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裝備技術部(400人)
裝備技術部聚焦武器裝備的全壽命管理(研發、采購、維護、退役),強調技術標準化和跨軍種協同。
下轄部門:
1裝備計劃處(50人):製定戰區裝備發展規劃和采購計劃;協調各軍種裝備需求(如陸軍坦克與空軍戰機的協同部署)。
2技術保障處(50人):負責武器裝備的日常維護、故障診斷與戰時搶修;管理戰區級裝備維修基地和技術支援分隊。
3裝備科研處(50人):推動新裝備的研發與試驗(如無人作戰平台、智能彈藥);對接軍工企業和軍隊科研院所。
4質量監督處(50人):監控裝備生產質量與驗收標準;組織裝備性能檢測與安全評估。
5裝備維修管理處(50人):統籌戰區裝備維修資源(如維修工廠、野戰修理所);製定戰時裝備快速修複預案。
6信息化裝備處(50人):管理通信設備、指揮信息係統和網絡戰裝備;推動裝備信息化升級(如數據鏈整合)。
7彈藥管理處(50人):負責彈藥的儲存、運輸與戰時配發;製定彈藥安全管理製度。
8裝備退役處理中心(50人):組織老舊裝備的報廢、拆解或轉為民用;管理裝備退役後的環保與安全問題。
六、火力協調中心(350人)
主要負責整合戰區陸、海、空、火箭軍等軍種的火力單元(如炮兵、導彈部隊、航空兵、艦艇火力),製定聯合打擊方案。
下轄部門:
1作戰計劃處局(50人):製定戰區級聯合火力打擊方案,明確各軍種火力單元的作戰任務;協調火力打擊時序;動態調整火力分配,應對戰場突發情況。
2情報與目標分析處(50人):整合衛星、無人機、雷達等多源情報,識彆高價值目標(如指揮中心、防空陣地);評估打擊效果,提供毀傷評估報告;製定目標優先級清單(如區分“時敏目標”和“固定目標”)。
3火力協同技術處(50人):解決跨軍種火力單元的技術兼容性問題(如陸軍火炮與空軍戰機數據鏈互通);開發聯合火力指揮信息係統,實現“偵控打評”閉環;管理火力協同規則(如避免誤擊友軍或民用設施)。
4防空與反導協調處(50人):統籌戰區陸軍防空部隊、空軍防空兵、海軍艦載防空係統的協同攔截;製定分層防空方案(如火箭軍反導係統負責高層攔截,陸軍防空負責末端防禦)。
5訓練與演習處(50人):組織跨軍種火力協同演練(如火箭軍與空軍聯合模擬打擊航母戰鬥群);通過兵棋推演驗證火力協同方案的可行性。
6裝備與彈藥管理處(50人):統籌戰區火力單元彈藥儲備與戰時快速補給,協調特殊彈藥調配(如鑽地彈、電磁脈衝武器)。
7軍民融合協調組(50人):在火力打擊中規避民用設施(如發電站、醫院),減少附帶損傷,戰時協調地方資源支援火力保障(如征用民用通信設施輔助目標定位)。
七、網絡空間與電子對抗局 (400人)
負責網絡攻防、電磁頻譜管控及電子戰支援,應對信息化戰爭威脅。
下轄部門:
1 網絡攻防處(50人):組織網絡滲透、漏洞攻擊、數據篡改等進攻性網絡戰行動;防禦敵方網絡入侵,保護我軍指揮信息係統、數據鏈和關鍵基礎設施;開發網絡戰武器(如病毒、木馬)並測試其實戰效果。
2 電子對抗處(50人):實施電磁頻譜壓製(如乾擾敵方雷達、gs信號);保護我軍通信和雷達係統免受電子乾擾;管理戰區電磁頻譜資源分配,避免自擾互擾。
3 情報與偵察處(50人):通過網絡偵聽、電磁信號截獲等手段獲取敵情;分析敵方網絡架構和電子戰弱點,為攻防提供情報支持;利用大數據和ai技術篩選高價值目標(如敵方指揮節點)。
4 技術研發處(50人):研發網絡戰與電子戰新技術(如量子通信抗乾擾、ai驅動的網絡攻擊算法);測試新型裝備的戰場適用性(如無人機搭載電子戰模塊);與軍工企業、科研院所聯合攻關關鍵技術。
5 裝備保障處(50人):維護網絡戰設備(如網絡滲透平台)、電子戰裝備(如乾擾機);戰時快速修複受損係統,確保技術裝備持續作戰能力;管理戰區網絡與電子戰裝備的標準化和兼容性。
6 信息安全處(50人):製定網絡安全防護標準和加密通信協議;監控內部網絡數據流動,防範內部泄密或惡意攻擊;組織“紅藍對抗”演練,檢驗係統抗攻擊能力。
7 聯合作戰協調處(50人):與戰區陸、海、空、火箭軍部隊對接,提供網絡與電子戰支援;製定跨軍種協同規則(如電子靜默時段、頻譜共享機製);在登陸作戰中協調電子乾擾掩護部隊搶灘。
8 軍民融合支援組(50人):動員地方網絡安全企業參與國防行動(如漏洞挖掘、應急響應);戰時征用民用通信設施輔助電子戰(如利用5g基站增強乾擾範圍)。
八、戰略規劃局(450人)
是戰區聯合作戰指揮體係中的核心智囊機構,負責統籌戰區長期戰略研究、兵力部署規劃、戰場建設及未來戰爭形態預判。
1 戰略研究處(50人):分析國際安全環境與戰區戰略方向潛在威脅;研究大國軍事博弈趨勢;製定戰區中長期(510年)戰略發展報告。
2 兵力規劃處(50人):統籌戰區陸、海、空、火箭軍等軍種的兵力結構與規模優化;規劃新型作戰力量建設(如無人作戰集群、天基係統);協調軍種間資源配置(如將陸軍遠程火力與海軍陸戰隊整合為跨域打擊群)。
3 戰場建設處(50人):設計戰區戰場基礎設施(如島嶼基地、地下指揮所、預置彈藥庫);推動智能化戰場建設(如部署傳感器網絡、無人哨所);製定戰場環境保護與偽裝方案。
4 政策分析處(50人):解讀軍事戰略方針,轉化為戰區具體政策;研究國際法與國際規則對軍事行動的約束製定戰區涉外軍事行動準則(如護航、聯合演習)。
5 風險評估與應對處(50人):識彆戰區戰略脆弱點(如能源通道安全、信息鏈依賴);製定應急預案(如台海衝突中的域外乾預應對);組織跨部門風險評估推演(如網絡戰導致指揮係統癱瘓)。
6 數據與分析中心(50人):整合戰區情報、地理、氣象等多源數據,構建“戰略數字沙盤”;利用大數據與ai分析戰場態勢演化規律;管理戰區級戰略數據庫(如敵方兵力部署模型)。
7 新興技術研究處(50人):評估顛覆性技術(如量子計算、高超聲速武器)對戰區戰略的影響;製定技術轉化路徑(如將ai算法嵌入指揮決策鏈);協調軍民科技合作項目(如商業衛星用於軍事偵察)。
8 聯合作戰規劃處(50人):將戰略目標分解為具體作戰計劃;協調軍種間聯合作戰規則(如空海一體戰、跨域火力協同);對接戰區聯合參謀部,確保戰略與戰役層銜接。
9 國際合作與安全事務處(50人):參與戰區周邊多邊安全對話;製定對外軍事合作框架;管理非傳統安全事務(如反恐、護航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