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的阿圓是天香村裡公認的乖乖女,極聽父母的話。
父母讓她往東,她不會往西。
有這樣一個女兒,沈修英也是極其放心,打心底認為是她們從小教導有方。
這是現代服裝設計師程圓月穿到一本年代文裡同名同姓的程圓月身上。得知自己成了書中的程圓月之後,想到原書中對程圓月的了了幾筆評價。
下一秒,她卻突然想起一件事,就是這樣一個風評極好,乖到極致的姑娘,馬上要幫家人嫁給一個老頭。那個老頭在床上有些特殊愛好,特彆是喝醉酒之後。
原書中,這樣一位乖巧的小姑娘,嫁給老頭不到三個月,便被老頭折磨死掉了。
沒錯,程圓月隻是一位書中的不起眼的小人物,之所以會提到她,還是因為她救過重傷的男主一次,隻是不等男主找過來,她就已經被家裡安排結婚,短短三月便香消玉殞。
當時她看這本書時,因為自己與她同名,她生氣程圓月性格太乖,不懂得反抗,家裡讓她往東不敢往西,救了男人,也沒與任何人提起,這樣一個天大的功勞,卻被女主領了去,年紀輕輕便被老頭折磨死了。
當時她對這個小人物,更多的是心疼和無奈,也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憐惜感。
此時,她的麵前站著一位中年婦人,她穿著一件碎花襯衫,皮膚黝黑,頭發用皮筋隨意的綁起,正是她的母親沈修英,正與她說著她的終身大事。
她心裡回憶著故事發生的背景,好像是1988年。
“阿圓,從小到大你最懂事也是你最聽話。你哥這次犯了事,家裡也是沒有辦法求到了人家頭上。人家喬老板可是說了,隻要你嫁過去,肯定會讓讓你過好日子,讓你衣食無憂。乖,聽話,隻要你乖乖的嫁喬老板的,喬老板就會幫我們說話,你哥就不會有事,後天就可以回來了。”
程圓月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白色小衫低垂著頭,一副乖巧柔順的模樣:“媽,既然你都安排好了,我都聽你的就是。隻是大哥當真後天就能回來嗎?”
為了不讓原主母親發現不對,穿書過來的程圓月學著程圓月的樣子,乖巧的回話,低眉順眼的樣子,沈修英沒有發現半分不對。
大哥出事,她娘沈修英最先想到的便是把她嫁出去換錢。在這個家裡,原主是沒有話語權的,家裡替她做了決定,她唯有嫁人一條路。
小時,大哥犯了錯,挨打的是她。
要是沒有及時給大哥做飯吃,大哥挨了餓,挨打的也是她。
她是沈修英二女兒。
她下麵還有一個妹妹,十歲,不過因為小時摔了一跤,左腿斷了沒有恢複好,走路一直一瘸一拐的。原主對這個妹妹疼愛得緊,舍不得她受半分委屈。
沈修英的大兒子程家福前天因為與人打架,把對方打傷了。對方氣不過直接報警了,警局直接把程家福給帶走了。
沈修英打聽到,想要把人帶回來得賠對方五百塊。
家裡沒有那麼多錢,她隻好把主意打到大女兒的身上。喬老板早就覬覦圓圓多時,這次兒子出事,人家答應給六百三的彩禮,還答應她會到警局走動一二。
“這就對了。你爸腿腳不好,你哥才是家裡的頂梁柱。他現在出事,你這個當妹妹的理應幫他。明天一早,我替你打扮打扮,喬老板一來,你便跟他回去。”
“都聽媽的。”程圓月溫柔的點頭:“隻要能把大哥救回來,讓我做什麼我都願意。”
“知道你最懂事,這次如果不是人家喬老板,你大哥說不定要在裡麵待上幾年。那喬老板的是個疼人的,隻要你聽話懂事,好日子在後頭。”
“嗯。”
“明天你就要嫁人了,今天就不要去下地乾活了,在家收拾收拾你的衣物。”沈修英看著自己的長女,感慨萬千。
女兒生得漂亮,低眉順眼的樣子實在是可人。
如果不是這次大兒子出事,她真舍不得讓她現在嫁人。
見圓圓答應了婚事,便放心的讓她在家,出門乾活去了。
彆人不清楚那喬老板的是何德性,程圓月最是清楚。
他今年五十有二,平時愛喝點酒,一喝多就喜歡打自己老婆。
前麵的三個老婆,都是讓他給打死的。
她媽不可能不知道對方的情況,但還是選擇讓她嫁過去,無非就是不在乎她嫁過去能不能活。
