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複的建議辦,那漢堡的事情就好辦了。
朱靖堅的漢王護衛軍團,已經完成了事實上的政變,而且做的非常的徹底。
原有的行政機構成員被一鍋端,各個機構的首腦大部分被殺,隻剩下三個投降效忠最快的活了下來。
整個城市的所有街道和廣場也都已經被民兵控製。
兩萬士兵控製八萬人口的城市,那根本是毫無懸念的事情。
在如此巨大的劣勢下,被抓的各機構成員隻能認慫,宣誓效忠他們的新國王。
朱靖堅最初的宣稱也直接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落實。
漢堡成為漢諾威領地的一部分,廢除原有的全部縱向和橫向的協商機構,所有權力全部屬於國王本人獨斷。
漢堡的軍事政變也確實成了典型。
當時被殺的漢堡議長和公社長等人,在中槍死亡之後都被專門拍下了照片。
其他議員和其他機構成員,被士兵全部抓栓成一串,然後向國王宣誓效忠的畫麵,也都被拍下了了照片。
沈複寫了一份說明,聲稱漢堡議長和公社長等人,裹挾漢堡市民公然對抗國王,拒不服從國王命令,被國王護衛軍團處決。
議員、公社成員、行會會員等聚眾對抗,被護衛軍團集體俘虜,宣誓效忠國王之後被釋放。
照片和沈複的說明被複製了很多份,分批送到德意誌各地。
其他所有的城市的駐軍和新藩國君主,拿著這些說明重新接管分給他們的城市,迫使當地的原有機構全部服從。
這些商業城市本來就是消息靈通的地方,漢堡發生了什麼也很快就傳遍了德意誌地區。
漢堡的議長和公社長是德意誌地區的知名人物,相當於邦國君主。
其他城市的議員和商人們,當然也都想象不到,原本漢諾威國王就是準備屠城,隻是最後變成了政變而已。
他們都不約而同的分析判斷,是大明來的君主要求絕對權力,與漢堡議會和公社談判破裂。
最終才命令大明的軍隊直接控製城市,控製所有議員和商人強迫他們服從的。
他們參考漢堡的情況,知道自己如果不服從,漢堡就是樣板了。
所以漢堡的事情傳開之後,其他各地城市的接管就變得輕鬆了很多,幾乎沒有商人敢叫囂著談判了。
朱靖堅自己的示範效應最好,他親自帶兵去接受不萊梅的時候,直接率領一萬軍隊進城。
控製議會等機構後,當場要求議會和公社成員向自己效忠,對方就直接答應了。
朱靖堅的初心極其惡劣,但最終的結果可以算是還不錯,隻是漢堡的議長和公社長一群人白死了。
漢堡和不萊梅以及其他的大小歐洲城市,漢諾威王國和其他的大明歐洲新藩國,萊茵河地區和其他歸屬大明歐洲省的地區。
當地的人和產業的總體大概情況,實際接管治理過程中遇到的比較特殊的新問題。
這些方方麵麵的信息,都通過當地的大明藩國君主、大明朝廷和藩國的官員、大明朝廷的駐軍體係、西廠的情報體係。
分門彆類的不斷彙聚到順天府的對應接收機構。
西廠和以往一樣,定期準備概括性的彙總報告,直接送到朱簡烜麵前,讓朱簡烜查閱世界各地的大致情況。
朱簡烜這個皇帝,也確實如朱靖堅說的那樣,已經能夠通過不斷擴張的電報係統,隨時掌握整個世界的主要情況了。
這些消息當然不可能完全真實,朱簡烜也沒有精力依次翻閱原始報告,但這已經是真正的前無古人了。
下麵的很多普通官員猜測,皇帝對這些事情也許不怎麼感興趣,應該看一眼就放在一邊了。
但是朱簡烜這個穿越者,看著大明人對歐洲城市和鄉村管理製度的改造,心中有一種獨屬於自己的特殊感慨。
