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巨大的悶響,炸進酒鬼們興致缺缺的耳蝸。
猶如平地激起的轟雷,驚醒了他們昏沉的意識:
“誰他媽——”
有人剛要罵街,卻又聽到了一聲清脆的擊掌,像是悶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們著眼吧台,看到那個可笑的流浪漢,再次擊響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們生於鄉鎮,哪會懂得什麼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沒有其他點綴,隻是單純敲擊兩次桌子、再合手拍掌,僅此而已。
這簡單卻又明快的節奏,周而複始的回蕩在耳邊。
居然有那麼點被引誘的意味,要讓他們跟著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這是什麼戲法!?”
酒鬼們按捺著自己的手掌,強忍跟風的衝動。
卻全然忘記了嘲笑,沒意識到自己陷入進節奏當中。
唐奇知道目的達成了——
作為網絡歌曲預製菜的創作者,他當然清楚音樂並無好壞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區分受眾。
協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卻未必適合忙碌一天,隻想酗酒吹噓的普羅大眾。
但給他們一些簡單的節奏型,幫助他們放空大腦。
興致一高,雙手就會跟著樂此不疲——
酒鬼們要麵子,吧台裡的小丫頭卻不管這些。
她隻覺得這個節奏不複雜,自己似乎也能打出來。
恍然不覺被帶進去,跟著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兩人拍出的節奏產生了共振,比唐奇獨奏時要響亮的多。
回蕩在愈發靜默的酒館,讓悶雷似要破土而出。
‘節奏’本就紮根在血液裡,如與生俱來的本能,更何況它並不複雜。
有了第一個人跟從,很快就會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媽的,還挺有意思。”
聽著‘雷聲’漸響,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癟嘴嘟囔,轉身衝著唐奇喊道,
“但如果覺得隻敲桌子就算賣藝,恐怕還是賣鉤子更適合你!”
“閉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聲’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無措,但他恐懼黑蛇。
正要解釋,卻看到黑蛇眉眼銳利,正瞧著吧台上的凱瑟琳——
她好像也被這節奏帶了進去,輕輕跟著酒鬼們擊打節奏。
於是黑蛇也跟著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還能有什麼花樣?等一開口,還不是要跟著掃興。”
不會有人願意聽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噓。
唐奇也心知肚明——
這份簡單的鼓聲,完美執行了它的任務。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館氣氛。
卻不可能得到認可。
一首能收獲掌聲的歌謠,隻憑前奏可不夠。
它需要真正走入聽眾的內心——
而學院裡那些為達官貴胄服務的歌曲,歌詞內容無非是歌功頌德、情豔風流。
酒鬼們不會共鳴這些。
能讓這些勞苦一年,卻被地主剝削的農夫們感同身受的,隻會有一個題材——
他們的生活。
於是,當酒館又一次連綿起,簡陋而激昂的‘鼓聲’時。
唐奇揚聲唱道:
“當他們歌頌過去的時候,是誰在為明天拚搏?
在他們錦衣玉食的今晚,是誰在被金錢脅迫?
這世道太讓人難過——
讓有錢的闖禍,沒錢的背鍋!”
歌詞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詳的名曲。
他隻能自己新編主歌,像是隨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無所謂隨意。
重要的是好記。
要朗朗上口,讓聽眾都能跟著哼唱。
學院不教這些,前身也隻會用魯特琴彈奏蹩腳的宮廷小曲。
但預製菜製作者唐奇,對這類旋律簡直信手拈來。
至於歌詞,就用最粗淺的詞語。
不必點名道姓。
酒鬼們聽得懂誰在歌頌過去,誰在錦衣玉食。
“新的國家升起,舊的王朝墜落;
請讓神明訴說,誰在為原野蹉跎?”
梅爾領主合法享有星梅鎮的土地,但他絕不會親自下鄉開墾荒田。
於是他劃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園,讓手下的農奴種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將剩餘的田地承包給自由農,收取他們的租金,把多餘的作物低價回收——
這裡三山環繞,與世隔絕。
想離開村鎮,就要跨過危險的晨暮森林。
詭譎的地貌變化與野外、乃至亡靈生物,能輕鬆剿滅一支整編的,沒有施法者的冒險小隊。
偶爾會有像唐奇一樣的幸運兒幸免遇難。
但往往不會是商隊。
所以農夫們手裡有貨,卻賣不出去。
至於好處儘收的領主,當然不會冒著危險折返兩地。
他隻要在龍金城的彆墅中舉辦舞會,享受清福,再讓手下的商隊跑東跑西,每年都會有源源不斷的金幣鑽進他的金庫……
那些真正將心血都埋進這片土地的人,換來的隻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誰是這裡的主人?
但是誰在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餓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於嗓音都有些沙啞。
可舞台已經搭好,他絕不能怯場。
哪怕要撕裂聲帶,他也要放聲高歌,
“彆拿終將食言的承諾蒙蔽自我,
彆對老子的勞動強取豪奪——
抄起你的鋤頭,哪怕殺人放火;
昂起你的腦袋,就算喉嚨喊破!
去他媽的英雄,去他媽的傳說;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節奏的矮人痛飲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遠受不了貴族們的繁文縟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冒險者發酒瘋可不會管誰付自己傭金。
但豺狗卻連忙壓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驚又怕:
“碎石你瘋了?那可是我們的雇主!”
黑蛇伸了個懶腰,向後仰臥,緊貼角落的牆壁:
“雇主在龍金城聽不到,覺得不爽,罵一罵又怎樣。
我們是拿錢的傭兵,不是乞憐的狗。”
他們要真那麼忠誠,又怎麼可能在夜晚執勤的時間,跑到酒館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環顧四周。
卻發現自己這個角落根本無人在意。
唐奇的‘歌謠’簡陋,但簡陋的好處就是易學。
當他重複到第二遍時,已經有人跟唱起了曲調。
平日他們對領主不滿,卻不會明著聲張。
可今夜風雨交加,將酒鬼們圈在了這方寸之間。
他們本就醉生夢死。
隻要明天還沒到來。
就還能假裝活在夢裡。
沒有人在乎夢話。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詩人,你簡直是個媽生的天才!”
“凱瑟琳,再來三杯星梅酒,哦,還有我最喜歡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這裡!”
“奶奶,我想你了……”
在歡呼與碰杯之間,他們隻覺得儘興。
以至於已經沒人在乎這首歌謠的作者。
更沒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話。
他們隻希望,這個夜晚可以更漫長一些。
畢竟,當天際線亮起那抹魚肚白的時候。
他們還要忘記現在,從夢裡醒來呢。
於是唐奇閒下來,便輕咳著休息,發出氣泡音:“額額額……”
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嚨。
一份托盤擺在了他的眼前。
擱置著冷硬的黑麵包、燉豆子、與一杯果香撲鼻,閃爍少許熒光的梅酒。
他緩緩抬眼,對上了凱瑟琳明媚的眸子。
聽她說:
“辛苦了,要吃些東西嗎?”
尊重需要自己掙來。
他是詩人,不是乞丐。
這是酬勞,不是施舍。
“當然,謝謝。”
唐奇點點頭,卻意外瞧見了凱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個跟著他敲打節拍的聽眾。
少女還沉浸在歌謠裡,舉起小拳頭,大聲模仿著: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凱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腦袋:
“不要學臟話!”
少女吃痛捂頭:
“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