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司掛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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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打了,彆打了,耀哥,我羅龍認輸了!”

混江龍突然嚎叫起來。

林耀不說話讓占米繼續打。

可占米畢竟受了傷,體力不支,提著手中的長凳大喘著氣,說道:

“耀哥,我實在是打不動了”

“嗯,你退下”

林耀對著占米擺擺手。

隨後走到混江龍麵前,蹲下去拍了拍他的臉,道:

“羅龍,現在怎麼說?”

“我,我沒什麼好說的,隻要今天放我一馬,地盤歸你,再給你五十萬”

混江龍是被打怕了,再也顧不上其他,保命要緊。

“五十萬?你以為我們是要飯的?艸!”旁邊的飛機一腳踢過去,怒道!

“哎呦……”

混江龍又是一陣痛嚎!

“這段時間你走粉賺了好多錢,我也不要多,500萬買你自己的命,然後帶著伱的人從深水埗滾蛋!”

林耀緩緩說道。

啊這……

混江龍猶豫了起來。

正像林耀所說的,這段時間他走粉確實賺了很多錢,但是總利潤都沒有500萬。

要湊上這500萬,隻能坑下家的錢。

但是,狗命第一!

“好,我答應你!”思索幾秒鐘後,混江龍點點頭,咬牙答應了。

隨後,混江龍便讓自己的頭馬,過來在他耳邊說了幾句。

很明顯那就是他藏錢的地方。

隨後,他的頭馬帶著兩個人離開了現場。

半個小時之後,一個裝滿港紙的大麻袋放在了林耀的麵前。

林耀讓占米帶人現場點錢,很快點完,500萬一分不差。

“帶著你的人,滾吧,下次要是讓我在深水埗看到你,你就自求多福!”

林耀讓占米他們收了錢,隨後大手一揮,讓混江龍滾蛋了。

同時,他對著飛機使了一個眼色!

飛機會意,迅疾帶人悄悄的走進一條小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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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阿b,你說的是我們堂口的阿耀?不會吧!”

一個小時後。

深水埗,麗金酒吧vip包廂。

這裡是酒吧,同時也是靚媽常住地。

靚媽聽到頭馬大b仔的報告後,難以置信的張大了嘴巴。

一根細長的女士煙掉在地上,燒焦了波斯地毯她都沒有察覺。

大b仔點了點頭說道:“就是他,混江龍付出500萬,賣自己一條命,並且退出了廣豐街”

“不過據說他帶人出了深水埗就被人殺了,很可能是他以前的仇人”

這時,聞到地毯烤焦味的靚媽馬上用腳踩滅煙頭。

一頭霧水道:“阿耀他……他以前沒有這麼好的身手吧?”

大b仔道:“是啊,我也非常疑惑,據向我報告的兄弟們說,他們現場也就幾十個人打敗了混江龍幾百人。

“混江龍手下死了的都有十幾個,其他人也全部受傷。”

嘶!

靚媽倒吸一口涼氣!

站在靚媽旁邊的幾個保鏢,也都麵麵相覷。

他們當然和林耀非常熟悉,但是林耀突然就這麼犀利,大出他們所料。

現場一陣沉默之後,靚媽那張肥臉突然笑了:

“太好了,阿耀這麼犀利,以後看誰還敢在我們地盤插旗!”

“是啊,阿耀這次乾的漂亮!”大b仔在旁邊附和道。

靚媽問道:“現在阿耀人呢?”

“應該是回去休息的吧,都這麼晚了”大b仔回道。

“明天你去聯係他,我要給他慶功!

靚媽非常開心,臉上的肥肉都擠在了一塊,隨後對身旁的幾個保鏢說道:

“你們以後要向阿耀多學學!”

那幾個保鏢忙不迭的點頭。

…………

同一時間。

回到住處的林耀洗漱完畢後,係統的聲音便在腦海裡響起。

“叮咚,恭喜宿主完成任務,獨霸廣豐街趕絕混江龍”

“獲得係統獎勵十萬港幣,自由屬性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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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發現,十萬港幣是儲存在係統內的,隨時可以支取。

現在自己手頭有錢,不差這十萬。

不過這自由屬性點非常珍貴,林耀分彆用在敏捷和力量、體質上。

做完這一切後,林耀一時之間睡不著,無聊的打開了電視機。

電視在播著新聞,都是雞毛蒜皮的事。

林耀打量著眼前這間不足三十平的房子,喃喃道:“這蝸居生活該結束了!”

作為亞洲四小龍之一,港島的經濟已經起飛。

伴隨經濟增長,再加上殖民地正府奇葩的土地政策,房價急劇攀升,普通市民根本買不起。

哪怕像靚媽這樣的洪興扛把子也買不起大彆墅,她擁有的是兩個高級公寓。

真正住大彆墅的必須是那些大富豪或者大社團的龍頭,比如洪興龍頭蔣天生。

像林耀這樣紅棍級彆的,隻能在外麵租房子蝸居。

不過,現在自己手頭已經有500多萬,這500多萬那當然是不會上交給堂口的。

可以從這裡麵拿出100多萬去買下一個公寓,深水埗這邊房價現在還相對便宜些。

要是再過幾年,哪怕500萬港幣都不夠買一個房子的。

至於其他的錢,林耀當然也已經想好了用途,明天就讓占米去注冊幾家公司。

搞錢才是王道!

隨後,林耀又想起明天是自己和上司黃炳耀約定好在天星大廈天台見麵的日子。

可就在這時,一則新聞瞬間引起了林耀的注意!

電視畫麵上,映入林耀眼簾的便是一張熟悉的臉,正是他的上司黃炳耀。

“本台消息,o記總督查黃炳耀昨夜突發心肌梗塞,不治而亡,他所負責的工作由重案組黃誌誠警司接手”

“醫生提醒廣大市民,注意控製自己體重,加強鍛煉,控製油脂、食鹽、高糖的攝入……”

林耀把電視關了之後躺在床上思索起來。他心裡知道黃炳耀的死對於自己來說或許是一件好事。

黃炳耀沒死,自己的臥底身份就是一個隨時都可能會爆炸的雷。

一般當臥底的,三年又三年,上司不把臥底的價值榨乾,一般都不會讓臥底回到警隊。

哪怕完成任務回到警隊,也沒有上升的機會。

一般都會被安排去當底層的文職或者去指揮交通。

因為警隊的一線部隊是不會允許有案底的臥底。

臥底在社團,肯定會遊走在法律邊緣。

也就會被拘留。

不打打殺殺,社團老大敢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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