朱簡烜發現,前世神洲發生過的事情,以一種完全顛倒過來的形式,在歐洲大陸上上演了。
在原有的曆史上,中國在近代化的過程中,在救亡圖存的過程中走過很多彎路。
因為近代中國本身的虛弱,對照歐洲各國當時的強盛,救亡圖存的仁人誌士當時本能想要學習西方的方方麵麵。
他們當時並不完全清楚歐洲人強盛的真正原因,學習的時候自然就會盲目。
經常忽略東西方之間的固有差異,沒有意識到在歐洲社會適用的東西,在神洲的環境下未必適合,做不到因地製宜。
在城市和鄉村的管理製度上,在行政區劃方麵就犯過這方麵的錯誤。
首先是在民國時期,主動從西方借來了“city”的概念,在中國也嘗試建設“城市”,認為這樣能促進工商業發展。
歐洲的城市和鄉村是分開的兩個體係,乍一看上去覺得城市建成區是單獨管理的。
於是當時也將中國原有的“府城”的核心區,將人口比較密集的建成區和工業區劃出來,獨立設立為“城市”。
府下屬的其他縣域,甚至是縣城下屬的鄉村,都跟城市建成區分割出來,交給省去管理。
但是神洲地區的府城的概念,跟歐洲的城市概念相差甚遠。
神洲古代城市最重要的一層身份,始終都是中央帝國朝廷在地方上的行政中心。
神洲的城市本來就在帝國的管理體係之內的,是周圍農村地區的核心。
直接生搬硬套歐洲經驗,完全顛覆了神洲本土的傳統。
造成了非常麻煩的行政問題,在後續的上百年裡麵都沒有真正解決,最終又事實上倒車回去了。
歐洲國家在漫長的封建時代,形成了複雜而繁瑣的地方自治傳統。
一個封建領主得到了一份土地,通常會承諾不改變地方的傳統和法律,隻是要求當地向他交稅就行了。
大領主的大部分土地都處於某種自治狀態。
領主相當於在很多個小區有房子的包租公,要做的事情就是定期到各個房子裡麵去收租。
甚至可以不上門去收,讓對方主動送過來都行。
因為不需要掌控和處理地方上的具體事務,所以這種大領主可以管理非常多的下級機構。
直接掛在領主、國王下的下級機構,就算有幾十個甚至上百個也沒問題,做好記錄定期去收對應地方的稅就行了。
但是神洲帝國是中央集權國家,權力傳遞是自上而下的。
每一個省府州縣都是中央朝廷的延伸機構,每一個延伸機構都需要上級的授權,多個延伸機構之間的合作都需要上級協調。
根據後世的實際管理經驗,一個上級機構能夠直接管理的下級機構數量,是有一個大致極限的。
效率最高的是五到六個,能保持比較高效率的數字是十個,超過三十個之後就很難管了,超過五十個就就可能出現混亂了。
將神洲地區的府城建成區單獨設立城市,將其他普通農業縣區全部交給省。
省要直接管理的縣的數量,就會達到幾十甚至上百個,再加上獨立出來的那些城市,省的下屬機構基本都有一百多個。
這種情況下省根本管不過來,各個部門的官員都不知道下屬都有誰。
管不過來的時候,就不得不設置都察區、專員專區、地區辦事處之類的派出機構,專門負責管理某幾個縣區的事務。
這些派出機構需要有辦公的駐地,而交通最為方便,最適合當駐地的地方,恰好就是獨立出去的“城市”。
畢竟城市本來就是當前地區的核心,很多都是戰略要地,本來就是負責管理這一片區域的。
所以後來很多行政專員的駐地機構,就又放在了已經獨立出去的城市裡麵了。
這就相當於管理縣域鄉村的機構,與管理城市地區的機構,都放在了同一個城市之中。
那為了提高行政效率,乾脆省略一套重複的機構,讓這些城市負責代管外麵的縣城不就行了嗎?
