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在老大叔的帶領下,孩子與孩子之間相處融洽。
偶爾也會鬨矛盾,但是老大叔堅持以理服人,不聽話的孩子帶到小煙緋的法律小課堂進行上課。
告訴這些熊孩子,做錯事了是會被千岩軍抓走的!或者被人欺負了是可以找千岩軍叔叔的!
家長們很信賴老大叔,孩子一丟就安心地過自己久違的雙人時光。
孩子們對老大叔也基本上是有問題就找他判斷。
途中也有發生過來自家長的矛盾。
辛焱的老父親希望辛焱能成為知書達理的大家閨秀,不喜歡這孩子在外麵亂跑。
老大叔經過調查,發現辛焱的父母是很窮的農戶,他們把自己的一切都給了辛焱。
真是父母對孩子沉重的愛。
物質才是決定孩子能否有一個無憂無慮童年的基礎。
所以老大叔找了一趟正在招工的凝光,給辛焱的父母提供了一份最起碼比種地賺錢的屬於勞動人民的工作。
好了,問題解決了,辛焱家物質問題解決了大半,辛焱小朋友保住了自己的童年。
隻能說種地真不掙錢,但凡種地掙錢,那都輪不到農民種地。
老大叔也就招呼著小朋友玩耍,提主意玩什麼。
但是小朋友之間也是分愛玩和偏安靜的。
比如小煙緋還是偏安靜的,小胡桃就非常鬨騰。
孩子多起來就需要分一下圈子,分成小團體後隻要不出老大叔限製範圍都好說。
好動的那一批孩子小辛焱管著,他們嗨起來老大叔都不知道怎麼說。
現在的小辛焱簡直就是第二個孩子王。
小胡桃遇到了都老老實實的。
而安靜的跑得累了的就歸小優菈管。
最開始優菈還覺得自己不太適應。
但是做了一次甜品點心後就被孩子們的一聲聲“優菈姐姐”擊潰帶起了孩子。
有倆個孩子王幫忙解決孩子團夥之間的問題後,老大叔也算是清閒了起來。
說起來也很奇怪,閒的時候就會找事情做。
有事情做了之後又會想辦法讓自己閒著。
“拐賣兒童罪,是指用蒙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 14 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此時的老大叔和小煙緋在一起玩得久了,也能把小煙緋抱在懷裡了。
此時的老大叔在孩子們略微吵鬨的環境裡倒是沒有研究元素力的想法。
就單純的把下巴磕在小煙緋的腦袋上,感受小煙緋暖呼呼的小身板,給自己念《璃月刑法》。
“《刑法》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特彆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包括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老大叔開啟感知。
今天也沒一個孩子丟失。
真好。
老大叔眯著眼睛感受著微風拂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