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 警察很快就到了,把兩人帶走了。
李小拐帶著五個人一起去了。
現在沒有通奸罪了,建國後廢除了,要到79年之後,有個流氓罪,可以處理通奸的問題,但是現在還不行。
兩個人不用坐牢。
但是其他懲罰少不了。
每個地區的政策也不一樣,沒有明文規定的彈性就更大了。
不過相同的就是要通知家屬和單位,讓家屬和單位來領人。
許博文的老婆很快就到了,見了他就是又抓又撓,又哭又嚎。
然後是學校的領導也來了,看著他一臉失望。
“經過學校開會決定,你被開除了。”校長道。
許博文表情裂開:“不可能!開會怎麼可能來得這麼快!我,我雖然犯了錯,但是也不至於開除,我願意調崗,我願意當一名普通的老師!”
校長鄙視地看著他:“就你這種德行還想當老師?家長會把學校拆了!你被開除了,沒得商量。”
說完就走了。
潘麗這邊,沒有通知家屬和單位。
她其實並沒有被開除,程惠騙她的。
程惠也不想這市在京城鬨開,真的有夠丟人。
在遙遠的滬市,通訊又不發達,消息傳過去,都會變成謠言。
至於圈子裡有能量的人知道,是正常的,但是這些人並不會因此看不起程惠。
不敢,他們還有求於她呢。
誰家都想往她身邊塞孩子!
第一批塞過去的,已經成才了!
整個人不管是為人處世、接人待物,還是辦事能力都有巨大的進步!
跟在她身邊真能學很多東西。
許多大佬因為這個,都不想得罪程惠。
李小拐把潘麗領了出來,又開始騙她:“京城你打算回去嗎?消息已經傳遍了。我剛才給你媽打電話的時候,她讓你死在這裡彆回去了。”
電話真打了,不敢廣而告之,潘麗的家人程惠要求通知!
潘麗她媽真這麼說的。
潘麗頓時捂嘴哭了。
突然,她恨恨地看著李小拐:“是你害我.....不,是程惠害我!”
雖然還想不明白到底怎麼回事,但是直覺就是這樣!
第(1/3)頁
第(2/3)頁
李小拐生氣了,一臉諷刺鄙夷地看著她:“我們害你什麼了?是我們把許博文塞你房間,逼他強迫你的嗎?是你自己不要臉。”
突然,潘麗的眼睛亮了。
她想到了一條活路。
她扭頭就衝進派出所,跪在地上跟警察哭訴:“是他強迫我的!我不是自願的,他強迫我,我反抗不了!”
眾人都驚了。
李小拐都驚了,還能這樣?
不過,這樣一來,對她確實有利。
雖然名聲依然不好聽,但是起碼不會被人唾棄,大不了指指點點。
許博文也驚了,通奸不用坐牢,大不了開除,但是強迫罪,這是要他死啊!
“你放屁!”他憤怒地站起來,指著潘麗道:“我們早就好過八百回了,我犯得著強迫你?”
他破罐子破摔了,反正兩人的醜事已經掀開了,那多掀一點也一樣。
無論如何,不能把他定性為強迫。
潘麗不承認:“我沒有,就這一次,就是你強迫我!”
“放屁,我們的關係20年前就有人發現,鬨得風言風語,我才不得不調到滬市來,還有,你生的孩子,實際是我的!”他為了增加可信度,什麼都說了。
太怕死了。
他也不確定那孩子是潘麗流產之後又懷的,還是原來他的種,就這麼說了!
潘麗臉色一白,過了幾秒才開始否認。
但是警察都是人精,最會察言觀色,一下子就確定他說的估計八九不離十。
許博文也看出來了,頓時理直氣壯地喊道:“不信你告訴他們你那個親生女兒幾月份生的?”
潘麗道:“她是我懷孕7個月的時候摔了一跤早產的!”
“哼。”許博文冷哼一聲:“這點小伎倆,也就偏偏傻子。”
潘麗繼續否認,死鴨子嘴硬。
兩人就在派出所裡撕了起來。
許博文的老婆愣了一會兒,突然衝過去加入戰圈,把他倆都撓了。
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最後是警察嫌煩把兩人攆出來了。
通奸這個事吧,此時在農村發生處罰比較嚴重,甚至會把男女拉出去脖子上掛破鞋遊街。
但是在城裡,處理得就比較文明,讓他們單位處理就好。
到了79年之後,才會又嚴格很多,會判刑。
不過後來通奸罪又取消了。
第(2/3)頁
第(3/3)頁
許博文被攆出來之後,低三下四地拉著老婆就走。
潘麗想去追,被李小拐攔了下來。
他剛才得知程薇不是程建明的孩子狠狠驚了一下,借派出所的電話給程惠彙報了。
程惠又給了新指令。
“你養精蓄銳一下,明天再去找他鬨就行,我告訴你他的地址。”李小拐道。
潘麗一下子站住了,狐疑地看著他:“你還願意幫我?”
“不是我幫你,我哪有那能力,是我們廠長幫你,她說看在你小時候照顧過她的份上,她可以在大西北給你安排個工作,多麼好是不可能了,隻能是掃大街、打掃衛生這種,你願意乾就乾,不願意乾就回京城找你娘家吃閒飯,反正離婚證已經批好了。”李小拐道。
他覺得他們廠長真是太善良了!整完人還給人留條活路!
潘麗也沒想到,程惠竟然還能給她安排個工作。
工作這時候就是城裡人的命,沒有工作還沒人養,就得餓死。
雖然是在大西北,但是也沒關係,反正她已經不能回京城,也不能呆在滬市了,去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從新開始,也不錯。
“什麼時候給我安排好?我去。”她說道。
至於之前說的程惠害她....她自己給否了。
來滬市,是她見到許博文之後決定的,程惠派人來給她裝了幾天麵子,是許博文貪得無厭惹惱了她,又是許博文要乾這事兒的!
都是他的錯!
“廠長說了,你現在出了這事,比較出名,她現在安排,誰都知道是你,等過兩個月吧,她再安排,當地人應該就不知道你是誰了。”李小拐道。
潘麗點點頭,同意了,甚至覺得程惠想得比較周到。
李小拐帶著她,給她安排了一個離許博文家近的小旅店,交了2個月的房錢,又給她50塊錢夠她生活。
至於她之前逛街買的那些貴重東西,除了她身上的一身衣服,他都帶走了。
潘麗敢怒不敢言。
李小拐當天就坐火車回京城了。
見到程惠,親自跟她彙報了一下所有細節。
最後問道:“廠長,您為什麼要給她兩個月時間?”
對於程惠給潘麗的理由,他是不信的。
潘麗這事又不會上報紙,廣而告之,大西北的人知道來了個叫潘麗的是誰?
程惠微微一笑,這兩個月可有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