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給予與索取 (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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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城與石頭]是一款獨特的遊戲。

夥伴nc對遊戲進程至關重要,但絕不能信任那些家夥。

尤其是剛認識不久的。

我在洞穴中行走。

蹣跚而行。

因為一隻鞋不見了,平衡感很差。

儘管如此,我感到高興。

現在感受到的不適,至少是以前用三條腿爬行時無法體會的。

我找回了人類的尊嚴。

儘管不知道還能走多遠。

“呼……”

我用盾牌大致保護著上半身繼續前行。

不必像之前那樣仔細檢查地麵,以免眼睛受傷。

這裡有光。

嵌在牆壁和天花板上的水晶散發出光芒,照亮了周圍。

在黑暗中流血爬行的日子仿佛一場夢。

可以肯定地說,能看見前方是神賜予的祝福。

尤其是在能夠痛擊那些邪惡的哥布林時。

“哇啊!”

“咕嚕?!”

哥布林被我的喊聲嚇到,從岩石後跳了出來。

我已經大致掌握了它的藏身之處,於是毫不猶豫地使用了技能。

“重擊!你這混蛋!”

重擊是一個不消耗且攻擊力不錯的技能。

順便說一下,這是我剛剛創造的。

砰!

正在跳躍的哥布林被盾牌擊中,摔倒在地。我敏捷地走過去,用腳踩住了哥布林的上半身。

“呃,呃呃?!”

可憐的眼神也沒用。

我知道這些混蛋是多麼狡猾和邪惡的生物。

“呃,呃呃!”

什麼,你自己不是嗎?

那就先去問你先走的朋友吧。那家夥把我弄成這樣。

哢嚓!

我用盾牌的邊緣狠狠地砸向哥布林的臉部。

這與隻能通過揮動或推開來攻擊正麵敵人的粉碎不同。

名字是……最終盾擊。

同樣也是剛剛起的。

嗖啊啊啊啊啊!

很快,乾淨利落地死去的哥布林化作光芒消失了。

這意味著邪惡稍微減少,世界變得更加美麗了一點。

我撿起作為獎勵出現的魔石,隨便塞進了口袋。

進入迷宮後獲得的第十塊魔石。

“呼,垃圾們。”

死了一次又勉強活過來後,我一直不斷地遇到哥布林。

一開始很緊張,但很快就明白了。

在視野開闊的地方遇到的哥布林根本不是威脅。

不像我想象的那麼聰明。

隻要看看那裡隨便設置的陷阱就知道了。

“至少挖點土蓋上吧。有沒有腦子啊?明目張膽地放在路中間,到底誰會踩啊。”

哥布林的陷阱簡陋到從遠處都能看出來。甚至如果不踩陷阱就走過去,大多數時候它們會跳出來先攻擊。

看來像那家夥一樣傻笑並像變態一樣跟在後麵,隻有在踩到陷阱時才會發生……

漸漸摸清了它們的習性後,與它們的戰鬥變得越來越容易。

首先,它們的主要武器隻是短刀,而且體能也隻有小學高年級水平。

另一方麵,現在的我擁有高達2米的魁梧身材和健壯的肌肉。一旦進入正麵戰鬥,我能在三秒內製服哥布林。

因此,隻要小心突襲就可以了,而且通過陷阱還能提前知道埋伏地點……。

“嗯,趁此機會成為哥布林殺手也不錯吧?”

我立刻動手,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

啪——!

疼痛讓我瞬間清醒過來。

…我剛才在想什麼?

這肯定是瘋了。

如果不是瘋了,我怎麼可能會有這種可笑的想法,還咯咯笑呢。

彆因為殺了幾隻哥布林就自滿。

我死了又複活才不過兩個小時,新出現的問題一個都沒解決。

“大叔,我餓了……。”

首先,第一個問題是食物。

我在黑暗中爬行時丟失的不僅僅是盾牌。

部族長給的食物袋子破了,我失去了七天份食物中的大約五天份。

當然,我不可能為了找回它們而在黑暗中徘徊。

我又不是漢塞爾和格蕾特爾。

嘩啦嘩啦。

順便把袋子打開,拿出一塊麵包吃了起來。

為了保存,麵包又硬又乾,但用唾液慢慢融化後,碳水化合物的甜味逐漸在舌尖上蔓延。

為什麼這麼好吃?

可能是變成了野蠻人的身體,口味也變了。

吃了幾口,原本手掌大小的麵包就不見了。

我帶著一種莫名的遺憾和口中的乾澀,歎了口氣。

我口渴了。

這就是第二個問題。

…該死,水去哪兒找?

「你擊殺了哥布林。」

「你擊殺了哥布林。」

「哥布林已被擊殺。」

「哥布林已被擊殺。」

「警告:體內水分不足。請儘快補充飲用水……。」

《地牢與石塊》中設有飽腹感係統。

當然,該係統僅在地牢內激活,隻需進食即可滿足,無需攜帶飲用水。

但這裡並非遊戲世界。

硬要說的話,更接近於我所知的那個遊戲極為相似的另一個世界。

「原本就是硬核遊戲,如今變成現實,難度簡直瘋了。」

不過,我並不太擔心。

水固然比食物更為重要,但連首領也未曾提供水源。

顯然,在地牢內自給自足是可能的。

實際上,尋找水源也並未花費太多時間。

“重擊!”

