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之四】
八丈菩薩變五丈。
力量下跌。
【九之五】
五丈菩薩變一丈。
力量再度下跌。
【九之六】
黎明前夕。
天色泛灰。
少年盤膝坐在滿風山山腳,周身散發著一種淩厲無比、迫不及待的氣息。
就在天穹大亮的那一刹,他甚至沒有再跑,再躲,而是猛然睜眼,如是掐準了時間一般,五指握住那丈許的斬獸刀,繼而衝天而起。
一刀飛燕崩嶽,斬向虛空中的某處地方。
那裡明明空空蕩蕩,但在少年的刀斬過去的時候,忽然多出了一個一丈菩薩。
那菩薩見到刀光,便雙手微合,想要去合住刀刃。
但怎麼可能?
寧玄的刀快到極致,菩薩動作相比起他簡直是蝸牛,這一擊便斬在了菩薩眉心。
那眉心出現了裂痕。
寧玄刀也不抬,隻是筋骨之間響起仿若燕子的鳴叫。
燕鳴勁,方寸之間,亦能爆發。
輕輕一壓,便等同於一次飛燕崩嶽。
轟!
那裂痕又大了許多。
他接連兩擊,菩薩的雙手才合攏了過來。
嘭!
這一合,卻是合了個空。
寧玄早借著一壓的力量,借勢躍起。
斬!
又是一刀,落在同樣的地方。
一刀落下,又是一勁,兩勁,這便等同於他明明出了一刀,可在落實後,後續的刀勁卻如狂海怒潮般一波接一波地湧了過去。
嘭嘭嘭嘭!
終於
一聲清脆的“哢”響傳來。
蛛網般的裂痕以菩薩那青蓮螺發為中心,往周邊迅速蔓延。
寧玄嘴角咧開一絲獰笑,他甚至想要狂笑。
他一句話都不說,都不問,又是一刀。
轟!!
菩薩,碎了。
星星點點地崩裂開來。
那滿月的臉龐,那白毫的眉宇,那藏著貪婪笑意的嘴唇統統都變得呆滯,靜止,然後擴散,粉碎。
寧玄感到了一種痛快。
他無法抑製嘴角越發勾起的猙獰,還有雙眸中依然無法控製的貪婪。
他盯著那星星點點的碎片,然後就看到了核心處的一隻灰長的硬毛老鼠。
此鼠身長不過一尺,毛如鋼針,眼泛幽綠。
那幽綠的瞳孔此時正顯出難以言說的不敢置信。
而在這幽綠瞳孔和寧玄對上的那一刹那,寧玄的刀已經刺了出去。
鼠妖的爪子在半空連連抓動,但便像深陷泥淖的馬車車輪,無論如何努力,隻是空轉,它沒落地,當然無法踏風而行。
刀尖成槍,一線如電。
刀尖幾乎刹那貫穿了這灰毛鼠妖的身體,勁道於其上爆發,幾乎和鼠妖發出的痛苦的“吱吱”聲一同響起。
吱吱吱!
轟!!
鼠妖炸了。
化作一團濃鬱的滾滾的黑煙往寧玄身上流來。
他眼前終於浮現出了字樣。
【天魔籙:竊香鼠(20100)】
但並未結束。
那“(20100)”的字樣開始飛快攀升,幾乎是一個眨眼的功夫就變成了“(100100)”。
然後又一跳顯出了完整字樣。
【竊香鼠】
【天魔性屬門鼠綱香火科竊香種(精神):50】(隻顯示主屬性)(請出後可額外提供性屬性45)
【本命妖術:竊香術:夜盜青祠一炷煙,偽作天尊受歲年,竊取香火,化為己用】(最低要求:精神5)
【掌控妖術:哼哈術:以勁化聲,防不勝防,一哼破膽,一哈銷形】(最低要求:體質6)
隨著天魔籙的煉製成功,黑月白陽的世界悄然崩潰
篝火重新躍入了寧玄眼簾。
遠處傳來士兵們巡邏的動靜。
帳篷中則有著醜奴休息的均勻呼吸。
篝火中的寒枝在劈啪炸響,寧玄的眼睛恢複了神采。
他注意了下無縫銜接的環境,確認了一件事:噩夢煉籙之時,外麵時間是靜止的。
他又深深看了眼遠處的山,稍稍閉目。
他獲得了竊香鼠的力量,卻沒有獲得那一具十丈菩薩的香火身。
不過,因此,他也隱約猜測到了不少信息。
他,誕生於黑夜。
妖魔,誕生於白晝。
當黑夜和白晝交集之時,他和妖魔就也會交集。
而【天魔籙】會提前感知這交集,然後,它會將接壤點的妖魔的性命以某種玄妙的方式強行攫取過來,讓他強行煉化,若成功,他就成為掌控妖魔力量的人,若失敗,則魂飛魄散。
所以,妖魔的力量在白天可以通過秘法強行恢複,而夜晚則不行。
竊香鼠是精神向妖魔,但菩薩外殼卻是體質向,菩薩外殼在白天能無傷恢複,而在夜晚隻能強行燃燒自身根基、讓自身從十丈變為八丈,才能動用出“哼哈術”。
同理,他雖然得到了竊香鼠的力量,卻沒有能夠得到竊香鼠的香火。
因為香火是屬於白晝那一邊的。
而他是屬於黑夜這一邊的。
縱使是在煉化【天魔籙】,白晝卻也不許他將額外的香火帶走。
至於為何這竊香鼠能夠帶一具“香火菩薩身”,而之前那撞山熊妖卻無法將“血色香火錦鑭袈裟”帶入噩夢,想來問題還是出在“香火種”這三個字上。
撞山熊妖是“普通種”。
竊香鼠卻是“香火種”。
普通種無法凝聚香火,而需要拜菩薩像求香火寶物。
香火種卻能凝聚香火,使得香火成為自己的一部分。
至於能凝聚多少香火,則是看精神,亦即性,這也是大哥所說的神魂,那是一個和血肉截然不同的領域。
如今,他得到了竊香鼠的力量,性也能從原本的“10”提升到“55”,那他有沒有可能學習大哥所說的龍氣,先成為一名方士,再成為天師?
同時,他得到了竊香鼠的力量,卻需要自己去竊取香火。
而若是竊到了香火,這香火成了他的一部分,那是否意味著他也能將香火帶入噩夢?
可香火又是什麼?
哪兒又有香火?
若香火都能成為力量,寧玄相信他周圍早已是寺廟當道,而非此時的盛世皇朝。
附:原本的安排並不是很合理,予以刪除,無論是否追讀,都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