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社會事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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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館裡,警員陳琛舉著一杯鴛鴦,靠著樓梯,麵帶疑惑:“神仙棠真甘心服軟呀?”

“不甘心都冇辦法。”林國光雙手抱胸,掛著證件,表情冷峻,眼神輕蔑,看著大廳中的人影。

“賊就是賊,兵就是兵,賊永遠都鬥不過兵。”

“天注定的!”

陳琛一臉欽佩,很是認可地豎起大拇指。

“林sir,你可真有辦法。”

黎智斌站在辦公室裡,手指壓著百葉簾,透過縫隙中見到人影揚長而去,登上勞斯萊斯。

他麵帶憂色,暗想道:“這不是神仙棠的風格。”

神仙棠絕不是個會忍氣吞聲的人。

三天後,杜子華正式出麵,擔任丁家豪的代理律師。

林國光做好登記,再次拒絕保釋,語氣譏諷的說道:“丁sir,看來神仙棠都很看重你喔,把忠義堂大狀都請出山了。”

“杜大壯,最近泡馬子,錢花很多呀?連這種小案子都接。”

杜子華雙手抓著公文包,放在桌麵,不鹹不淡的應道:“林sir,旺角o記是不是怕被裁員。”

“連盜版案都當大案辦。”

林國光抽著煙,目光銳利,緩緩說道:“國外企業投訴很多,大sir們著重點名,商業罪案不容忽視呀。”

“要重視小案子,才能少點大案子”

杜子華收好文件,拉開探視室的鐵門,忽然回頭,大有深意地說道:“那真希望林sir的身板,能兜住大案子,odbye,sir!”

嘭!

老舊的印刷版,用力蓋在木漿紙上,彩印出一頁頁雜誌。

廠房內,二十多米的流水線儘頭,一冊冊印著“91吃瓜”的雜誌,在滾軸推動下來到員工麵前。

戴著勞保口罩的工人們,把一冊冊雜誌拿起,貼上價簽,整理好放進紙箱中。

在張貼價簽時,可以見到雜誌封麵,寫著“神勇乾探,大破盜版波鞋案”的標題。

一箱箱的雜誌,由叉車鏟走,送上貨車,淩晨時分開始派送,鋪往全港三萬多個報攤當中。

良友印刷廠內,收到大水喉電話的冼老板,親自到場,督促著員工乾活。

整個廠一百多名工人,可全賴91雜誌公司養活。

現在91雜誌除了有十日刊的鹹濕版外,還有七日刊的91吃瓜,月刊的91時尚。

91雜誌是新聞周刊,91時尚是介紹服飾,皮包的潮流雜誌。

一個月出貨量累計高達八十萬多冊,已經是港島首屈一指的傳媒,在東南亞和內地都有相當大的讀者群體。

鹹濕佬呢,則是世界上最可愛的人群。

隻要讓他們起飛,便會心甘情願的奉上鈔票。

而《91吃瓜》的當期新聞,並未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畢竟,o記有權執行《盜版條例》,雜誌上報道的都是正麵形象。

九龍總區,總警司餘少澤拿到秘書遞來的雜誌,還口頭嘉獎了林國光一番。林國光借著報紙,名聲大漲,成為九龍差館的紅人。

同組的夥計們,甚至以為他好事將近,即將升職,在下午茶時間叫林sir請客。林國光被夥計們吹捧一番,暈頭轉向,樂嗬嗬的掏錢買單。

直到黎智斌板著張臉,把他叫進辦公室,在拉緊百葉簾,把雜誌拍在桌麵:“國光,你是不是癡線來的?”

“這份報紙背後的老板是邊個,不會不知吧!”

林國光抽著煙,表情得意,出聲道:“神仙棠嘛,黎sir。”

黎智斌上前兩步,眼神冒火:“你現在是被人架在火上烤,要是出什麼事,跳水都來不及啊!”

林國光表情愣神,有些意外:“神仙棠寫這種報道,不是在跟我們投降嗎?”

