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判長的要求下,他們把事情的經過又說了一遍。
還是老一套說辭,並沒有王皓奪刀反殺的情節,而是王皓掙脫繩索後,就拿出彆在腰間的刀砍殺現場的人。
完全就是一出蓄意謀殺的場麵。
在他們的口述下,自己好像成為了小綿羊一樣的受害者。
說的時候,還有幾個演技派表現出了恐懼的應激反應。
看的林默露出了無語的表情。
審判長:“上訴方律師,你還有什麼問題嗎?”
林默看向了汪聰,然後開口問道:“我想請問汪律師,你能夠確定這份口供的真實性嗎?是你和八位證人經過詳細深入的交談才還原了當時的事發經過嗎?”
汪聰仔細思考了一下,他不明白林默為什麼要這麼問。
不過根據之前林默對他使出了人身攻擊這種黔驢技窮的招式,加上對他自己實力的自信,對林默的輕視因素,他認為林默隻是在垂死掙紮而已。
接著,他沒有任何警惕的點點頭:“沒錯,這就是我和8個證人經過詳細探討後,還原出的當時的真實情況。”
說完,汪聰還一臉輕蔑的看著林默,一副你能拿我怎麼樣的表情。
而林默這下露出了釋懷的笑容,好好好,好得很啊!
笑容都繃不住了,直接咧開了大嘴。
哥們,你還詳細探討還原真實情況呢,我就是要你當庭說出這份口供跟你有巨大的關係,然而我有推翻你的錄像證據啊。
林默忍住了笑意繼續說道:“審判長,我的提問結束了。”
陳廣泰點點頭:“那麼開始你的陳述吧。”
此時,所有的觀眾都不明白林默為什麼要提這個問題。
有什麼作用?
大費周章的再讓所有證人當庭說一遍口供,這不純純的浪費時間嗎?
“難道林律師,真的沒有任何,在拖延時間嗎?”
而此時,林默已經開始了陳述。
“這是我方的陳述:”
“一:我方當事人前往死者公司並不是故意殺人,也沒有攜帶任何刀具,所有的行為均是正當防衛,在對方對我當事人捆綁,同時強製壓迫我方當事人觀看自己姐姐和母親被人淩辱的場麵後,強行掙脫束縛,結果死者趙武亮出了刀具,對我方當事人進行攻擊,刀具掉落後,王方當時撿起刀具進行正當防衛。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的解釋:在麵臨正在進行中的嚴重暴力犯罪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行凶、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這些行為直接且嚴重地威脅到個人的人身安全時,個體所采取的防衛措施,即便導致了不法侵害者的傷亡結果,也不應被視為防衛行為超出了必要限度,即不構成防衛過當,因此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我方申請,撤銷王皓的一審判決,判處無罪,當庭釋放。”
“二:我方認為,檢方聘請的公訴律師—汪聰,存在司法**問題,聯合被害人家屬編造假的口供證據,我現在控告公訴律師汪聰達成偽證罪,申請合並審理!”
“三:我方認為檢方的處理方式過於潦草,證據收集不全便對我當事人進行公訴,對我方當事人名譽上以及精神上造成了巨大損害,要求檢方進行公開道歉,並且耽誤了我方當事人的學業,根據王皓目前的學業成績來推算,他現在已經獲得了直博資格,五年內會畢業
但因為檢方雇傭的公訴律師,無理由的控訴,對我方當事人的學業造成了巨大的壓力,我要求檢方進行一定程度的補償!”
林默的陳述完畢。
這一下,觀看直播以及現場相關的法務人士都瞪大了眼睛,林默這陳述也太逆天了!
不僅要求王皓無罪釋放。
還控告公訴律師做偽證?
還要檢方對王皓進行賠償?
“臥槽,這是法庭,不是許願池啊,林律師!你要冷靜!”
“不是,林律師,你一上來就無罪辯護啊!”
“瘋了!徹底瘋了!竟然是無罪辯護,還控告公訴律師,還罵檢方!林律師是不是壓力太大,徹底瘋魔了?!”
而此刻,坐在被上訴席位上的汪聰直接繃不住了,露出了嘲諷一般的笑聲。
你無罪辯護就算了。
還控告我做偽證?
你有證據嗎?你就控告。
看來這個林默是真的瘋魔了。
隨即,汪聰立馬舉起手:“審判長,我申請要求林默律師立馬上交有關我做偽證的證據!”
陳廣泰此時也是深呼吸了一口氣,心中也覺得林默這個陳述也太過離譜。
坐在後台觀望的王正華露出了無奈的表情,熟悉的感覺又來了!
明明知道林默這個訴訟申請十分的離譜,但就是冥冥中有感覺,能行?
下一刻,陳廣泰詢問林默:“上訴方律師,你是否同意提前提交事實依據?”
林默眯了眯眼睛,你當我傻啊,肯定是要聽完你汪聰的陳述以後再提交啊。
不然你看了我提交的證據,等下你陳述的時候,讓你提前準備?
林默直接拒絕:“我方不同意。”
林默說這話的時候,還表現出了心虛的表情,仿佛是害怕提交真實證據一樣。
這一幕被廣大網友都捕抓到了,認為是林默心虛瘋魔的表現。
汪聰作為一個資深律師,捕捉對手的表情可是必修課之一!
審判長敲響法槌:“上訴方陳述完畢,請公訴方陳述。”
汪聰冷笑一聲,林默,運氣好讓你贏了兩場關注度極高的案子,你就以為自己行了?
遇上我,算上你倒黴!
此時此刻,他根據林默之前所有的表現,始終認為林默已經黔驢技窮,是在虛張聲勢。
於是他自信的說道:“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如下:”
(晚上還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