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與石頭]是一款獨特的遊戲。
夥伴nc對遊戲進程至關重要,但絕不能信任那些家夥。
尤其是剛認識不久的。
我在洞穴中行走。
蹣跚而行。
因為一隻鞋不見了,平衡感很差。
儘管如此,我感到高興。
現在感受到的不適,至少是以前用三條腿爬行時無法體會的。
我找回了人類的尊嚴。
儘管不知道還能走多遠。
“呼……”
我用盾牌大致保護著上半身繼續前行。
不必像之前那樣仔細檢查地麵,以免眼睛受傷。
這裡有光。
嵌在牆壁和天花板上的水晶散發出光芒,照亮了周圍。
在黑暗中流血爬行的日子仿佛一場夢。
可以肯定地說,能看見前方是神賜予的祝福。
尤其是在能夠痛擊那些邪惡的哥布林時。
“哇啊!”
“咕嚕?!”
哥布林被我的喊聲嚇到,從岩石後跳了出來。
我已經大致掌握了它的藏身之處,於是毫不猶豫地使用了技能。
“重擊!你這混蛋!”
重擊是一個不消耗且攻擊力不錯的技能。
順便說一下,這是我剛剛創造的。
砰!
正在跳躍的哥布林被盾牌擊中,摔倒在地。我敏捷地走過去,用腳踩住了哥布林的上半身。
“呃,呃呃?!”
可憐的眼神也沒用。
我知道這些混蛋是多麼狡猾和邪惡的生物。
“呃,呃呃!”
什麼,你自己不是嗎?
那就先去問你先走的朋友吧。那家夥把我弄成這樣。
哢嚓!
我用盾牌的邊緣狠狠地砸向哥布林的臉部。
這與隻能通過揮動或推開來攻擊正麵敵人的粉碎不同。
名字是……最終盾擊。
同樣也是剛剛起的。
嗖啊啊啊啊啊!
很快,乾淨利落地死去的哥布林化作光芒消失了。
這意味著邪惡稍微減少,世界變得更加美麗了一點。
我撿起作為獎勵出現的魔石,隨便塞進了口袋。
進入迷宮後獲得的第十塊魔石。
“呼,垃圾們。”
死了一次又勉強活過來後,我一直不斷地遇到哥布林。
一開始很緊張,但很快就明白了。
在視野開闊的地方遇到的哥布林根本不是威脅。
不像我想象的那麼聰明。
隻要看看那裡隨便設置的陷阱就知道了。
“至少挖點土蓋上吧。有沒有腦子啊?明目張膽地放在路中間,到底誰會踩啊。”
哥布林的陷阱簡陋到從遠處都能看出來。甚至如果不踩陷阱就走過去,大多數時候它們會跳出來先攻擊。
看來像那家夥一樣傻笑並像變態一樣跟在後麵,隻有在踩到陷阱時才會發生……
漸漸摸清了它們的習性後,與它們的戰鬥變得越來越容易。
首先,它們的主要武器隻是短刀,而且體能也隻有小學高年級水平。
另一方麵,現在的我擁有高達2米的魁梧身材和健壯的肌肉。一旦進入正麵戰鬥,我能在三秒內製服哥布林。
因此,隻要小心突襲就可以了,而且通過陷阱還能提前知道埋伏地點……。
“嗯,趁此機會成為哥布林殺手也不錯吧?”
我立刻動手,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
啪——!
疼痛讓我瞬間清醒過來。
…我剛才在想什麼?
這肯定是瘋了。
如果不是瘋了,我怎麼可能會有這種可笑的想法,還咯咯笑呢。
彆因為殺了幾隻哥布林就自滿。
我死了又複活才不過兩個小時,新出現的問題一個都沒解決。
“大叔,我餓了……。”
首先,第一個問題是食物。
我在黑暗中爬行時丟失的不僅僅是盾牌。
部族長給的食物袋子破了,我失去了七天份食物中的大約五天份。
當然,我不可能為了找回它們而在黑暗中徘徊。
我又不是漢塞爾和格蕾特爾。
嘩啦嘩啦。
順便把袋子打開,拿出一塊麵包吃了起來。
為了保存,麵包又硬又乾,但用唾液慢慢融化後,碳水化合物的甜味逐漸在舌尖上蔓延。
為什麼這麼好吃?
可能是變成了野蠻人的身體,口味也變了。
吃了幾口,原本手掌大小的麵包就不見了。
我帶著一種莫名的遺憾和口中的乾澀,歎了口氣。
我口渴了。
這就是第二個問題。
…該死,水去哪兒找?
「你擊殺了哥布林。」
「你擊殺了哥布林。」
「哥布林已被擊殺。」
「哥布林已被擊殺。」
「警告:體內水分不足。請儘快補充飲用水……。」
《地牢與石塊》中設有飽腹感係統。
當然,該係統僅在地牢內激活,隻需進食即可滿足,無需攜帶飲用水。
但這裡並非遊戲世界。
硬要說的話,更接近於我所知的那個遊戲極為相似的另一個世界。
「原本就是硬核遊戲,如今變成現實,難度簡直瘋了。」
不過,我並不太擔心。
水固然比食物更為重要,但連首領也未曾提供水源。
顯然,在地牢內自給自足是可能的。
實際上,尋找水源也並未花費太多時間。
“重擊!”
