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科研欄目。
“各位電視機前的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歡迎準時收看今日的科研新視野,我是主持人小李!”
“近期和龍華集團初級基因強化藥劑相關的新聞已經成為了現如今全網討論的熱點。”
“我們科研新視野欄目也在持續關注這個消息,欄目組今日邀請到了範教授、燕教授以及閆所長來到節目組現場!”
“諸位教授,對於近日網絡上的各種輿論,以及基因藥劑存在的各種問題,你們有什麼樣的見解呢?”
先前燕教授等人就是通過科研新視野這檔欄目對李莫玄進行瘋狂抨擊,先前在網絡平台上對李莫玄進行謾罵,已然無法滿足幾位教授的心理。
這一次他們再度來到這個欄目組,就是為了再次集火李莫玄,讓李莫玄身敗名裂,永無翻身之日。
這會範教授等人精心設計準備了一套無懈可擊的說辭,務必要將李莫玄置於死地。
他們根本不相信,李莫玄還能有任何手段能夠再反駁他們。
“對於龍華集團出現的問題,我們深感痛心疾首,我們也不想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可是龍華集團確實是存在極其惡劣的欺詐行為,欺詐消費者,甚至可以說是昧著良心賺黑心錢!”
“現在龍華集團的所作所為隻怕已經不僅僅隻是賺黑心錢的程度,我甚至懷疑他們對於公眾安全,百姓安全,甚至是國家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脅和影響,我建議嚴查龍華集團,他們疑似跟境外一些組織有密切的關係。”
“不僅如此,我們在這款基因藥劑當中發現了許多成分不明的材料和元素,在長時間服用之後,會對人體造成無比巨大的危害,而這些危害是不可逆的,這完全達到了慢性毒藥的程度!”
“也許大家還不清楚龍華集團這一款基因藥劑會造成怎樣的危害,不過作為醫學界的權威教授,我的良心告訴我,我一定要站出來將這個真相公之於眾!”
“不錯,燕教授所言極是,我們這次上節目的目的就是為了將真相告訴大眾,以免大家上當受騙,其實龍華集團所售賣的基因藥劑完全是掛著仰頭賣狗肉,完全就不是一個東西!”
“這個初級基因強化藥劑的存在,完全就是為了掩飾李莫玄先前的謊言而推出來的贗品!”
“經過我們專家教授們的權威鑒定,十分確定其中就是有明確的致癌成分以及大量的有毒有害成分!”
“這還不是最讓人痛心疾首的,他李莫玄不過就是一介商賈,為了掙黑心錢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這並沒有什麼意外的,最讓我們沒有想到的還是謝海政謝教授!”
“謝教授可謂是基因領域的靈魂人物,可是沒有成想他竟然也被萬惡的資本所收買,實在是讓人唏噓和痛心!”
“沒錯,我們也萬萬沒有想到,像謝海政這般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也會跟李莫玄這種人同流合汙,並且謝教授所提供的那些所謂的文件和證據,完全就是P出來的,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東西!”
“沒有想到李莫玄為了賺黑心錢,已經達到了喪心病狂,無所不用其極的程度,實在是難以想象!”
“我們對於這種不知廉恥的行為,進行強烈譴責,現如今我們已經將所有的證據和檢測報告提供給了相關部門,進行舉報檢驗!”
當這科研新視野這檔節目播出之後,引起了空前的轟動。
先前還對李莫玄和謝海政的澄清有所信任的網友們也開始搖擺不定起來。
更是有許多網友開始堅信燕教授等人的言論。
能夠在電視節目上通過媒體如此有底氣的發言實錘,似乎比網絡上更具有權威性。
如果沒有實質性的證據,他們敢這樣說哦嗎?
要是李莫玄和謝海政之間真的沒有任何貓膩的話,燕教授等人又怎麼敢上電視實錘呢?
網友們心中都是這樣向的。
網絡上對於李莫玄的斥罵愈演愈烈,對於謝海政的威信和權威也受到了不小的影響。
隻不過畢竟是德高望重的老教授,網友們罵的話倒並沒有那麼難聽,隻不過對於謝海政收李莫玄錢做假證這種事情,大家也是各種陰陽內涵。
紛紛開始質疑謝海政的人品,甚至都開始懷疑謝海政先前所取得的各種科研領域的成就。
眨眼的功夫。
龍華集團和謝海政的聲譽徹底跌落穀底。
龍華支付被瘋狂卸載,初級基因強化藥劑被瘋狂退貨,堆積如山。
基本上都被退的差不多了。
……
此時。
李莫玄坐在自己的辦公室內,將這檔節目錄製下來,作為證據保存起來。
姚總監看著李莫玄依舊無比平清的情緒,卻什麼反製措施都沒有做,這讓他心中很是疑惑。
李莫玄抬頭看向姚總監:
“傳我命令,發布律師函,剛不檢測報告,向相關檢測部門遞交證明公開的申請!”
姚總監看著運籌帷幄之中的李莫玄,心中一驚。
李莫玄下達這樣的命令,無疑是要來上一波狠的。
這是要一對重拳一同灌下!
不管燕教授等人嘴有多硬,麵對李莫玄這麼來勢洶洶的一拳,也得打的他牙齒滿天飛。
“明白,李總!”
姚總監神情振奮起來,轉身迅速離去。
神情激動的難以掩飾。
法務部、公關部,各個部門瘋狂運作起來。
龍華集團內散發著濃濃的火藥味氣息。
……
“龍華集團發布律師函,起訴範教授、燕教授等人汙蔑誹謗……”
“國內權威部門官方正式發布公告,證明龍華集團所發布的初級基因強化藥劑完全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檢測局局長親自公布檢測證書,證明初級基因藥劑完全沒有任何負麵作用!”
“基因領域無數學者集體抨擊範教授等人誹謗造謠的行為!”
“謝海政教授對於範教授等人的言行表示痛心疾首,並且嚴肅表明將會追究對方誹謗、汙蔑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