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姐,大可不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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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沒想到還有這樣的問題,她下意識地搖頭,迫切想知道答案是什麼。

“是什麼?”

她追問。

孟晚棠卻沒直接說,而是問她:“你叫什麼名字?”

“孫小櫻。《孫子兵法》的孫,大小的小,櫻桃的櫻。”孫小櫻雖然很想知道答案,卻沒有再問。

“很可愛的名字。”

孟晚棠沒想到小姑娘長得倔強,性格也很強勢,名字竟然這麼甜。

倒是和她的長相很相配。

“還行吧,我媽媽娶的。她說生我的時候,小小的,一點點。還特彆喜歡吃櫻桃,就給取了這個名字。”孫小櫻並不在意自己叫什麼。

她更希望自己叫孫勝男。

要不是她是個女孩兒,她爸爸也不會打她媽媽,更不會跟外麵的小寡婦扯到一起去。為了跟小寡婦在一起,還汙蔑她媽媽肚子裡的孩子是彆的男人的種。

她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她爸爸那一家人。

那一家人隻會讓她厭惡。

“你們家的人是不是都瞧不起你媽媽?”孟晚棠問她。

小姑娘一聽,氣得拳頭都硬了。

她卻沒有哭,而是氣得紅著眼睛,憤怒地說:“他們家的人都不要臉,為了兒子,恨不得打死我媽!要不是我攔著,我叫了人,他們肯定會活活把我媽媽給打死。他們現在把那個小寡婦接回家去了,聽說小寡婦肚子裡的孩子是個男孩兒。他們現在逼著我媽媽離婚。等我媽媽答應離婚,他們肯定會把小寡婦娶進門。”

孫小櫻恨,恨那些人。

卻又無可奈何。

她想,要是那些人消失了就好了。

媽媽不會痛苦。

“所以他們不是瞧不起,是恨不得我們死啊!”孫小櫻狠狠地啐了一口。

孟晚棠知道他們家有事,但沒想到竟然會這麼狗血。

男人總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沒什麼本事,還想要兒子。自己生不出來兒子,就怪老婆,想偷吃還怪老婆處處有問題,都是老婆的責任。

真的是一點擔當都沒有。

偷吃就大大方方地承認,她還敬他是條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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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報複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過得比他好。好到讓他隻能仰望。他會後悔,會嫉妒,會覺得現在的孩子,媳婦都是廢物。他越是這樣想,就會處處嫌棄他的媳婦。他們家再好的日子,都會被折騰得過不下去。”孟晚棠淡淡地看向孫小櫻,“一個人死了,就是真的死了。沒有任何痛苦,隻是命短了一點而已。說不定,人家還會再次投胎,投胎到有錢人家去了。可他活著,隻會備受折磨,那種感覺豈不是比讓他死了更痛快?”

孫小櫻張大嘴巴。

她從未想過,原來想報複一些人,還有這樣的方式。

光是用想的就覺得特彆激動。

“我想上班。”

“上班賺不了幾個錢。”

“那怎麼辦?”孫小櫻激動地問。

孟晚棠說:“當然是學習。等你學的知識越多,眼界就越寬廣。你自然就知道,做什麼最賺錢了。”

“你這話跟沒說一樣。”

孫小櫻覺得很喪氣。

“你不要以為,很多人沒上過學,就能成為大老板。那你看看,他們的成功隻是一時的。很少有人能成為站在世界之巔的人。那些真正的有錢人,都是擁有家族底蘊的。你憑什麼覺得你沒有家世背景,沒有學曆,憑借小聰明,和小運氣就能敵得過人家祖孫幾代人的努力?”

孟晚棠把道理掰碎了跟孫小櫻講。

這下子孫小櫻聽明白了。

她大為震撼。

*

周末這天。

林浩回來了。

他很激動,人又高了點,也白了點,原本酷似林靜的五官,變得更加陽剛英氣。他穿著白色襯衫,外麵穿著一件藏青色毛衣,下麵是一條黑色長褲,包裹著筆直的長腿。

站在門口的時候,孟晚棠都沒認出來這小子。

“浩浩?”

她不確定地開口。

林浩笑著走過來,接過孟晚棠手裡的菜問:“姐,你彆跟我說,你沒認出來我。”

“我敢認嗎?你這變化也太大了吧!”

要不是林浩站在那裡等著她,她都不敢認。

“衣服都是你給買的,毛衣是你托人給我送過來的。這褲子就是個普通的黑色褲子,鞋子就是普通的鞋。”林浩一句埋怨的話都沒說,可話裡話外都是抱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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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棠大笑:“哎呀,你也不瞅瞅,你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趕緊,再回一趟市場。剛才看到有人賣羊肉,羊肉是現殺的,可新鮮了。給你蒸羊排吃!保證讓你吃了之後,天天惦記著。”

林浩:“……”

忽然就不想去市場了。

“姐,要不還是算了吧。”

“算什麼算!必須去買。”孟晚棠看到弟弟特彆高興,“你這次在家能住多久?”

“住到年後,年後我回學校一趟,再坐火車去香城。從香城飛國外。我們可能要在國外學習四年,也有可能更長的時間。”林浩說到這裡,停下來,他鄭重其事地跟孟晚棠說,“姐,我會回來的。”

孟晚棠挑眉,在這小子的腦袋上抓了一把:“你不回來也沒關係。我送你出國,就是不想你被束縛。”

“可是我想回來,我的家在這裡。”

林浩的信念很堅定。

他就是出去學習最先進的科學技術去的,他一定會回來。

“那我們在家裡等你回來。等你放假了,回不來,我們就過去看看你。看看你過得好不好。要是過得不好,我們可是要訓你的。”

孟晚棠知道這小子第一次出國,肯定會很害怕。

他很勇敢,但再勇敢也需要家人的安慰和鼓勵。

孟晚棠這麼一說,反而讓林浩放鬆了。

好像,出國留學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就和他去北方上大學是一個道理。隻是回家時路上所需的時間,需要多幾天而已。

到了市場,孟晚棠買了半個羊排,又特意選了一塊最好的牛肉。

她不講價,買的還多。

市場上所有的人都願意做她生意,有好東西也願意給她留一會兒。

“姐,你這買的也太多了吧?”林浩驚訝。

“這幾天讓你嘗嘗西餐,提前適應一下。然後你再把你喜歡吃的飯菜學一學,到了那邊,就自己做飯,省得吃不慣,委屈了自己。我和你說,會做飯的男人,到了外麵,還能幫你拉近和其他人之間的關係。你小子這幾天,就好好跟我學做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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