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I gt a ring(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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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以為,愛是全部的心跳,失去愛我們就要,就要一點點慢慢的死掉,當我失去你那一秒,心突然就變老,Thedayyouwentaway……”
拿到了心心念念的歌,莊達妃便告辭離開了,人家小兩口甜甜蜜蜜的,她怎麼好意思再一旁當電燈泡。
而且……
誰也沒有吃狗糧的癮。
“李老師,您覺得怎麼樣?”
從錄音棚出來,莊達妃便迫不及待的詢問製作人李恒彬。
這位李老師還是楊蜜介紹的,看上去非常清瘦的一個年輕人。
名氣不大,但是在圈子裡倍受推崇,很多歌手都願意與其合作。
就是……
“歌曲本身非常優秀。”
還真的是像楊蜜說的那樣,性格過分耿直。
歌曲很優秀,潛台詞也就是在說……
本姑娘的唱功配不上這首歌唄!
“這首歌是誰寫的?”
李恒彬非常好奇,優秀的作品很多,但是質量這麼高的,卻並不多見。
隻可惜,這首歌本身以莊達妃的能力很難駕馭。
“六哥!”
李恒彬聞言,試探著問道:“是張恒?”
見莊達妃點頭,李恒彬沉默片刻,道:“這就難怪了。”
張恒出現的時間很短,但作為音樂人的產量非常高。
每一首作品,李恒彬都聽過,最近那首《執子之手》,他就特彆喜歡,還特意發微博向所有人推薦。
“休息一下,等會兒我們再繼續。”
李恒彬說完,便起身離開了。
他和楊蜜是朋友,這次莊達妃也是楊蜜介紹過來的。
可是拿到曲譜之後卻發現,他並不需要做什麼。
張恒給的曲譜已經連編曲都完成了。
他要做的就是將伴奏合成。
等李恒彬離開,莊達妃第一時間打給了楊蜜。
“喂,蜜蜜姐!”
“怎麼樣?怎麼樣?”
楊蜜一直在等莊達妃的消息。
“李老師說……這首歌的質量非常高。”
能得到李恒彬那種死腦筋的誇獎,就可以證明張恒沒有糊弄事。
“他說沒說,要多長時間才能做完?”
“我也不知道,蜜蜜姐,聽李老師的意思,我感覺,這首歌讓我開唱……有些浪費了。”
“彆聽他瞎說,你不唱誰唱?要是不順利,就一個字一個字的錄,這個我有經驗。”
你當然有經驗。
那首《愛的供養》當初可不就是一個字一個字錄下來的。
“聽你這麼說,我都好奇了,那狗老六給你寫的歌到底什麼樣,要不……你唱一遍。”
啥?
讓我在電話裡給你唱一遍!
這首《第一次愛的人》要表達的是對愛人離彆的傷感之情。
以第一人稱視角,對自己曾經的戀情展開回憶,從頭到尾都是對失去第一次愛的人的複雜心境。
你確定要我在電話裡唱給你聽?
“快點,快點,彆磨磨蹭蹭的。”
“那……好吧!”
這可是你要求的,等會兒彆說我往你的傷口上撒鹽。
莊達妃醞釀了一下感情,她可沒有張恒那本事,一開口就自帶精神打擊的屬性。
“灰色的天,你的臉,愛過也哭過笑過痛過之後隻剩再見,我的眼淚,濕了臉,失去第一次愛的人竟然是這種感覺……”
咦?
突然就有感覺了。
剛剛連著唱了好幾遍,李恒彬都說感覺不對。
現在隻唱給楊蜜一個人聽,感覺……
我該不會是個拉拉吧?
“總以為,愛是全部的心跳,失去愛我們就要,就要一點點慢慢的死掉……”
就是這個味兒。
不單單是失去愛的人之後的心痛,更多的應該是懷念。
有了,有了!
莊達妃越唱越興奮。
楊蜜呢?
這會兒整個人都麻了。
狗老六,你寫這首歌是來剜老娘的心啊!
“我看著你,走過街,還穿著去年夏天我送你的那雙球鞋,銀色手鏈,還耀眼,你的世界似乎一點也沒有因此改變……”
儘管那段感情臟了,但畢竟是第一次刻骨銘心的愛戀,哪怕是被楊蜜當做平生之恥,可每次隻要想起來,心口還是會隱隱作痛。
“有一天也許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來,應該要怎麼笑,第一次愛的人,他的壞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覺的部分,電話突然被掛斷了。
啥情況?
老板,就剩下最後幾句了,能不能聽我唱完啊?
等莊達妃再打過去,卻發現楊蜜已經關機了。
嗬嗬!
該!