在擊倒哥布林的同時,我在迷宮般複雜的洞穴中徘徊了近一個小時。
循著滴水的聲音,我找到了一個小水潭。
已有探險者蹲在那裡喝水。儘管除了金發隊伍外,這實際上是我們首次相遇……。
“……。”
我們並未交談。
他遠遠地看了我一眼,默默讓開了位置,我也沒有刻意上前搭話。
之後遇到的探險者們也都如此。他們一見到我就迅速避開。
似乎探險者之間存在一種不成文的規定,儘量避免接觸。
或許,他們隻是不想與一個渾身血跡的野蠻人扯上關係。
總之,擊殺哥布林、饑餓時吃麵包、口渴時喝水,如此循環往複,時間便悄然流逝至今。
“一、二、三、四、五、六……。”
數了數,至今共獲得了四十四顆魔石。
換算成麵包,相當於獲得了四十四塊麵包。
回想瀕死的時光,這無疑是令人感動的收獲,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作為代價,我感到了深深的疲憊。
這是我的第三個問題。
‘漸漸困了……’
既然作為生物誕生,就必須睡眠。
這與擁有高性能規格的野蠻人並無不同。
那麼在充滿怪物的迷宮中,它們是如何睡眠的呢?
方法有兩種。
將性命托付給上天,淺睡片刻。
或是尋找能互相守護的同伴。
我早已知道自己該選擇哪條路。
將性命托付給上天?根據經驗,那並不可靠。至少對我來說確實如此。
‘去找個同伴吧。’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要組建正式的隊伍。
現在大家都同樣疲憊,我打算找個合適的人,建立臨時的合作關係。
實際上,在遊戲中,當疲勞值滿時,大多數人也是這樣度過夜晚的。
踏踏,踏踏。
做出決定的我在迷宮中四處走動,專注於移動而非戰鬥。僅僅如此,就發現了不少成群結隊的人。
踏踏,踏踏。
兩到三人組成的探險者群體輪流守夜,正在休息。
我著重觀察了他們的外表和神態,鼓起勇氣與幾群人接觸,結果都被拒絕了。
“抱歉,我們已經不需要更多的人了。”
雖然他們這麼說,但當我靠近時,他們皺起眉頭捂住鼻子的樣子,原因顯而易見。
…這些混蛋。
他們到底覺得自己有多乾淨?
我心裡嘀咕著,這時有人向我搭話。
“喂。”
是個看起來三十歲左右的人類大叔。
身高大約180厘米。
看起來相當和善,但手裡握著一把沾滿哥布林血的錘子。
大叔微笑著問我。
“你是不是在找夜間的夥伴?”
媽的,這家夥是誰啊。
本能地後退了一步,大叔歪了歪頭。
“不是來找夜伴的嗎?我還以為你是野蠻人,可以放心休息呢,真是可惜了。”
大叔,你早點這麼說啊……
看來“夜伴”是我所說的臨時合作關係的隱語。
遊戲內的標注是“night anion”。
我本來是按照“夜晚的夥伴”、“夜晚的同行者”這樣的感覺來理解的,但實際聽起來感覺非常變態。
“……不是的。我確實在找夜伴。”
“是嗎?那太好了。那麼,你願意和我一起嗎?”
“我願意。”
就這樣,我和大叔成為了夜伴。
“我的名字是漢斯。”
“我是揚德爾的兒子比約恩。”
“那麼,我就叫你比約恩吧?”
看起來經驗豐富的大叔自然地完成了自我介紹,並主導了氣氛。
“夜伴最好是三個人,但特意去找反而更浪費體力。比約恩,你怎麼看?”
簡單來說就是兩個人一起睡的意思。
這個大叔,真的不是在想什麼奇怪的事情嗎?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的說話方式像蛇一樣狡猾,但總覺得有種被算計的感覺。
“好。”
“那就好。如果有人要求加入,到時候我們再商量是否接受吧。”
短暫的意見協調後,我們決定兩個人一起度過第一個夜晚。
不過,問題在於……
“那麼,我們來猜拳決定順序吧。”
猜拳在這裡似乎也是國際慣例。
媽的,我不擅長這個……
再說一遍,我的運氣很差。
“哼,真是難得我贏了。”
可惡。
“那麼,請多關照了。如果有哥布林或其他探險者接近,先叫醒我。明白嗎?”
“……明白了。”
“來,把這個收下。”
借給我刻有0到23數字的鐘表的大叔,甚至親切地教我使用方法。
“這裡的短針指到這裡時,就叫醒我。”
這大概就是這裡的人看待野蠻人的印象吧。
“弄壞了可不行。這東西很貴。”
“…知道了。”
真是,太苛刻了。
大叔很快拿出一條毯子,蓋上後把背包當枕頭躺下。不久就開始呼呼大睡。
這就是經驗嗎?看起來真舒服。
輪到我時借的話,肯定不會借給我吧?
“呼……。”
話說回來,守夜真是無聊啊。
連哥布林的影子都看不到,也沒有其他冒險者經過通道。大家都去找伴休息了嗎?
寂靜持續著,困意不斷襲來。
不過靠著牆思考未來的事情,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漢斯,起來。”
“…沒什麼事吧?”
“沒有。”
“那就好。辛苦了。那鐘表還給我,你也快去休息吧。兩小時後叫醒你。”
還沒來得及開口借,大叔就整理好毯子和背包站了起來。
唉。
我也放下執念,靠牆坐下。
然後假裝打瞌睡。
這是當然的。
就算這個大叔看起來很親切,有智慧,沒有傷害我的意圖——
怎麼可能相信第一次見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