隻要她的命能換回大哥的命,在她媽看來就是值得的。如果她敢不聽話,輕則罰她不準吃飯,重則連小妹一起受罰。
沈修英從小的理念便是讓她們知道,她們的未來隻能為程家福謀好處,這就是沈家女兒的用處。
如果不能為這個家服務,或者不能為程家福謀利,她們就是不聽話的女兒,枉她們養這麼多年,還不如現在把她們趕出家門去。
“二姐。”小妹芳芳小心的靠過來:“那喬老板都可以當我們爺爺了,媽是怎麼想的。”
“媽也是沒有法子了。”程圓月摸摸小妹的頭:“我昨天在山上挖了點寶貝還藏在山洞裡,現在去取回來,你在家看著。”
“二姐,你如果不想嫁,我們再想想彆的辦法,肯定還有彆的辦法救大哥出來的。”二妹一想到二姐要嫁給一個老頭,小小年紀的她不由得紅了眼睛。
“嫁老頭好。”程圓月看著天空,嘴角勾了勾:“他一把年紀了,我肯定能活過他的。”
躲不過要嫁人的命運,那她便做點彆的。
她記得原書中,程圓月這會把男主救了,就藏在山上的山洞當中。
一時半會改變不了要嫁人的命運,做點彆的總是可以的。
程圓月拿著一把柴刀順便帶了些吃食和水便往山上去了。
去往後山的路上,村民看見程圓月往後山去,臉上都露出同情的目光。
程圓月不理會她們的目光,隻是對她們笑笑,一副全然不知情的乖乖女樣子朝後山走去。
後麵有一座山,叫十裡山。
這裡的山脈連著山脈,一眼過去,高聳入雲。
程圓月走了大概半個小時,走到一棵矮樹跟前,移開前麵的樹枝,露出一個洞口。
這個山洞是她小時無意中發現的,隻要有時間,她就會來這裡待上一會。
昨天,原主救了一個陌生男人,那個男人便是書中男主。
她救起他時,對方滿身血汙,昏迷不醒,傷的極重。
她把人背到山洞裡,給他處理了傷口,還挖草藥幫他解了毒,留了一些吃食和水。
一夜過去,男人是不是還在,有沒有死,還未知。
從小洞口進去,還未靠近就聽見輕微的咳嗽聲。
這是醒了還未走。
聽見動靜,躺在地上燒得迷迷糊糊的男人把頭朝洞口方向去。
隻看見一個穿著樸素的姑娘朝他走來。
姑娘生得一副低眉順眼的樣子,看著就很乖。
身影越來越近,直到他跟前停住。
隻是用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語氣算不上溫柔:“還活著呢。”
“你是誰?”男子沙啞著聲音問。
“你又是誰?”
男子搖頭:“我隻記得自己叫陸塵,其它的不記得了。”
大腦一片空白,記不起任何事物。
程圓月的臉突然朝他靠近:“你現在身體如何?”
陸塵因為她的突然靠近呼吸有些不自然:“還好,多謝……。”
多謝姑娘幾字沒說出口,就聽程圓月一邊把玩著手裡的柴刀,一邊問他:“是不是結婚也不記得了?”
“不曾。”雖然不記得任何事情,但肯定沒有結婚。
“算了。”她放下柴刀:“左右以後我們也不會再見了,我現在想睡你,你的身子應該能受得住吧。”
陸塵聽著她的話,本來燒得迷迷糊糊不清醒的頭腦,一下子便清醒了。
這個女人說話怎麼如此大膽。
再說,他現在還是個病人,她怎麼可以。
程圓月觀看著他臉上的表情,先是之前的錯愕,接著便是驚訝和生氣。
還挺好玩的。
“不同意?”
陸塵瞪著她;“給我一個理由。”
“本姑娘馬上就要嫁人了,這算不算理由。”
陸塵閉上眼,滿腦子便是對方乖巧的樣子,但她說出來的話,卻能把人氣死人不償命。
“我這個樣子,隻能麻煩姑娘自己動了。”陸塵閉上眼,不相信眼前的姑娘,能不知廉恥到這個地步。
馬上就要結婚的人,不想著為自家男人守住身子,卻要把身子給他這樣一個陌生人。
不知廉恥的瘋子。
聽著他的話,程圓月隻是露齒一笑,伸出手試了試他的體溫。
燙,正發著燒呢。
不過她不在意。
站起身子,開始扯掉自己的小白襯衫,再把裡麵的裡衣脫落。
她心裡想著,這隻是一本書,而她要睡的男人,便是書中男主。
左右不過是一本書,在書裡睡個男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陸塵沒有聽見動靜,還以為對方已經放棄,一睜眼便看見女人已經開始脫衣。
他嚇得睜大了眼睛,她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