楊蜜此刻正在極力控製著情緒,不讓自己哭出聲來。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給我等著。
好半晌,終於平複了情緒。
深吸了口氣,拿起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喂,田主任,我是楊蜜,上次咱們說的那個事,您現在有時間嗎?咱們聊聊!”
張恒還不知道,他又要被楊蜜給賣了。
此時他正和趙金麥從一家紋身店出來。
上輩子,身邊一起玩音樂的朋友,每個人身上都是描龍畫鳳的,隻有張恒從來沒在身上紮過一個花。
今天,卻做了一個出格的舉動。
“喜歡嗎?”
張恒攤開手,左手無名指上多了一個非常明顯的刺青。
ZJM!
三個英文字母圍著手指環成一圈,正是趙金麥名字的縮寫。
趙金麥同樣伸出手,在她右手無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兩個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樣。
“要是讓我媽看見,不會打死我吧?”
嘴上這麼說,可趙金麥的表情卻沒有絲毫擔心害怕的模樣,反而顯得格外興奮,恨不能拍張照片給王榕發過去。
張恒牽起趙金麥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攔著。”
趙金麥也笑了,心情說不出的滿足。
Igotaring!
她又想起了這句歌詞。
現在,她真的得到了。
剛剛在紋身店的時候,技師還曾反複向他們確認,像這種微型紋身,一旦紋上,以後就算是想要去掉。
倆都是娛樂圈的紅人,今天愛的死去活來,恨不能把對方的照片紋在身上,可明天呢?
趙金麥在明白了張恒的想法之後,態度非常堅決。
她不會後悔,同樣的,她也相信張恒一定不會讓她輸。
而這一切的起因,不過是小女生一時的醋意萌生。
儘管和莊達妃是朋友,可早上看到張恒給莊達妃準備的那首歌,趙金麥還是忍不住泛酸。
她知道,之所以這麼愛吃醋,根本原因還是源於不自信。
越是如此,她就越是想要證明自己在張恒心裡的份量。
然後……
她就被張恒帶到了這家紋身店。
戴上了專屬戒指。
白白嫩嫩的小手,現在多了一個紋身,看上去卻並不顯得突兀。
“走吧!再不走就該趕不上航班了。”
今天就是國慶節了,之前就說好了的,要回京城。
張恒緊緊的攥著趙金麥的手,兩人這親密舉動,自然躲不開吃瓜群眾的眼睛。
彆的明星談戀愛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發現了。
這兩人倒好,怕的是彆人不知道。
這麼高調的在人前晃蕩,放眼整個娛樂圈也僅此一對。
吃瓜群眾紛紛舉起手機,對著兩個人一通能拍。
張恒也不在意,和趙金麥上了車揚長而去。
緊接著就有人進了紋身店,剛剛看到戀人從這裡出來,肯定有大新聞。
這其中就有娛記,紋身店老板的職業操守,最終在娛記加價到2000的時候,就被成功瓦解了。
居然將名字的縮寫紋在了手指上。
這是要鎖死的節奏嗎?
兩人現在才多大年紀,一輩子那麼長,誰也說不準未來會發生什麼變故。
萬一將來兩個人……
到時候,那個紋身豈不是要成為洗不掉的黑曆史。
像這樣通過紋身高調示愛的明星情侶不是沒有,但有一個算一個,基本上都是見光死。
張恒和趙金麥難道真的這麼有信心?
很快關於兩人紋身的消息便出現在了網上,並且在最短的時間內衝上了熱搜。
“哇!好浪漫啊!”
排練室內,張韶晗看著網上新聞,心裡說不出的羨慕。
她們已經得到了張恒的授權,三公舞台將會表演那首《執子之手》。
“我看看,我看看!”
張涵韻擠到了跟前。
“把對方的名字縮寫紋在了手指上,好羨慕麥麥。”
其他人也嘰嘰喳喳的說著,隻有馮緹莫顯得異常安靜。
不知道為啥,看到網上的新聞,小嘎嘣豆兒心裡沒來由的一陣泛酸。
狗老六,當初還撩撥我,現在又和彆人這麼高調的示愛,把老娘當成啥了?
儘管知道張恒對她根本沒有那方麵的意思,可是看著另一個女人享受到張恒的愛,心裡還是空落落的。
有些同樣心情的還有鄧子琪。
此刻正在長沙的一間錄音棚,為新專輯做準備,在看到那條新聞之後,情緒明顯變得不一樣了。
她明白自己對張恒的感情,隻不過還沒開始,就已經被張恒畫下一道線。
兩個人的關係也隻能止步於朋友。
雖然早就明白了張恒的態度,可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些不甘心。
“GEM!保持專注!”
製作人提醒道。
“OK!”
鄧子琪回過神來,將手機放在一邊,迅速調整好情緒,重新投入到工作當中去了。
姐沒有愛情,還有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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