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一棟樓閣屋頂,楚牧眺望城中央那恐怖之景,直至這時,他才總算有幾分明悟。
“十二血煞化屍大陣,陳家……好深的謀算!”
明悟之際,他似也難掩忌憚,陳家之謀,很深,很狠毒!
他之前還有些疑惑,陳家究竟是如何才能瞞過至霸州城的這些元嬰大能,如何瞞過他這個主持兵傀修複的煉器師,陣法師,從而在這霸州城布下如此驚天大局。
現如今,眼下這一幕,無疑已經給出了解釋。
陳家,是以整個霸州盆地的泯滅為代價,布下了此等驚天之局!
陳家這尊四階兵傀,或者說,這源於遠古仙道宗的四階兵傀,本就是以魔界血肉魔傀體係為主體鑄就。
他當初窺視兵傀構造之時,就曾清楚察覺兵傀龐大的軀體之中,並非是全為金屬的死物,而是有著如人體一般的構造,丹田,經脈,縱橫交錯的脈絡交織。
血肉魔傀的痕跡很是清晰!
也正是因血肉魔傀的構造,才讓那尊四階兵傀具備了修複可能,而之後的修複,也皆是圍繞血肉魔傀這個核心而展開。
至修複完成,那一尊四階兵傀,血肉魔傀的體係,幾乎都已占據了其本身構造的十之七八。
如此的話,此兵傀,自然就不算是純粹的死物了,就如那魔域天地裡的無數魔傀一般,具備了幾分生命的特征,也無需全靠靈石為驅動能源,可以自行吸納天地靈氣。
縱使受損,也可以借助血肉魔傀的神妙,在一定程度上自行恢複。
靈氣不散,兵傀不死。
同樣,血氣不散,兵傀同樣……不死!
就眼前之景來看,陳家,必然是早就在霸州開始了謀劃,這個時間點,必然是在頗久之前,恐怕在他將陳家這尊四階兵傀修複後,陳家便開始了謀劃。
而這個謀劃,不僅僅是藏在地底,而是直接以霸州城下這條靈脈為核心,兵傀煉製成功後,就必然是直接藏於靈脈蘊養,吸納靈氣,以霸州城下的靈脈地脈遮掩兵傀氣息。
而這一座圍繞十二尊四階兵傀而成的十二血煞化屍大陣,也必然是在謀劃之初就已經定下。
同樣是以霸州城的靈脈地脈作為遮掩,靈脈靈氣如潮水,地脈地氣翻湧,雙重遮掩之下,外人隻要未曾深入霸州城的靈脈去查看,就不可能察覺到任何痕跡。
甚至,借靈脈地脈的遮掩,他留下的暗門,都難以察覺。
先前察覺,估計是陳家開始啟動這謀劃多年的布局,才稍稍泄露了些許氣息。
若非他留下了暗門,剛好察覺,這場計劃,顯然就是天衣無縫!
沒有任何人能夠察覺。
就如剛才在那轟鳴聲中隕落的數萬修士一般,或許都沒反應過來,便在這座以十二尊兵傀為核心的十二血煞化屍大陣的作用下,轟然爆裂,化為了十二尊兵傀迸發威能的養料!
而接下來,不出意外的話,整座霸州城,天南地北彙聚而來的數十萬修士,都將在這十二血殺化屍大陣的作用下,化為這十二尊兵傀的血氣養料。
血氣不散,兵傀不死!
十二尊有著滿城數十萬修士作為養料供給的四階兵傀!
六尊四階元嬰大能!其中元嬰初期四尊,元嬰中期一尊,甚至還有一尊元嬰後期的大修士!
再加之一座足以困住元嬰大能的連環大陣……
便徹底構築起這一場驚天大局!
九天派,長生宗,玄冥盟……乃至正道盟……隻要是至此城,不管是元嬰大能,還是普通散修,那就都已入局,都是陳家的……甕中之鱉。
完全可以預想得到,不管陳家此局成與否,霸州城,乃至整個霸州盆地,都會在這十二血煞化屍大陣的影響下,化為一片徹徹底底的絕域!
天南地北,數十萬修士,儘皆隕落的話,那就是血氣衝天,邪祟叢生,如那魔域天地的屍山血海一般!
怨魂,血怪,邪屍……
這近乎世外桃源的霸州盆地,在未來,也必然會成為屍修,鬼修這類“邪修”的樂園。
思緒流轉,楚牧心頭的陰霾儼然又濃鬱了幾分。
他這次,還真的是搬起石頭砸了他自己的腳!
當初他主持修複兵傀,察覺到那一道魔紋暗門之後,為了防止有朝一日東窗事發,陳家將把矛頭對準自己,他可是做了諸多準備。
那些洗清嫌疑的準備尚且還是其次,他留下的那後手,可是還特意改動了那道魔紋暗門,從神不知鬼不覺特意改成了兵傀控製權被奪之時,能讓兵傀控製者察覺到端倪,應對兵傀控製權被奪。
他如此準備,本來隻是為了讓陳家控製兵傀的修士,有時間察覺是兵傀本身的魔紋在作祟,與他楚牧沒有任何關係,從而洗脫他的嫌疑,避免替彆人背鍋,成為陳家發泄怒火的對象。
可眼下,這依照他預想之中煉製而出的一尊尊四階兵傀,卻演變成如此驚天之局,化為一張大網,將各方勢力的元嬰大能網在其中的同時,也順帶將他這個始作俑者,給扯了進去。
若是他沒有那般改動,有著那神不知鬼不覺的後手存在,那他自然就是進退有餘。
若是應對得力,說不得,陳家這以十二尊四階兵傀展開的驚天布局,還能為他所用!
直接反客為主都不是不可能!
他以兵傀後手為籌碼,與那劍道元嬰交換九天玄金,借此後手,那劍道元嬰,無疑也會是遊刃有餘,從容應對。
而眼下之局,他留下的後手縱使啟動,陳家六尊元嬰大能操縱十二尊四階兵傀,哪怕不知後手存在,會被打個猝不及防。
但有著他為了洗脫自己嫌疑而特意留出的反應時間,也足以讓陳家這六尊元嬰大能及時反應過來!
唯一的區彆,隻是在於,陳家這個驚天大局,甕中捉鱉的甕,會多了幾分不確定……
念頭至此,楚牧嘴角止不住的一抽,畫虎不成反類犬,說的應該就是他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