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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彼得,我現在慌得一批。
不要問我為什麼會被警長帶到案發現場來,這案子真不是我做的。
其實我最近的生活本來還不錯,住在喬治伯格這樣一座雖然規模不算太大、但哪怕是在溫莎王國都頗有名氣的城市裡,
儘管之前因為有一部分長期出差的同事由於崗位調動暫時返回了,我的房間又重新被安排回了地下室,不得不合兩位神神叨叨的養傷陌生人當鄰居,
可是每天都有大廚負責做飯,周圍還有安保,除了平時需要和同事們一塊上課和接受考核以外,基本上也不需要為生活發愁。
你問我每周的薪水有多少?
拜托,有吃有住還不用忙碌奔波,彆人想過這樣的生活,那還得花錢呢。
我是自願留在這裡的,真不是擔心會因為擅自跑出院子,就有可能會變成非凡材料被帶回來。
尤其是最近老板們帶著大部分的同事都外出公乾了,這段時間甚至連課都不用上,每天隻需要嘗嘗大廚做的三明治或者漢堡披薩之類的新奇食物,然後選出自己覺得最好吃的那一款就行,
剩下的時間,除了陪一些同事進行日常的對抗性訓練以外,在院子裡曬一整天太陽都可以。
就是有些同事動起手來沒輕沒重的,花樣還挺多,
要不是我總能及時終止訓練,估計又得讓老板增加跌打藥劑的開支。
這天上午,喬治伯格警察局那位叫做比爾·坦奇的大聰明警長,突然又造訪了偵探社,說是遇到了一個棘手的案子。
由於目前還沒有直接線索,案件的嫌疑人又都是即將離開美利加、返回舊大陸去的商人或者遊客,
於是時間緊迫,他不得不專程跑過來一趟,希望能夠獲得幫助。
其實這位警長吧,人還是不錯的,工作認真,在破案的能力方麵也算專業,比我們鎮上的那個酒鬼治安官負責任多了,
可惜跟我的老板還是沒法比。
我老板據說在西部當過一段時間的治安官,算是家族裡的第二代治安官,經曆豐富,
要是把他在內部課堂上隨口說過的案例,都放在我出生的小鎮上,彆說凶手們怕是早都把小鎮墓園給填滿了,我估計我們小鎮現在估計也剩不下幾個活人。
那些凶手們作案的思路和手段層出不窮,讓我意識到了自己其實並沒有做壞人的天賦,
更要命的是,那些案子都被一一破解了,連那麼多厲害的凶手都沒能逃脫製裁,可見西部確實是個危險的地方,真要犯了罪,還是趕緊離開那裡比較安全。
這次的案子,死掉的是一位漢斯來的商人,案發地點則是一家主要為遠洋旅客提供補給期間臨時住宿的酒店,
凶手非常囂張,還在現場留下了一封意義不明的信件,以及用受害者血液寫出的一個單詞——“anagram”。
這個單詞是“字謎”的意思,最簡單的理解,就是把一個單詞中的字母順序打亂,然後就能得出代表謎底的另外一個單詞,
按照老板的說法,這種異位構詞,是一些試圖挑戰執法者的凶手,會喜歡玩的遊戲之一。
破解謎題需要時間,而嫌疑人們卻即將再次登船遠去,哪怕事後喬治伯格的警方破解了真相,凶手恐怕都早已經逍遙法外了,
這大概也是凶手敢於如此張揚的原因。
本來這種案子應該是不需要我出馬的,可偏偏此時小院裡的人手並不多,
除了幾位奉命留守的同事以外,隻有不愛出門的大廚、大老板和三老板的漂亮私生女兒,以及因為一隻手臂畸形膨大而從不在普通人麵前出現的“臨時管家”。
所以在聽完了案件細節之後,老板們的私生女兒表示很有趣、想去現場看抓凶手,臨時管家又一向慣著她,
因此我莫名其妙地就被推了出來,變成了不得不去現場破案的偵探。
臨時管家其實也坐著馬車跟了過來,隻不過躲在馬車裡沒有上樓,他還很友善地提醒我:
“你就按照我們之前說的去做就行,但不要想著趁機逃跑或者搞鬼,你知道後果的。”
放心吧,
在小院裡住了這麼久,能從誰的手底下溜走,又會被誰摁住了打,我還是心裡有數的。
最有可能的三位嫌疑人已經提前被警方控製,這會兒被集中在了酒店的一個套房裡,等著凶手被逮捕,然後他們才會被放行登船。
其中一個嫌疑人是死者的夫人,回鄉探親的喬治伯格本地人,富家的千金小姐,她因為被死者得知了外遇的事實,死者想要改變遺囑和財產分配,所以被列為了頭號嫌疑人,
另外一個嫌疑人是一位溫莎的作家,他因為被侍者目擊到關注過死者的活動軌跡,又沒有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於是一塊被帶來了,
最後一個嫌疑人也是個商人,根據死者的夫人指控,這個弗朗機混球曾經和死者在商業上有競爭,最後也不知道他是使用了什麼陰謀詭計,才沒有被死者搞破產,估計這個小心眼的家夥還一直懷恨在心。
說實話,這個案子要是讓我來看,那麼這幾個嫌疑人都很可疑,乾脆都抓起來才是最保險的,
可是同事們在聽完案件之後都認定了同一個嫌疑人是凶手,連老板那個漂亮的私生女都是一樣的看法,
我在路上問過臨時的戴蒙管家,“確定凶手的理由是什麼?”
他懶得回答我,說是我新來的,肯定是錯過了之前的一些課程,案例裡講過,讓我回頭自己去問彆的同事。
因此到了現場之後,我再次聽完了三位嫌疑人的分彆陳述,接著就按照同事們給出的預定答案,很快抬手一指,“凶手就是你!”
沒想到凶手居然很快就慌了神,在狡辯時不小心被警長覺察到了破綻,接著還真就認罪了。
事後我被比爾警長接連讚歎了好幾句,還有警員一臉佩服地問我到底是怎麼確認的凶手,搞得我都有點小驕傲,原來執法者們抓住壞人的時候是這種感覺,
與個人的利益無關,但心裡其實還是覺得挺爽的。
再次帶著老板的私生女兒回到馬車上的時候,我才在這個漂亮小女孩跟臨時管家的對話中,知道了同事們都能第一時間確認凶手的理由:
“韋恩說的果然沒錯。遇到這種沒有必要卻偏偏喜歡出謎題的案件,先猜島國人是凶手,基本就十拿九穩。要是同時再加上‘作家’這個職業,那哪怕沒有動機都要先懷疑。”
臨時管家先是寵溺地揉了揉小女孩的腦袋,然後就瞪了我一眼,“看什麼?還不快去駕車?買完食材以後我們還要趕緊回偵探社,不能讓家裡的人手太少。”
我堂堂一個剛破了命案的大偵探,你就這樣跟我說話?!
所以我大聲地就回答了他,“Aye!”
不過回到偵探社以後,我還是覺得有點氣不順,所以今日不更新。
(其實是年底一堆事,所以拿廢稿湊數,不過今天之後應該就忙完了,明天起終於可以按之前的計劃繼續補KPI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