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怒難犯,做大哥的不得不開始考慮眼前的局勢了。這老二在畢普嶺上也有些威望,處理不好大夥會跟著老二自立門戶,到時候自己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
“大哥,您消消氣,您是我們的大哥,我四眼一輩子都是您的小弟,您看看老陸,還有老八,他們都受傷了,這長途勞頓的,根本折騰不起了。我看呐,這根本就是沒有的事,這碗飯咱們吃不起啊,兄弟們,你們說是不是!”
“是啊,是啊,咱黃河也渡了,心也該死了,這一天天的,風餐露宿,像個乞丐似的,這兒的青樓還死貴死貴的,咱也逛不起,再不回去,屋裡現成的娘們怕是也要飛了,找個娘們也不容易,大哥,我們真是受夠了!”
那帶頭大哥看著說話的兄弟,又看了看四眼。
四眼沒有要屈服的意思。思慮再三,大哥終於做了一個決定。
“回畢普嶺!”大哥慷慨激昂,臉上的肌肉扭曲成了一股繩,看樣子這應該是他這輩子做的最艱難的一個決定,現在群情激憤,再堅持下去,隻怕自己成了眾矢之的。
“回畢普嶺!回畢普嶺!”大夥兒終於鬆了一口氣,好像看到了生還的希望。
“兄弟們,方向不對,努力白費!放棄不是怯懦,而是明智的選擇,來!喝完這口茶,咱們就回畢普嶺,那裡,才有我們的家!”四眼端起麵前的茶水一飲而儘。
一行人終於浩浩蕩蕩地離開了,留下一地的狼藉。
這荒野村落,竟能得見如此豪情滿懷之事,差點看得我周身熱血沸騰,這精彩程度,比我們幽木穀三巨頭開會還要激烈三分。如果不是礙於他們桌子上明晃晃的長刀,我真想再離他們近點。
我很好奇,他們究竟在找什麼,又是什麼獵物這麼難找。而且,他們都帶著長刀,打獵不應該用箭射的嗎?遠遠地看到獵物,拉滿弓,然後鬆開,那箭頭“嗖”地一聲就飛出去了,獵物應聲倒地,然後過去撿死屍就行。當然一般情況下不會這麼快死透,還會有最後幾口氣吊著的。
“小二,你們這挺熱鬨的呀,”我遞給小二兩個銅板,“再來一碟原味瓜子。”
“好嘞,要喝茶嗎?姑娘,我看您光嗑瓜子不喝水,怕您噎著呢。”
“啊?那好吧,來一壺,上好的西湖龍井,”我漫不經心地問道,“小二哥,剛才那些大漢是些什麼人啊。”
“他們啊,在這周邊逗留好幾日了,說是要去前麵山上打獵。”
“他們是獵人嗎?”
“根本不是,是一夥山賊,姑娘啊,我悄悄告訴你,他們說前麵山上有火浣鼠,聽小道消息講,有人出高價尋一張火浣鼠皮。”
什麼?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快來十盤瓜子壓壓驚。
但我很快鎮定下來,都盧依說過,我是最冷靜的那薇兒,也正是因為這個優秀的品質,我才能被神選定為赤焰傳人。
“高價?有多高?”我嘴角扯出一絲笑意,淡淡地問道,“一張皮還能值多少錢。”
“黃金五百兩,”小二向我伸出五個指頭,眉飛色舞地說道,“足足五百兩,黃金的,剛開始是一百兩的,後來就漲到了五百兩,除了黃金之外,還能在長安街五環外賞賜一棟獨立閣樓。”
我手裡的瓜子突然就不香了。我摸了摸自己的後腦勺,心想這幅臭皮囊還能值這個價?
“真有這事?”我壓低了聲音說道,“這是傳說吧,沒有人真正見過那什麼鼠,那是什麼玩意兒。”
“火浣鼠,聽名字就很特彆啊,是真的,有人見過的,在山林中,夜晚會發光,紅色的光,能照亮整個山林,我聽人說啊,這火浣鼠的皮毛價值連城,還有特殊用處。”
“真有這麼神奇?”我故作驚訝,“這世上還有這麼特彆的物種啊,真是孤陋寡聞了。”
“姑娘,我可聽說,要這鼠皮的是一個了不得的人物,千萬不可亂說,搞不好會掉腦袋的。”
“誰?”
