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鞭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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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來看,這是一起由長期矛盾引發的案件。

矛盾是什麼,警方不知道。

但可以猜!

“無論什麼矛盾,是激情殺人也好,還是謀殺也罷。”

恍惚間,徐良突然開口道:

“行凶者往往會在殺人後,從殺人後的行為體現出冷靜時的情緒!”

舉個例子。

因為口角衝突,賭氣,激情殺人後的凶手,九成八是悔不當初與痛哭。

這種行為,往往驗證雙方之間矛盾僅僅宛如芝麻點大。

“凶手呢?”

徐良喝茶間,眉頭一挑,看向麵前的陳長春。

“凶手殺完人,做了什麼?”

說話間。

他伸出手,指了指律所門外不遠處。

陳長春視線向外看去。

那裡站著身穿警服的劉金,此時正抽著煙,垂頭盯著地麵。

這地麵,在幾小時前

存在一個血肉模糊,在地麵爬動許久,宛若蝸牛一樣的屍體!

根據之前線索顯示,受害者死前,身體僅隻有腹部傷痕。

而警方看到時,死者體表卻遭受過慘無人道的虐待!

所以

陳長春腦海中浮現出什麼,脫口而出道:

“鞭屍。”

是的,唯有鞭屍,才會達成眼下這個畫麵。

而鞭屍所代表的含義

“是恨意!”

“蘊含雙方之間,有著不可調節的矛盾,這導致即便凶手誤殺,卻不害怕,甚至還來鞭屍泄憤!”

陳長春思索著,喃喃開口。

“沒錯,凶手誤殺後非但不是後悔,反而還對著發泄。”

“凶手極其恨死者,恨到哪怕對方死亡,也要對其屍體鞭屍泄憤!”

“記住這一點!”

“隨後,我們提出另一個問題”

徐良忽的開口。

另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陳長春愣住,一旁的王超若有所思,板著臉時不時點頭。

“構成一個人情緒的結構是什麼?即【凶手為什麼恨死者!?】”

徐良再次開口。

不給對方思考時間,他便在二人麵前,抽出紙筆,在一張空白紙上寫下一行字。

“一個人在自身健康的情況下,其情緒的構成,往往與環境契合。”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路人,你是否會產生殺了他的念頭?

九成五的人不會。

可若是說,這陌生路人忽然間對你進行辱罵,隨後對你懷孕的妻子進行毆打呢?

如此,人的怒意便產生!

“如此來看情緒的結構,通常為【他人+行為=另一人情緒】”

“套入案子,便成了死者陳偉,做出一些事情形成矛盾,導致凶手對其生出滔天恨意!”

“現在,記住這個邏輯,我們再來思考之前所問,為什麼死者做了一些事,凶手便恨上死者?”

徐良開口,將這些字跡寫在紙上。

陳長春眉頭緊蹙,跟著他的思路走。

思考良久。

陳長春篤定開口回道:

“因為在兩者長期矛盾中,凶手處於受害者一方!”

受害者?

這怎麼看出的?

王超有些耐不住了,他板著臉,思來想去,用清澈的眼神旁敲側擊。

“嚴謹一點,還沒說為什麼認為是受害者呢!”

陳長春瞥了他一眼,卻也沒說什麼。

這小兔崽子裝就裝吧。

徐良耐著性子,開口解釋道:

“還是從情緒看出。”

“一起矛盾中,加害者往往屬於既得利益者。”

“即便自身不知曉,但潛意識的邏輯卻知曉自身並未受到多少損失,所以哪怕有情緒,多是憤怒,遠不及恨意。”

“而被害方,卻清楚知曉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有多嚴重,情緒自然會比對方嚴重。”

說話間,徐良話鋒一轉。

“死者逃出巷子的監控看了嗎?”

王超點點腦袋。

他們都看過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麼熟人,主動向內走去,隨後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脫離監控視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當時情緒嚴重嗎?”

徐良反問。

“不嚴重。”王超搖搖頭。

“凶手呢?”徐良又問。

王超看了看不遠處,死者曾被鞭屍的地方。

“挺嚴重的。”他老實回答。

“你看,問題這不就解開了?”

徐良笑了笑。

作為一個律所金牌律師,他秉持著顧客都是上帝的原則,哪怕對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對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緒。

徐良繼續順著之前的話語開口說道:

“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為雙方矛盾中,他處於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對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獲得一些好處,也正是這好處,驅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稱的動機。”

一個陌生男人對你懷孕的妻子毆打,你會產生情緒。

但,即便是唐氏兒,也不會莫名其妙對另一人毆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飯是餓了,睡覺是困了。

凶手殺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長期處於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於!

隻是理由是什麼?

“一個人主動對另一人加害,無非兩種理由。”

“一,情緒,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沒有任何長篇大論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兩種案件所代表。

所謂情緒,可以用校園霸淩案來思考,霸淩者是否無理由霸淩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謂情緒!

對方以碾碎他人尊嚴為行動,獲取情緒上的愉悅!

這便是動機,也是霸淩理由!

常見的還有互聯網地域黑,以黑他人鄉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這種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於第二種,‘利益’就更好解釋了。

如搶銀行,又或是因財謀殺,這便是利益導致。

當然,動機也有可能同時具備兩種原因。

而將線索全都整合

陳長春突然發現原本飄忽不定的案子,這一刻竟有了個模糊的框架!

不過一旁的王超打斷他的思緒。

“我明白!”

“這個我真明白,早說是殺人拿錢嘛,怎麼還繞那麼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興奮開口。

嘰裡咕嚕說了半天,終於聽懂一句話了!

陳長春感覺有點丟臉,他再次小聲尷尬道:

“彆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點點頭。

“胡說,我很聰明的!”

王超大怒,他覺得自己擁有超級大腦與超級肌肉。

隻不過平日裡超級大腦告訴他使用超級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顯山不露水的!

陳長春卻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這才回歸正事。

“可還是不好查啊。”

陳長春遲疑著。

對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無非是順著死者這兩方麵調查凶手身份,又或是當年所發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難度終究極大,短時間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時間,發覺還沒到鐘,便繼續開口解釋。

“從剛才的推論來看,本案屬於什麼性質?”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所導致的激情殺人!”

一旁的王超搶先回答。

“是的,長時間的情緒遞增!”徐良點頭。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是個很有說法的東西。

說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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