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街中有一條湘西巷,本是一百多名在京湘西土家人的聚居地。
弘治初年,這批土家人的女族長嫁給了一位錦衣衛堂上官做妾。族人們也都雞犬升天進了錦衣衛當了堂帖校尉,全部搬離了這裡。
如今整條湘西巷都被高麗街最大的狗販子胡大眼租了下來。
洪爺領著林十三、陳矩走進了湘西巷。
巷子兩側擺滿了木籠子,木籠子裡關著形形色色的狗。狗嘴上都帶著噤聲籠套。
三人在巷內一座四合院前駐足。院門前站著四個彪形大漢。
四個大漢身上都缺點東西。一個沒了左掌一個少了一隻眼一個缺了一隻耳朵還有一個臉上有一道從額頭橫貫到下巴的傷疤。
林十三笑道:“胡大眼手下的四大金剛還是這麼威風凜凜啊。”
四個大漢並不搭理林十三。其中的“一隻眼”朝著洪爺一拱手:“洪爺。”
洪爺問:“你們胡爺在嘛?我找他有事。”
一隻眼頷首:“在裡麵。請。”
三人進得四合院。四合院裡二十來個人正忙得熱火朝天。有陪著狗肉館的夥計挑狗的;有拿著棒子殺狗的;有在木架上給倒吊著的死狗扒皮的
若仔細觀察,能發現院裡乾活的這批人身上皆有殘疾。
胡大眼這二十幾個手下,皆是在戰場上負過重傷的殘疾老兵。
太祖爺開國頒旨,朝廷善待殘疾老兵,萬年不變。
這才過了一百九十年,已經變了。
若普通的軍戶負傷致殘,會從戰營調往軍屯衛所。
軍屯衛所中的各級將領,有一百種法子讓殘疾軍戶沾上利滾利的斷頭債。
最終殘疾軍戶會在實際上淪為各級武官的家奴、雇農。
胡大眼不願看到跟自己血戰韃靼的二十幾個殘疾袍澤淪為武官家的牛馬。於是領著他們來高麗街討活路。
這群人是刀口舔血出身,百戰沙場。街麵上的那些地痞無賴哪裡是他們的對手?
不及五年,胡大眼便壟斷了高麗街最大的一樁生意——販肉狗。
洪爺朝著堂屋喊:“胡爺!”
堂屋內立馬有回音:“老洪啊,我跟人談個價錢。立馬就出來。”
林十三和陳矩在院裡看到了令人驚奇的一幕。
隻見一個老頭穿著一件肥大過膝的老羊皮大衣。他掀開大衣,一整條狗竟像一根繩子一樣係在他的腰上。
老頭解開腰上那條狗,放在地上。狗一動不動看上去已經死了。
一個漢子將一串銅錢遞給他:“一百文,一文不少。”
老頭伸手要去接。漢子卻將拿銅錢的手往回一縮:“死狗我們可不收。”
老頭似乎受到了侮辱:“我什麼時候賣過死狗?”
說完老頭伸出右手拇指一按地上“死狗”脖頸下兩寸處。又扇了它兩巴掌。
“死狗”立馬從地上晃晃悠悠的站起。
老頭順手拿起一個噤聲籠套,扣在它嘴上,拎著扔進了狗籠子裡。
漢子滿意的將手中銅錢遞給老頭:“還得是你啊!”
二十多步外駐足觀看的林十三對陳矩說:“陳老弟,開眼吧,那老頭是坐狗人。當下整個京城正經的坐狗人不超過十個。”
陳矩一頭霧水:“坐狗?什麼意思?”
