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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自己還是太幼稚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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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剛進城她找不到事做,就先在招工要求最低的餐館幫忙,做了兩個月又去站櫃台,後來聽人說城西那裡有個人開了個美容店招學徒,學會了可以自己開店。

夫妻倆想著做零工不長遠,還是自己開店好,於是她就去學美容。

沒學多久覃彥林找到門路,說要開家電店,於是她就放棄了開美容店,跟覃彥林一起賣起了家電,一賣就是好多年。

雖然沒有開美容店,但在學習的時候認識了一些人,自己平日也可以在家裡給自己做,然後隔壁左右的都會問她,臉上皮膚怎麼那麼好,然後她就告訴彆人怎麼怎麼保養,又認識了一些人。

認識的人多了,不但生意好做,還能聽到很多八卦。

袁啟文就是一則八卦中的主角。

袁啟文真是教育局的工作人員,不僅是,還是教育局長徐光耀的小舅子。這是明麵上的身份。

暗地裡還屬於徐光耀的皮條客,專門給徐光耀找那些想調動的教師,或者需要轉學的學生家長,暗示他們出錢買指標或辦事。

後來發展得好,圈子內還形成了一個價格標準。

小學轉學,一小三千至五千,二小貳仟至三千。

初中轉學,重點高中八千左右,普通高中五千左右。

老師調動呢,有個簡潔的說法:五千探路,一萬基本,二萬搞定。

五千探路,意思就是沒有五千,你想都不用想,你的禮人家看不中,事情辦不了。拿了五千,我給你看看形勢。

但隻是看形勢,這種隻有少數辦成,多數打了水漂。

一萬基本,就是人家能夠注意到你這件事,如果正好手邊有指標,可以給你。

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如果這中間出現了價格比你高的,那這指標就是彆人的了。

兩萬搞定,就是說出了兩萬,那不管有沒有指標,你的事情都可以辦好,沒指標也要給你搞個指標。

撈錢是一方麵,事情發作卻是因為好色。

這兩人都好色,碰到那長得好看,又出不起錢的年輕女教師,睡幾次也能給個指標,放現在那叫權色交易。

這兩老小子那段時間可是日進鬥金,春風得意。

隻是城裡就這麼幾所學校,學生能轉多少?就算插班硬塞,一個教室擠八九十個學生,也隻能擠那麼多。

而老師更不行,你不能一個班安排雙倍的老師吧?難道還讓一個科目的老師分單雙日子上課?

於是出了錢,事情沒辦成的人慢慢多了起來。

再到後來甚至有些出了高價,事情還是沒有辦成,硬生生把搞定整成了有可能搞定,潛台詞就是有可能搞不定。

大概在94年5月的時候,有個年輕女教師被兩人都睡了,調動卻沒有音信。

你說這啞巴虧吃也就吃了,一個鄉村教書的女孩子能拿兩個市教育局的領導怎麼辦?

卻不想那袁啟文的老婆找到了那女孩,把她摁在大街上撕扯,衣服都差不多撕完了還不解氣。

又狠狠一頓打,邊打邊罵她狐狸精,說她勾引自己老公。

那天好多人看熱鬨,女孩本就被哄騙欺負,事還沒辦成,又被狠狠羞辱,不僅沒臉教書,就連做人都不能好好做了。

索性破罐子破摔,爬起來跑到派出所告那兩人弓雖女乾她,告袁啟文老婆故意傷害,又寫舉報信到市裡,把知道的全說了。

然後徐光耀被查了,一查問題好大。

隨後袁啟文也被抓了起來。

從兩人家裡搜繳出了不少財產,隻是不可能退還紿那些送禮的人。

那些送禮的也不敢站出來,那是行賄,是犯法的呀,誰敢吱聲?

後來那個女孩怎麼樣了不知道,但是徐光耀和袁啟文完了是真的。

想想現在是93年,離袁啟文出事還有大半年,找倒是可以找他。但是萬一他收錢不辦事怎麼辦?鄧秀珍覺得不穩妥。

可是不找袁啟文又能找誰?

覃彥林前世是兩人進城後差不多年吧才找到人給孩子轉學的。找的是進城後認識的人,而且那時候他們還買了房子,辦了營業執照,是符合轉學要求的。

現在兩人都沒去城裡,誰都不認識,怎麼找人,去哪裡找人?

沒有人介紹,送禮都沒地方送,孩子轉學的事那是天方夜譚。

而且自己怎麼跟覃彥林說?覃修文是個熱心快腸的人,他這麼幫自己,肯定是隻知道袁啟文的身份,知道他能辦事,卻不知道他背地裡乾的那些齷齪事。

覃修文這個老表都不知道,她一個城裡都去得少的鄉下女人,又怎麼清楚?說出去誰信?

這些事真是越想頭越大,想到頭疼之際,鄧秀珍又憶起一個片段。

那個姐妹還說過:這些人沒長後腦,要是我,我就把每次和對方接觸的時間地點,說的話,送的錢多少,甚至吃的什麼都記下來。要他不給我辦事,我就拿給他看,再不辦,我就告……

鄧秀珍覺得這主意好。

但這不能跟覃彥林說,他是實在人,彆人幫他他隻會感激,壓根不會懷疑。

看來,隻能靠自己,那自己必須跟著去。

主意打定,鄧秀珍趕緊去跟覃彥林商量,隻說自己好久沒進城了,想去看看。

覃彥林沒多想,爽快答應,不就是多個車費?難得老婆轉性開始顧家,開始好好說話。就讓她高興高興,好保持現在的好狀態。

鄧秀珍趕緊從家裡找出一個小本子,認認真真地記下今天袁啟文幾點鐘來的,跟誰一起,吃了什麼喝了什麼,說了什麼話,然後幾點走了,又對覃彥林說過什麼話,跟誰一起走的,都詳細地記錄下來。

仔細看了兩遍,好像沒有遺漏的,然後把本子和筆裝進一個包裡。

第二天兩人早早就去了覃修文家,等著袁啟文出來,幾人一起到街上吃了早點,然後坐班車進城。

班車搖晃就像個搖窩,鄧秀珍竟然被搖睡了,迷糊中她聽到有人爭吵。

“你把我的錢還給我1”

“我什麼時候拿了你的錢?我要借錢你拿借條出來呀。”

“你……不是你借的,哪有借條?”

“我沒借,又差你什麼錢?”

“你說找人給我幫忙,要我給好處費,我給了你5000塊錢,你忘了?”

“你什麼時候給我錢了?你胡說!”

“沒有胡說,我這裡記著賬呢?”

“你記著賬?你自己記的?那我回家記上一筆,說你拿了我一萬塊,你不得還我一萬塊?”

鄧秀珍驚醒,睜眼發現自己還在車上,而且車裡根本沒有人吵架。

她明白自己這是做夢了,還真是應了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句話,自己心裡記掛著什麼,就做什麼夢。

“怎麼了?做噩夢了?”覃彥林關心地問。

“沒事沒事”鄧秀珍潦草地回答著,回憶著夢裡的情景,又開始各種想法亂飛。

是啊,你自己記的賬,對方沒有簽字,又沒有證人,憑什麼證明彆人收了你的錢?

鄧秀珍感覺自己還是太幼稚了,竟然把事情想的那麼簡單。

麵對講誠信的人,你記的賬有用。但對於那些又奸又狡甚至是壞的人來說,你記的賬一點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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