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交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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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這一覺睡得真舒服!”

醒來後,陳浮生伸了個懶腰,旋即拿起床頭櫃上的手表看了一眼。

時間是下午四點半。

他又躺回去放空了一下,然後一個鯉魚打挺徹底從床上爬了起來。

“時間還早,可以先去看看我的稿子過沒過,然後回來接老婆下班,嗯,就這樣完美的決定了。”

陳浮生刷了個牙,簡單用水拍了拍臉後,就直接出門了。

但是沒想到剛下樓,就在樓下的石凳上,看到了《江城文藝》的編輯肖興海。

“老肖,你怎麼在這啊?”陳浮生有些詫異道。

對方看見他則是一臉激動:“陳老師,我可總算等你下樓來了。”

“你專程來找我的?”

“對啊。”

“什麼時候來的?怎麼不上去叫我呢?”

“早上10點就來了,我上去敲過你家的門,但是沒人應,我猜你在休息,也怕擾民,所以就來樓下等你了。”

“不至於吧,我睡眠很淺的,你敲的是哪一戶的?”

“402啊。”

“多少?”陳浮生以為自己幻聽了,於是再次確認道。

“402?不對嗎?”

“我住的是302!你聽誰說的我住在402的?”

“我跟你們小區的門衛打聽的。”

“要麼你聽錯了,要麼門衛說錯了。”

陳浮生繼續道:“算了不糾結這個了,讓你在樓下等我這麼久,還挺不好意思,先到家裡去坐坐吧。”

“下下……下次來,今天時間不早了,要不陳老師你還是先跟我去一趟雜誌社?”

“跟你去雜誌社做什麼呢?”

“你早上投稿的小說《鬥牛》,得到了我們雜誌社所有編輯的一致好評,所以我們主編讓我來請你過去簽一下《用稿通知》,你看方不方便?”

所謂《用稿通知》,其實也就是這個年代雜誌社和作者之間的一份簽約合同。

而正式的版權合同,要等1991年我國《著作權法》頒發之後,才會實施。

“這麼快就過稿了?”陳浮生還挺意外的。

他以為今天能過初稿就不錯了。

沒想到直接喊他去簽《用稿通知》,這意味著初稿,複稿,終稿都過了。

“對,好的作品總是會有優先權的。”肖興海道。

陳浮生點點頭,這麼看來的話,他寫的《鬥牛》比他預想的還要優秀一點。

“那行,咱們走吧。”

和肖興海前往雜誌社的路上,陳浮生這個俗人自然是沒忍住打探起了小說的稿費問題。

“陳老師你應該知道國家給小說定的稿費標準吧?”

“嗯,這我知道,千字2到7元。”

“對,一般新人作家的話,我們雜誌社開出來的稿費標準是2到4元,知名作家的稿費標準在5到7元,但是陳老師你的作品質量很高,所以我覺得雜誌社應該會按照知名作家的標準給你結算這次的稿費。”

聽了肖興海的分析,陳浮生自然也對自己這次能拿個什麼樣的稿費標準有了一個比較高的期望值。

如果說千字7元是天花板,那麼千字5元就是他能接受的下限。

再低,那他就要考慮換家雜誌了。

與此同時,《江城文藝》內部,也在討論該給《鬥牛》定一個多少的稿費標準。

“按照以往約定俗成的規矩,一個新人作者,能拿千字4元就非常不錯了,但是鑒於《鬥牛》的質量比較高,我建議提高到千字五元。”

“知名作家的身份,的確對雜誌的銷量有一定的加成,但是我認為作品終究還是要看質量。就《鬥牛》的質量,我認為它值得千字7元的標準。”

“我綜合了一下前麵兩位組長的發言,覺得他們說的都有道理,既然這樣,不如定千字六元,這樣既對得起《鬥牛》的優秀,也讓新人知道自己還有進步的空間,繼續努力,不至於太驕傲。”

“我有不同看法。”最後一位組長發言道。

“老韓,你說。”

“我先問大家一個問題,一個新人作者,第一次創作,就能寫出《鬥牛》這種優秀的作品,是運氣,還是實力?”

“有運氣,但也有實力。”建議給千字7元的組長似乎意識到了什麼,追問道:“老韓,你的意思是?”

“我的建議是千金買馬骨!像這種第一部作品就能達到知名作家巔峰水準的,我認為絕對不是運氣可以概括的,必須有遠超常人的天賦。所以,在這裡我想問各位一句,這樣的天才作家,我們不在他默默無聞的時候就打好關係,難道是在等他出名以後,眼睜睜的看著被其他雜誌社給搶走嗎?”

此言一出,整個會議室裡都安靜了下來。

接著一直沒開口的主編一錘定音,將《鬥牛》的稿費標準提高到了千字7元。

於是當陳浮生來到《江城文藝》雜誌社的時候,立馬就收到了一個大大的驚喜!

“你們真給我千字7元啊?”儘管來之前,陳浮生也有過這樣的期待,但是真正聽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是的,陳老師你沒有聽錯,就是千字7元,雖然這其實有些不太符合這個行業內的規矩……我不清楚陳老師你知不知道,一般像你們這種沒有名氣的新人作者,我們給的標準基本上都是千字2到4元,之所以給你定價這麼高,一方麵是你的《鬥牛》確實寫的非常優秀,超出了一個新人作家的水準,另一方也是考慮到陳老師你的寫作天賦很高,我們希望交你這個朋友,同時也希望你的下部作品,下下部作品,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投給我們《江城文藝》,你看可以吧?”

對方都把話說的這麼直白了,陳浮生自然也不會裝瘋賣傻。

而且也沒要求和他簽什麼‘賣身合同’。

像這種雙贏的事情,陳浮生為什麼不答應呢?

“可以的,哪怕拋開利益不談,我作為一名江城人,自然也希望《江城文藝》越來越好。”

說完,陳浮生在主編遞來的《用稿通知》上麵,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同時還需要簽一個筆名。

浮生!

陳浮生隻是猶豫了一秒鐘後,就寫下了這樣兩個字。

接著,他來到財務室結算稿費,當得知自己竟然有280塊錢,還愣了一下,因為他記得《鬥牛》的字數好像不足四萬字。

但是雜誌社是按照四萬字來給他算的稿費。

確實誠意滿滿!

陳浮生雖然嘴上不說,但他心裡還是呈了《江城文藝》雜誌社的這份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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