看上去是可行的,於是地級市就誕生了。
地級市的職能和規模都非常的接近於府,但卻並不是從當初的府直接傳承下來的。
地級市的直接起源,是建國後的專區和地區。
專區來源於民國的行政督察區,行政督察專區是民民國廢府存道的結果。
道來源於是明清的分守道,分守道介於省和府之間,最初屬於省的派出機構,隻不過後期逐步實體化了。
一個道通常由幾個府組成,規模類似後來的重慶市。
民國的本意,是想改四級行政區劃為兩級,廢掉省和府,隻保留道和縣。
實際行動中發現不現實,所以保留了省。
選擇道而不是府,可能是因為府的稱呼帶有一定封建傳統意味,革命時代就優先整體革除了。
所以地級市是府用道的屍體還魂了。
既然是借屍還魂,那就跟原版是有區彆的,或者說是有某種問題的。
比如說“市轄區”,看上去與府的附郭縣非常類似,但概念是在城市狀態下形成的,是由市直接管轄的地方。
縣的概念也已經變了,是不歸城市直接管理的鄉村,在法律上不是隸屬於地級市下級機構,所以縣是地級市“代管”的。
既然一個是直管,一個是代管,那就形成了區彆,自然也形成了差異。
縣是地級市的小弟,小弟本身沒有什麼問題的時候,地級市不能插手,也不會在資源上有什麼傾斜。
區是地級市的直接下屬,不讓他乾的就不能乾,讓他乾的就必須得去乾,屬於地級市統一規劃和管理,也能得到資源傾斜。
有些縣迫切的想要成為區,獲得地級市的資源傾斜。
但也有例外的縣堅定的拒絕成為區,因為他們對地級市沒有認同感。
在最初的原始的“省、府、縣”結構中,府是所有下屬州、縣共同的上級機構。
關鍵是府不直接管理基層事務,哪怕是府城自己的城市中,也會設立附郭縣來管理城市基層政務。
比如應天府的江寧縣和上元縣,各自管理半個應天府城和郊外的一部分地區,看上去跟現在地級市的區沒有區彆。
但附郭縣的政治概念與區完全不同,它們性質上是“沒有獨立縣城的縣”。
他們的所有政治地位,與應天府所轄的其他的城外的郊區的縣,都是明確屬於府的下屬機構,且沒有代管和直管之分。
古代的官員,不想當附郭縣的知縣,更願意去當郊縣的知縣。
民國設置城市的過程中,通常是將建成區獨立出來,建成區基本都是附郭縣,所以城市就采用附郭縣的名字。
例如廬州府附郭縣是合肥縣,設立城市的時候理所當然的成了“合肥”市。
最後合肥市又變成地級市,代管其他郊縣。
其他的郊縣並入地級市的時候就彆扭了,我們大家本來都是廬州府的一員,現在我怎麼成了你合肥的下屬了?
你合肥變成地級市了,我為什麼不能啊?當不了地級市我不能當縣級市?
類似的情況有很多,像是東昌府聊城縣變成了聊城市,曹州府菏澤縣變成了菏澤市,黃州府黃岡縣變成了黃岡市。
鬆江府上海縣,變成了上海市鬆江區,這個級彆完全顛倒過來了。
還有在設置城市的過程中,曾經將縣政府遷到了郊外,專門負責郊外的農村地區,將城區留給城市管理。
比如順天府大興縣和宛平縣,本來都是管理順天府城事務的,後來都搬出去成了郊縣。
最後又在原來大興縣、宛平縣管理的城區設置了東城區和西城區。
以至於有人以為古代的大興縣人也是農村的。
最後又撤縣改區,大興縣和宛平縣又變成了區,名字雖然還在,但是核心地區完全跑偏了,也是借屍還魂了。
最後的大興和宛平,跟他們名字原有的傳統,還有什麼實際關係嗎?
某些地方曾經打出過“寧市不區”的口號,拒絕成為地級市轄區,尋求成為縣級市。
與此同時,新生的地級市、縣級市,再加上固有的集市、市鎮概念,讓市這個名稱下麵的概念亂了套。
在西方文化入侵前,“市”本來就是市場的意思,城市中的類似坊和街道,城外的類似於鄉鎮,是縣的下級機構。
隻是市在性質上是商業區,坊則屬於居民區,廠通常是手工業區。
這些自然形成的地域概念,本來就能將城鎮的功能區正常區分,不用生造什麼街道概念。
神洲本土自己自然形成的行政區劃,本來就是最適合自己的,在這個問題上根本沒有必要去學歐洲人。
歐洲的city概念,根本就不應該翻譯成市,用自治城還差不多。
現在的大明強盛而歐洲衰弱,大明不會有人想要參考歐洲模式改造大明的行政區劃,反而用大明的行政區劃去改造歐洲。
這樣會出什麼問題嗎?會有類似於神洲強行用歐洲製度,導致的一堆爛賬嗎?
其他的大明人不會有這種想法,朱簡烜還真的認真考慮了一下,最後覺得應該不會有啥大問題。
大明的行政區劃,反而能將散亂的歐洲地方機構融為一體,整理成規範的體係。
後世歐美的地方行政區劃,其實也有神洲化的傾向,隻是他們在近代史上始終強盛,自我改革的動力並不大。
現在大明幫他們完成了這一點,對他們而言也是一種事實上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