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盲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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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他挑著沒賣完的擔子打算收攤子的時候,這位婦人叫住了他,遞給他了一個小包袱。

“你將剩下的糖給我吧……

最近家中的事兒比較多,待客可以用的上。”

說完也沒等麥凡反應過來,就將剩下的那包糖拿走了,而這個包袱皮卻塞到了麥凡的懷中。

那婦人將門關的很快。

麥凡有些懵的站在門前,轉身挑著擔子離開,之後才打開了這個包袱。

包袱裡邊是足足的一兩銀子。

比他剩下的糖多多了。

而且這當中還有一包用牛皮紙抱著的肉餅。

是那種肥瘦相間的肉餡,白麵調和的餅皮。

皮上的白芝麻一粒粒的密密麻麻,不用吃就知道入口後會有多香甜了。

摸著這個溫度,還是滾燙的。

這餅子大概自打他來了這裡,就烙在了鍋裡。

至於為什麼給他吃的緣由,麥凡心裡也是明白的。

這婦人在當宮女之前,家中也是有個半大的弟弟的。

實在是活不下去,想要讓女兒有口飯吃,才將她送進了宮中。

隻是宮外的家人們運氣不好。

拿著這點錢想要返鄉,卻在路上一家人全都病沒了。

隻剩下她一個人孤零零的。

麥凡現在的年齡與她的弟弟差不多大。

大概是由著他想起了自己的弟兄,心裡的那點溫情就轉移到他身上了。

這還挺好的,她生活有了盼頭,一切都是新的開始了。

麥凡將自己租賃的擔子還了回去,將京城的房子退回到了牙行。

甚至沒有等過一晚上,在天擦黑的時候,就騎著馬兒往雲闕城的方向趕了。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著急。

因為完成了這兩個任務之後,他讓日記本這些天一直搜尋的那個采花賊,也就是叫做蜂腰的家夥,突然有了信息了。

一個忽然暗又忽然亮起來的小點,在日記本上麵浮現出來了。

這是蜂腰要再次出動的信息。

至於之前的日記本為什麼搜尋不出來。

那是因為這蜂腰不動手,日記本就追尋不到。

平常這個通緝犯很是謹慎。

如果不出去作案的話,輕易不會使用到作案的工具的。

這作案工具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迷煙。

迷煙的味道很是特殊,是蜂腰自己調配的。

麥凡拿到的那些證據與線索。

最後指向的都是這種味道。

隻是有些時間長了,味道早已經淡漠了,等閒人是無法追蹤的。

再加上他從來不在一個地方駐足,就算是犬類這種敏捷的動物,也因為距離的太遠,找不到他的蹤跡。

一來二去的,找到他反倒成為了最困難的一條了。

費時費力不說,連目標都沒有,這讓人怎麼下手。

這就讓這小子逍遙法外了許久。

甚至一些小家的姑娘連案子都不敢往衙門報,這讓官方的人得到消息的時候,什麼都來不及了。

也就麥凡這樣的,敢接這個案子。

大家其實都在暗搓搓的看這個新人菜鳥的笑話。

看看到底有幾個人被這個任務的描述給騙著了。

可是這些困難對於升級後的日記本來說根本不是難事兒了。

它現在定位了,就意味著這個采花賊又開始動了。

看看對方出現的方位,怎麼就那麼巧,正在他的老家雲闕城。

上一次這小子出來作案的地方,可是幾千裡之外的邊城呢。

真的是賊的很。

真的是賊的很。

他現在日夜兼程趕過去,說不定還能將其攔截在雲闕城中。

若是等到他作案完畢,洗去了這一身的味道……

那下一次還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麥凡騎著的馬兒還算是給力。

來的時候跑了六天,是晃晃悠悠的。

回去的時候基本上就是日夜兼程了。

等到回到雲闕城的時候,這馬躺在院子裡的馬棚子中是打死也不起來了。

不過無所謂,進了城之後,可以代步的工具實在是太多了。

現在的麥凡先回去將另外兩個任務交了。

轉手他就拿到了這兩份任務的銀錢。

說實在的丁級的任務,錢再多能多到哪裡去。

可是這兩個任務卻是不同。

這兩個任務在丁的原因,是因為它們的性價比低,卻不是因為錢給的少。

麥凡既然完成了,那就可以拿到所有的。

這兩個任務給的錢一點都不比丙級的任務少。

他隻進去轉了一圈,再出來的時候,手中的現金就足有六百多兩之多了。

這還是已經給了滅這個組織兩成的抽成之後的數。

可見一開始,這種任務給的就不會少。

既然有錢了,養上兩匹馬他也是養的起的。

不但是如此,收拾馬的小工需要一個。

給自己看屋子順便漿洗的女工還需要一個。

這些他一並都交給牙行的人來處理了。

有了新的馬接下來就要將這個煩人的采花賊找到了。

也不知道這個小子是膽大還是怎地。

他選擇落腳的地方竟然是雲闕城的青樓一條街。

在這條街上有大大小小的九十家妓館。

大的如同紅會樓這種,夜夜笙歌,人潮鼎沸了。

小的卻隻有一院子一門落,當中房間若乾,姑娘幾個,隻是接一些私活罷了。

而這個小子選的地方竟然是這樣一個地方。

這真正是色中餓鬼,一刻也不得放鬆。

這誰能料到,采花賊竟然在青樓住。

要知道那邊的鶯鶯燕燕如此之多,是什麼毛病還要跑到人家院子中冒著危險,尋那種不知道好不好看的姑娘的。

就麥凡看資料的時候,真的被這位采花賊的不挑食給驚到了。

他好像就是盲選一樣,碰到啥就是啥了,真的一點規律都不見的。

所以當時辦案子的差役大概也是沒想到吧。

還有騎馬找馬的怪人存在。

不過,就算是他藏的再好,在日記本的標記下也是無所遁形的。

麥凡將馬在青樓一條街的街口拴好,隨意找了一家吃羊雜的館子。

要一碗熱乎乎的羊雜湯,選了一個靠窗戶的地方,一邊喝著一邊觀察著路口的情況。

不多會的時候,日記本上那個紅色的小點就動了。

看看時間,正是普通人家都已經歇息下的時候。

這小子在青樓中花花夠了,趁著人熟睡的時候出來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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