“說不得,說不得啊。”小二收拾好桌上的茶杯,撩起身上的褂子擦了擦汗,進到裡間去了。
我坐立難安。我應該感謝那個堅持返程的四眼,是他的堅持放了我們一條生路。我記得那個四眼的樣子,眉尾處各有一道刀疤,大概也是四眼這個名字的由來。
看樣子我們已經被人盯上了,要回去幽木穀報個信嗎?想想十分不妥,萬一他們順著我的足跡跟過去,無異於引狼入室。我們在幽木穀裡生活了三千多年,江湖上有關於我們的傳說並不奇怪,但是並沒有人真正踏足過幽木穀。就連我們的鄰居陳莫,也隻是聽說了我們的存在。我不知道烏次爾跟他說過多少關於我們火浣鼠的事情,也不知道他們的交情深到了什麼程度。
我堅信烏次爾是我們族裡最聰明的那一個,他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即使是他將陳莫視為知己,也斷不會將我們的秘密都透露給他。
再怎麼說,陳莫是一個外人。正如族長莫都爾所言,不要跟外人說起我們的浴火節,永遠也不要,這是我們自己的節日,狂歡是屬於我們自己的,傷痛也是屬於我們自己的。
而且,有什麼好怕的呢,我們並不是不堪一擊,都盧依手裡有法杖,還有烏略爾,他會保護我們整個族人的。烏次爾也是,他會用他聰明的腦袋想到法子逃脫獵人的追捕。
畢普嶺上的那些山賊隻是一群烏合之眾,算不上真正的獵人。
就這麼決定了,繼續往北,尋找格木。
走走停停,時間悄悄地溜走,可是格木還是杳無音訊。這日傍晚,我又行至一處茂密的森林中,忽然間雷聲大作,天邊銀蛇舞動,一時間天地都變了顏色。
不知從哪個方向刮來的風更是肆無忌憚地朝我襲來,在林間颯颯作響,吹得水杉樹的葉子都“撲簌撲簌”往下掉。
黑暗漸漸來臨。我不是懼怕黑暗,最深的黑暗,我也能應對自如,甚至在黑暗中,我更能看清眼前的路。
可是,我懼怕風雨,即將到來的風雨。
小時候,我就是個沒有淋過雨的孩子。長大後,我也是個沒有淋過雨的姑娘。
我想起了陳莫,那個被我嘲笑不能見光的陳莫,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哪裡,如果可以的話,他此刻應該儘情地嘲笑我這個窘樣。
這什麼鬼天氣啊,陰晴不定,在我們幽木穀從未出現過,在幽木穀裡就算偶爾有雨,也是極其溫和的,根本淋濕不了我們的身體,更彆說淋濕我們的眼睛。我加快了腳步,尋找棲身之所。
倉皇四顧,隻見林間野兔四散奔逃,烏鴉嘎嘎亂飛,沒有石屋,沒有洞穴,就連一顆大樹也沒有。我心急如焚,心想如果大雨到來之前我找不到地方避雨,那就要交待在這森林裡了。
我像那隻林間亂竄的兔子一樣,慌不擇路,往一棵大樹底下奔去。
忽然,腳底一滑,我整個人掉進了一個深坑中。我觀察了一下,這坑四四方方,四壁還精心地削整過,足有三四個人那麼高,應該是獵人挖的陷阱,等野豬經過的時候,一失足就成了他們的盤中餐。
我得想個法子上去,萬一大雨來臨,將這坑淹了可怎麼辦?
我試著爬了幾次,爬到半路又摔了下來。
要不,求救吧,說不定有人經過能搭把手。
我如此弱小無助,想不明白為什麼三千多年前人族要將我們趕儘殺絕,像我這樣的,對人族夠不成任何威脅。我跟野豬一樣,這樣大小的坑根本無法爬出去。我能下火海沒錯,可是這完全派不上用場啊。
我張開嗓子,用儘所有的力氣朝著天空大聲地呼喊。
“有人嗎?救救我呀——”
我聽到自己的聲音越來越小,因為雷聲越來越大逐漸掩蓋了我的聲音。再叫下去也是徒勞,隻能等明日獵人出現,將我救出去吧,看我人模人樣,斷不會對我怎麼樣。我取下包袱,從裡麵拿出都盧依給我準備的披風,將自己從頭到腳裹了個嚴嚴實實,然後蜷縮到坑洞的一角,靜靜地等待著天明。
好在隻是雷聲大雨點小,雨點並未將我淋透,隻是披風沾了不少水珠。即使如此,我還是元氣大傷,我掏出紫金丹吃了一顆,感覺胸口隱隱作痛,大概是吃得有點急噎著了。管不了那麼多了,趕緊想想逃出去的辦法吧。
正思忖間,洞口出現了一張年輕俊美的臉。
“姑娘,你怎麼這麼不小心呀?”那人伸過來一根粗壯的樹枝,示意我順著樹枝往上爬。
“你是獵人嗎?”我問道。
“不是,我隻是路過,上來再說吧,姑娘,能行嗎?”
等我爬出坑的時候,太陽已經出來了。沒有下雨,真好,我如釋重負。
“謝謝你啊,要不是你,我可能還得在裡麵待上一些日子,”我將披風晾好,回過頭跟他說話,“公子貴姓?”
“鄙人徐漸離,敢問姑娘芳名?”
“那薇兒,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交換過了真實的名字,就算是朋友了吧。烏次爾說,不要隨意向外人透露你的底細,朋友除外。眼前這位徐漸離,眉清目秀,知書達禮,看著就是可以成為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