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李萌萌一拳砸在電腦桌上,本來寫檢討就煩,看到這樣的內容,現在她徹底紅溫破防了。
“我竟然因為要去看洛狗被淘汰,導致現在被罰寫兩千字的檢討?”
“就為了這個狗東西?”
“結果現在還被他這樣玩弄?”
想到這裡。
李萌萌更紅了。
而像李萌萌這樣的受害者還有很多。
不過。
這次更多的是從“雲宮音樂”平台來關注蘇洛的新粉。
許多人都是第一次使用圍脖這個軟件。
他們也從不關注娛樂圈,是資深的音樂發燒友,非常的單純。
看到自己喜歡的音樂人發了圍脖,他們也第一時間點了進來。
本以為會是新歌上線此類的消息,因此他們沒有絲毫防範。
當他們看到蘇洛發布的這條圍脖後,全都破防了。
“午休時間刷到這條微博,現在感覺被浪費的生命正在離我而去!!你賠我寶貴的十分鐘!!”
“真是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這麼無聊的圍脖,我竟然真的看完了。”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很幽默?”
“退錢!把我為《消愁》花的錢還回來!你不配擁有我的音樂會員!”
“你告訴我《消愁》是這個狗寫的?”
“壞了,我成消愁了!”
“你不是人,你是真的狗。”
“你的時間才不值錢!最後這句話我是真破防了!”
……
【怨氣值+100】
【怨氣值+200】
【怨氣值+132】
【怨氣值+213】
【怨氣值+164】
【怨氣值+148】
【……】
收到係統不斷響起的怨氣值提示。
蘇洛又看了眼自己的圍脖粉絲數。
然後。
他就看到自己的粉絲數從原先的102萬又掉到了96萬。
無所謂了。
因為這才是圍脖的正確用法。
蘇洛本想著趁熱打鐵,再發幾條圍脖賺怨氣值。
不過當他編輯完文字選擇發出去的時候,卻收到了一條提示——
“係統提示:“您的圍脖遭到部分用戶舉報,經核實,根據《圍脖社區自律公約》第 x 條(惡意討論 不實信息處理規則),現對您的賬號作出禁止發言7天處罰。”
“操!”
蘇洛:ノಠ益ಠノ彡┻━┻
……
第二天。
陸子銘拉著行李箱離開了選手公寓。
蘇洛親自送的。
選手公寓外停著一輛保姆車。
蘇洛不知道葉朧月在不在車裡。
蘇洛沒有太多和小老弟分彆的不舍。
就像他說的那樣:娛樂圈就是個圈,轉著轉著就會撞上。
但說句實話。
小老弟做飯的手藝是真好。
蘇洛和於然簽了兩份合同。
一份是《版權轉讓協議》另一份是《收益分成協議》。
雙重協議。
《版權轉讓協議》是將歌曲版權名義上轉給於然。
確保於然原創合法性,不觸犯節目組規則。
但是。
除了蘇洛以外,每個選手都與節目組簽了霸王條款,即:選手“比賽創作期間的歌曲版權”屬於節目組。
節目組通過霸王條款拿到的是“版權歸屬”,但不自動涵蓋收益分配。
關鍵在於《收益分成協議》。
收益分成協議是獨立合同,該協議屬於債權協議,不因版權轉讓而失效,所以,即使節目組拿到版權,也必須遵守於然已簽署的收益分配。
節目組即便掌握《有沒有一首歌會讓你想起我》的名義上版權,也無法變現。
節目組也需遵守於然已簽署的收益條款(否則構成違約)。
而這個違約金是八位數。
蘇洛:“先簽《收益分成協議》,過兩天再簽《版權轉讓協議》。”
即便如此。
於然還是很不放心:“節目組要是發現收益被你控製怎麼辦?”
蘇洛:“他們沒資格查你的私人合約,你轉讓給他們的隻是版權,不是收益權。”
於然撓頭:“如果他們強行商用呢?”
蘇洛指著其中一個條例:“那他們就違約了,節目組拿到的是你名下的版權,而你早已通過《收益分成協議》將90收益權轉給我”
法律上我隨時能起訴你違約,你覺得節目組會幫你扛雷嗎?”
蘇洛可起訴於然違約 → 於然需賠償 → 節目組連帶擔責。
所以。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
蘇洛不忘補充道:“還有,你不會以為節目組要求所有選手簽署的霸王條款合法吧?”
於然仔細閱讀,麵露苦色道:“洛哥,我怎麼感覺有點繞呢,還有,你這是在跟節目組玩文字遊戲?”
蘇洛聳了聳肩道:“這叫合理利用規則漏洞,你看丁逸凡那些歌,真以為是他們寫的?”
“版權協議這一塊,真要鬨起來,他們可討不到好處。”
“所以啊,大家麵子上過得去就好。”
(注:疊個甲先,以上,大家可以不用過於較真)
……
小老弟離開了。
蘇洛自己一個人也不知道該乾嘛,《悠然鄉居》的錄製也得等兩個星期。
所以。
這段時間蘇洛已經無聊到用碼字打發時間。
這也就導致了。
《女房客》的連載字數已經達到了170萬字。
再有三十多萬字就可以宣布完結了。
比蘇洛預想的要快幾天。
蘇洛所創建的《女房客》讀者交流群裡。
壕氣十足的【熙望與她同頻心跳】網友,憑借鈔能力,成為了蘇洛的讀者總群管理員。
而她正與蘇洛探討接下來的內容。
“我打賞了總共五萬塊,【坐忘道】彆忘了你可是答應了我,要寫主角和米彩在一起的結局,我要那種完美的結局!”
【熙望與她同頻心跳】網友看出了《女房客》已經到了收尾階段。
她認為作者一定會為了博取自己這個大哥的好感,寫出一個令她滿意的完美結局。
蘇洛表麵:“包的。”
實際上:“才怪。”
桀桀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