“你重新把雜誌看幾遍!”黎智斌用手點著雜誌,擲地有聲道:“通篇報道冇寫是哪個部門,哪間差館做的。”

“隻寫你林國光的名,神仙棠擺明在害你,放機靈點呀!”

林國光勃然變色,驚怒交加,咒罵道:“挑那星,神仙棠還有種害我,下一個就抓他。”

“什麼名義抓?”

“賣盜版啊!”黎智斌冷笑一聲,應道:“飛馬波鞋前年是蛋撻仔持牌,後來是阿樂,現在已經一個叫阿信的人當持牌人。”

“波鞋公司和工廠還是分開注冊,抓不到神仙棠,而且神仙棠已經是老忠的二路元帥。”

“不能一口釘死他,判個年,人家入獄,你入土,劃得來嗎!”

林國光陰沉著臉:“阿頭,我隻是依法辦事。”

“我知,但人家勢力大,整你一個人,都不用費多少鈔票。”黎智斌歎氣道。

他支持林國光把丁家豪抓回來,掙一點顏麵,再叫其它變節的人看一看。

想不到,沒查出逃稅的事,扣了一個販賣盜版的罪名。雖然,都是照章辦事,但o記大辦一個盜版案,講出來給人笑。

黎智斌害怕林國光出事,低聲勸道:“乾脆叫老忠的大狀來交保釋金,之後再撤訴,大事化小。”

林國光眼皮一跳,氣勢強硬道:“冇可能!”

“這樣做,整座差館我知我跟古惑仔低頭,將來怎麼混?”

黎智斌溫聲說道:“過幾個月都沒人記得這件事,有什麼好過不去的,誰人次次把案子辦好?”

林國光把煙丟在地上,麵帶厲色:“no,sir!”

“林國光!”黎智斌出聲大喊,但都攔不住他摔門而去。

一周後,lf會商業貿易小組委員張奧偉在一場記者會中,討論起盜版案,宣稱《盜版條例》過於寬鬆。

導致港島盜版商猖獗,培養不出港島本土的名牌,要對盜版加罪增刑。建議把生產盜版的最高刑期,增加到十五至二十年,連同販賣盜版一同治罪。隻要通過販賣盜版獲利兩千港幣,最少都該判六個月監禁。

張奧偉可是華人首位禦用大律師,港島華人法律界教父,lf會和市政局雙料議員。未來出名的lf會大狀,基本都是張奧偉的門生。

其人也擔任過馬會主席,父母都是港島名流,在社會各界擁有廣泛影響力。杜子華作為他的門生,成績一直很優異,幫弟子吹吹風,屬於師父最愛送的人情了。

在未來有一部很著名的港島電影,當中有一位律政界泰鬥,便是以張奧偉議員為原型。

而在張奧偉那段義正言辭,政治正確的演講登報後,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港島各行各業,數萬名靠盜版為生的商販抗議。

《91吃瓜》擺正態度,大力支持張奧偉律師的言論。隨後,《東方日報》,《明報》,《大公報》,《亞洲周刊》等十幾家知名中文報紙,全部加入“盜版”罵戰當中。無人否認盜版的違法性,但都焦距在“輕罪化”和“重罪化”上猛打口水戰。

一起小案子頓時炒作為社會熱點事件,發往警隊公共關係科的采訪邀約成百上千,辦理“盜版波鞋案”的警官林國光,忽然變成家喻戶曉的名人。

同時,港島四大盜版工廠,合圖的“皮包”,老忠的“波鞋”,號碼幫的“錄影帶”和勝和的“盜版玩具”全部停產。

古惑仔們可不會頂風作案,但盜版工廠關張,攤販們進不到貨,顧客們買不到便宜貨,事情一下子可就大條了。

港島十八區,賣a貨的夜市街就有二十幾條,攤販們不敢出來賣貨,街道都變得蕭條,連帶餐飲業都沒錢掙。

不到一周時間,口水戰開始演變為社會事件。四大工廠的大老板開始見麵飲茶,工廠員工互相串聯,進貨的攤販們閒著沒事,隻能給港府找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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