在擊倒哥布林的同時,我在迷宮般複雜的洞穴中徘徊了近一個小時。

循著滴水的聲音,我找到了一個小水潭。

已有探險者蹲在那裡喝水。儘管除了金發隊伍外,這實際上是我們首次相遇……。

“……。”

我們並未交談。

他遠遠地看了我一眼,默默讓開了位置,我也沒有刻意上前搭話。

之後遇到的探險者們也都如此。他們一見到我就迅速避開。

似乎探險者之間存在一種不成文的規定,儘量避免接觸。

或許,他們隻是不想與一個渾身血跡的野蠻人扯上關係。

總之,擊殺哥布林、饑餓時吃麵包、口渴時喝水,如此循環往複,時間便悄然流逝至今。

“一、二、三、四、五、六……。”

數了數,至今共獲得了四十四顆魔石。

換算成麵包,相當於獲得了四十四塊麵包。

回想瀕死的時光,這無疑是令人感動的收獲,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作為代價,我感到了深深的疲憊。

這是我的第三個問題。

‘漸漸困了……’

既然作為生物誕生,就必須睡眠。

這與擁有高性能規格的野蠻人並無不同。

那麼在充滿怪物的迷宮中,它們是如何睡眠的呢?

方法有兩種。

將性命托付給上天,淺睡片刻。

或是尋找能互相守護的同伴。

我早已知道自己該選擇哪條路。

將性命托付給上天?根據經驗,那並不可靠。至少對我來說確實如此。

‘去找個同伴吧。’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要組建正式的隊伍。

現在大家都同樣疲憊,我打算找個合適的人,建立臨時的合作關係。

實際上,在遊戲中,當疲勞值滿時,大多數人也是這樣度過夜晚的。

踏踏,踏踏。

做出決定的我在迷宮中四處走動,專注於移動而非戰鬥。僅僅如此,就發現了不少成群結隊的人。

踏踏,踏踏。

兩到三人組成的探險者群體輪流守夜,正在休息。

我著重觀察了他們的外表和神態,鼓起勇氣與幾群人接觸,結果都被拒絕了。

“抱歉,我們已經不需要更多的人了。”

雖然他們這麼說,但當我靠近時,他們皺起眉頭捂住鼻子的樣子,原因顯而易見。

…這些混蛋。

他們到底覺得自己有多乾淨?

我心裡嘀咕著,這時有人向我搭話。

“喂。”

是個看起來三十歲左右的人類大叔。

身高大約180厘米。

看起來相當和善,但手裡握著一把沾滿哥布林血的錘子。

大叔微笑著問我。

“你是不是在找夜間的夥伴?”

媽的,這家夥是誰啊。

本能地後退了一步,大叔歪了歪頭。

“不是來找夜伴的嗎?我還以為你是野蠻人,可以放心休息呢,真是可惜了。”

大叔,你早點這麼說啊……

看來“夜伴”是我所說的臨時合作關係的隱語。

遊戲內的標注是“night anion”。

我本來是按照“夜晚的夥伴”、“夜晚的同行者”這樣的感覺來理解的,但實際聽起來感覺非常變態。

“……不是的。我確實在找夜伴。”

“是嗎?那太好了。那麼,你願意和我一起嗎?”

“我願意。”

就這樣,我和大叔成為了夜伴。

“我的名字是漢斯。”

“我是揚德爾的兒子比約恩。”

“那麼,我就叫你比約恩吧?”

看起來經驗豐富的大叔自然地完成了自我介紹,並主導了氣氛。

“夜伴最好是三個人,但特意去找反而更浪費體力。比約恩,你怎麼看?”

簡單來說就是兩個人一起睡的意思。

這個大叔,真的不是在想什麼奇怪的事情嗎?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的說話方式像蛇一樣狡猾,但總覺得有種被算計的感覺。

“好。”

“那就好。如果有人要求加入,到時候我們再商量是否接受吧。”

短暫的意見協調後,我們決定兩個人一起度過第一個夜晚。

不過,問題在於……

“那麼,我們來猜拳決定順序吧。”

猜拳在這裡似乎也是國際慣例。

媽的,我不擅長這個……

再說一遍,我的運氣很差。

“哼,真是難得我贏了。”

可惡。

“那麼,請多關照了。如果有哥布林或其他探險者接近,先叫醒我。明白嗎?”

“……明白了。”

“來,把這個收下。”

借給我刻有0到23數字的鐘表的大叔,甚至親切地教我使用方法。

“這裡的短針指到這裡時,就叫醒我。”

這大概就是這裡的人看待野蠻人的印象吧。

“弄壞了可不行。這東西很貴。”

“…知道了。”

真是,太苛刻了。

大叔很快拿出一條毯子,蓋上後把背包當枕頭躺下。不久就開始呼呼大睡。

這就是經驗嗎?看起來真舒服。

輪到我時借的話,肯定不會借給我吧?

“呼……。”

話說回來,守夜真是無聊啊。

連哥布林的影子都看不到,也沒有其他冒險者經過通道。大家都去找伴休息了嗎?

寂靜持續著,困意不斷襲來。

不過靠著牆思考未來的事情,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漢斯,起來。”

“…沒什麼事吧?”

“沒有。”

“那就好。辛苦了。那鐘表還給我,你也快去休息吧。兩小時後叫醒你。”

還沒來得及開口借,大叔就整理好毯子和背包站了起來。

唉。

我也放下執念,靠牆坐下。

然後假裝打瞌睡。

這是當然的。

就算這個大叔看起來很親切,有智慧,沒有傷害我的意圖——

怎麼可能相信第一次見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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