胡大眼還沒出來。林十三閒來無事,給陳矩講述了何為“坐狗人”。
坐狗人不是一般的偷狗小蟊賊,是有巧妙偷狗手藝在身的大賊。
京城人家講究秋、冬吃狗肉、喝花雕。每年立秋到來年初春這四五個月,是坐狗人最忙碌的日子。
坐狗人先在京城的街巷中四處轉悠踩點。看好了哪家的狗肥,沒栓繩。
黎明之前,坐狗人會披上一件肥大過膝的老羊皮大衣,前往踩好的點附近。
到了地方,坐狗人會拿出一塊熟馬肺,用肉香引狗走出家門,跑到他方便下手的地方。
這時坐狗人會把馬肺丟給狗。狗忍不住誘惑,大快朵頤之時,坐狗人悄悄靠近。
靠近之後,坐狗人會用左手按住狗的後跨、右手掐住狗的脖子。雙手反把。
一瞬間,他會往狗的腰上狠狠一坐。這便是“坐狗”——整個偷狗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狗的血脈都在腰上。這一坐的力道很重要。坐輕了,狗暈不過去,會跳起來猛咬坐狗人一口。
坐重了,狗會被坐死。死狗跟活狗價錢差了五倍。
隻有不輕不重,恰到好處,狗才能隻暈不死。
等狗暈死過去。坐狗人會掀起老羊皮大衣的下擺,將整條狗像捆腰帶一般捆在腰間。
待到了收肉狗的地方,坐狗人再用巧妙手段,把狗弄醒。
林十三給陳矩講述完這一切,陳矩感慨:“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啊。想不到偷狗也有這麼大的講究。”
林十三道:“是啊。坐狗雖不是什麼光彩事,卻也是一門精巧的手藝。”
那個滿頭白發的坐狗人拿了銅錢離開了四合院,跟林十三擦肩而過。
北正房裡,走出一個四十來歲拄著拐的瘸腿漢子。此人便是胡大眼。
他人如其名,一雙大眼跟銅鑼一般。
胡大眼一瘸一拐走了過來,他看了看洪爺,又看了看林十三:“老洪,你又在幫馴象所這小崽子找狗?”
洪爺道:“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我不喜歡這油腔滑調的小東西,可我不討厭他給的銀子。”
胡大眼罵了一句:“老洪,你他娘替我在順天府捕房撈了個兄弟而已,卻整整煩了我兩年。連本帶息也該還清了吧?”
洪爺笑道:“那我不管。你欠我的人情就該幫我的忙。這是江湖道義。我曉得你胡爺最講道義。”
“啊嗬呸!”胡大眼攢了口吐沫,吐在洪爺腳下。
隨後胡大眼轉頭望向林十三:“說吧。這次又在找什麼狗?”
林十三答:“一條細犬,掖烏龍,一身短黑毛。”
陳矩在一旁補充:“脖頸上係著一個銅鈴鐺。”
胡大眼輕笑一聲:“掖烏龍?身上的肉又瘦又柴。窮得褲子露腚的腳夫都不樂意吃。我這裡從來不收。”
林十三大失所望。那二兩銀子看來是白花了。洪爺的規矩:收了銀子,事辦不成照樣不給退。
林十三正要領著陳矩跟洪爺、胡大眼告辭。
胡大眼卻突然想起了什麼:“昨日傍晚的確有人來我這賣一條黑短毛掖烏龍。我嫌這狗不好吃,轉賣到狗肉館去會砸湘西巷的牌子,就跟他說不收。他係著狗走了。”
林十三從胡大眼的話中聽出了端倪:“胡爺,你說那人‘係’著狗?而非牽著?那人是坐狗人?”
普通偷狗小蟊賊來賣狗都是牽著。唯有坐狗人是“係”著。
胡大眼道:“嗬,你小子幫京城裡那些狗官、狗勳貴、狗富戶尋狗找貓三年,竟也有了幾分道行。還曉得坐狗人。沒錯,賣掖烏龍的是坐狗人。”
林十三拱手:“敢問胡爺,那坐狗人姓甚名誰?家住何處?”
胡大眼道:“剛才他還在這兒呢。咦,人走了?”
林十三聽了這話一聲驚呼:“看來剛才那位坐狗人就是偷掖烏龍的罪魁竟和他擦肩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