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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藝術不是來源於生活,它跟生活比差遠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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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時空。

所有位麵。

在看到羅老師講述的案件後都被雷到了。

一整個亞麻呆住。

不敢相信,這世上竟然還有如此畜生的人!

這要是生在他們的朝代。

根本不用官府出手。

家裡的宗族長輩就能夠把他們三個都拉去浸豬籠。

沉江。

而對於出現在麵前的選擇題。

有先前的案例在。

大部分人雖然情不甘心不願,但都選擇了沒有犯罪。

結果得到的答案是【回答錯誤】。

“這……這答案怎麼就是錯的了呢?”

“李四和那女子之間發生的關係不是雙方自願的嗎?”

“白嫖案雙方同意就沒犯罪,怎麼這次雙方不但沒有金錢交易,還都是同意的情況下卻反而犯罪了呢?”

萬朝古人不解。

羅老師也在這時給出了解釋:

【“李四構不構成犯罪?”

“李四得到了這個女的同意,所以不構成對吧?”

“當年90%的同學是這麼答的。”

“李四雖然得到了女方的同意,但張三構不構成強奸呢?張三構成吧?”

“那你是不是在幫張三強奸呢?”

“你通過和女方發生關係在幫助張三強奸,不就是強奸罪的幫助犯嗎?”

“兩人成立強奸罪的共同犯罪。”

“所以在這個案件中,雖然兩個人都發生了關係,但問題在於李四是普通型強奸還是輪奸?”

“普通型強奸,因為輪奸的意思是兩個人都是違背婦女意願,分彆和其發生的關係,所以在這個案件中,他是普通型強奸的共同犯罪。”

“司法實踐中總有大量的一些惡性事件,詭異案件,變態案件,不斷的挑戰著我們的刑法理論。”】

「點開之前:這案件能有多變態?

點開之後:臥槽,還能這麼變態!」

「那麼張三的寶貝兒子就是這場案件中的不在場最大受害人。」

「《是個外人都能勾引成功》」

「全員完全變態。」

「有種小黃文的感覺啊。」

「藝術不是來源於生活,它跟生活比差遠了。」

「考你們一道司法題。

公交車上,小明看見小偷偷了一位女士的包包,靈機一動,說:“媽媽你包掉了,這位叔叔幫你撿起來了。”

小偷尷尬笑了笑把包還給了她。下車的時候,那位女士拉著小明下車。

小明急了說:“她不是我媽媽!”

乘客們都笑著說:“這孩子又調皮了。”

然後小明被賣到外地挖煤,小明努力工作,得到了煤老板的賞識,認其為義父,一年後煤老板離奇死亡,把家產傳給了小明。

小明為了感謝當初拐賣他的女士,四處打聽才找到那位女士,並從一個鄉路邊紅燈區把她贖了回來,請她大吃一頓,然後賣到了生意更好的東莞。

晚上,小明收到電話,母親已經病危,最後透露小明是從人販手裡買的,留下一絲線索就撒手人寰。

小明幾經艱苦找到生母,結果就是東莞那個,生母表示當年第一次拐賣小孩被公安通緝,一個煤老板收留了她,和煤老板有了小明後,被老板正室發現,偷偷將小明賣給人販。

而知道真相的小明已經和煤老板女兒有了孩子。尷尬悲痛時,做了鑒定卻發現老板女兒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小明高興之餘,和自己孩子也做了鑒定,結果孩子和小明不是父子,最後小明發現孩子和煤老板才是親子關係!

問:這個故事中出現了幾次違法犯罪行為?涉嫌什麼罪名?如何量刑?(本題30分)」

「這不是人間的案件吧,阿sir?」

「碳基生物無法達到的變態高度。」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我們經常罵一個人豬狗不如,時常覺得這是對豬和狗的侮辱,因為豬和狗不可能有這麼壞。」

……

……

……

各朝街頭。

大多百姓雖然都沒讀過書。

但經過羅老師的分析。

也是不難發現這相較於古代的判刑標準來說。

更加清晰透明。

通俗易懂。

且有法可依。

“原來是這樣啊,還能這麼斷案!”

“青天大老爺啊!”

“竟然能想出讓外人勾引兒媳婦,然後再自己和其發生關係?嘖嘖嘖……如此陰險的計謀,這張三也是個人物啊。”

“等一下,你這麼一提,我好像突然間想起來最近兩天我媳婦見到我爹總是怪怪的表情。”

“啊?莫非?”

“不好!我說我爹怎麼會在我成家後就一直沒管過我,還允許我每日早出晚歸,天沒暗還不準回去呢!”

街道上。

一個少爺打扮的人火急火燎的跑回了家中。

……

大清。

乾隆懊悔的捏緊拳頭。

竟然是這樣!?

後世的法律居然和他們的大清律法是一樣的!

隻要有罪行參與。

都得按同謀論罪!

朕竟然沒有把題答對。

白白錯失了一個天賜獎勵的機會!

……

大秦。

李斯望著天幕時不時的點著頭。

作為法家學派的集大成者。

李斯毫無疑問是法律界的權威。

因此。

更能理解這種定罪標準的科學性!

“這司法解釋倒是合情合理。”

“李四和女子的行為雖是自願,但卻是在張三教唆和威脅的情況下。”

“司法將其視為幫凶,理應如此。”

“嗯?”

說著的李斯,注意到了評論區裡發出的一條司法考題。

正想著做做看自己能不能做對。

然後。

當他意識到那上麵寫的是什麼時。

一切都已經晚了……

……

大宋。

包拯也注意到了那道司法題。

當即腦殼宕機了。

驚愕的表情甚為明顯。

他一生之中接觸過的離奇案件無數。

但一時之間竟也分辨不清這母子互拐案該怎麼評判?

“母親拐了兒子。”

“兒子長大後又拐了母親。”

“母親說自己的親生父親是義父煤老板,但他已經和煤老板的女兒有了兒子。”

“經血緣鑒定,自己和煤老板不是親生父子,可自己的兒子卻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反而與煤老板有?”

“那豈不是意味著煤老板還和他女兒……”

“……這都什麼跟什麼啊?”

……

大明。

朱元璋大概能理解官員為什麼會喊民眾刁民了。

如此複雜且變態的案件,如果他是當官的,他也不想理。

特彆是評論區裡麵舉例的那個公交車母子拐賣案。

這麼複雜的關係。

以他的腦子根本理不清。

隻想快刀斬亂麻。

全部都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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