯發行權,則“賣”給自己注冊的皮包公司。

兩邊都沒耽誤不說,還有機會賺一筆快錢,顯得誘惑力十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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