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我答應一起吃飯,周聘之的臉上果然露出了笑容,立刻說道:“下周三好不好新開了一家船上餐廳,我上周剛去嘗過,味道不錯,晚上八半到九點半的時候景色是最美的,我們約在那裡怎麼樣”“好。”我想了一下,下周三沒有彆的安排,就答應了。周聘之在此時頓了一下,目光落在我身上,先是露出了一點驚訝的神情,然後微微蹙眉:“還是第一次見孟小姐穿這種風格的衣服,這樣看著,總覺得孟小姐與一個人很像……”“我今天在章家做客,不小心弄臟了衣服,這套衣服是章四夫人送我的。”我猜周聘之想的那個人是章四夫人。果然,周寒之恍然:“我就說呢,孟小姐就是跟章四夫人的感覺很像。”“因為這本身就是章四夫人的衣服啊。”我淡淡回應。從我換上這套衣服以後,已經有幾個人說我和章四夫人很像了,周聘之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我並沒有很在意。周聘之的眉頭卻皺得更緊:“似乎也不是衣服的緣故,孟小姐和章四夫人相貌氣質也都……”他的話沒說完就突然頓住,然後迅速跟我告彆:“那我就不打擾孟小姐了,我們周三晚上見。”我不明所以,直到回頭看到元天野和章庭遠大步朝這邊走來,周聘之的人影已經快步消失了。看來元天野和章庭遠已經送完小馬出來了,周聘之下午被這倆小子擠兌了一番,他應該是不想再被嘲諷才匆匆離開的吧。看到我和周聘之說話,元天野臉色警惕又緊張:“姐姐,這人剛才跟你說了什麼”“沒什麼,隻是跟我鄭重道了一個歉,因為先前誤會了我和周寒之的關係。”我如實回答。“現在道歉又有什麼用殺了人再道歉管用嗎明知道有些話說出來會傷害到人家,為什麼還要說呢”元天野對周聘之的印象似乎比周寒之還要不好,“姐姐你彆理這個周聘之,他不是什麼好人。”元天野的語氣這樣激烈,我就沒法跟他講我和周聘之還約了飯的事情。罷了,反正那件事情我原本就打算獨身一人去做,越少人知道越安全,對我安全,對我身邊的人也安全。“嗯,周聘之就是個笑麵虎,這種人最可怕了,我媽之前就說過不讓我跟他玩。”章庭遠的看法跟元天野一樣,“姐姐你也彆跟他玩,他不好玩,跟我們玩吧,我們比較好玩一點。”我聽完他這句倒是一愣。周聘之雖然跟周寒之相貌相似,但性情卻與周寒之很不同,他對人表現得謙和友善,而且跟同圈層的人都相處得很好,是出了名的好人緣。沒想到,在元天野和章庭遠這裡,他的評價這麼差,就連章四夫人都嫌棄他。但,笑麵虎這個評價,我覺得很精準。可我要做的事情,必須要深入龍潭虎穴,所以即便知道山中有虎,我還是要進去。不過這種事情還是不能讓這些關心我的人知曉,於是我打了個哈哈,把這事岔了過去:“好,跟你們玩,不跟他們玩,今天玩得這麼開心,我做東請你們吃晚飯。”“晚飯也能一起吃嗎好啊好啊。”章庭遠憨憨的,聽完我的話就開心地笑了。“姐姐啊,你怎麼不等這小子走了再說請我吃晚飯的事情呢這小子總當電燈泡,煩死人了。”元天野則有些鬱悶地瞪著章庭遠,說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簡直就是憤然了。章庭遠無語:“咱倆到底誰是電燈泡啊昨晚我媽就說了,今天是我們小家庭的家宴,隻有我們自己家的人聚一下,你聽說了以後死皮賴臉非要跟著一起來,還非要跟我搶著去接姐姐,我都沒有嫌乎你,你現在還要排擠我,真是豈有此理。”昨晚章四夫人確實說了,今天的宴會隻有自己人,我知道章庭遠和元天野的關係好,還以為元天野也是被邀請到章家的,卻沒想到,他是厚著臉皮不請自來的。“切,要不是聽說姐姐會來,誰稀罕往你家跑啊,天天看你爸媽秀恩愛,被迫吃狗糧的滋味你以為很好嗎”元天野嘁了一聲,滿臉的嫌棄。聽到這裡,我心中一動,先前我聽嚴冬和吳淩說過,章老爺花名在外,但是娶了章四夫人以後就收心了,他和章家老太太都很喜歡章四夫人,因此我能猜到,章老爺和章四夫人的關係應該是不錯的,這一點從午飯時的情形也能反映出來,當時章老爺原本興致不高,章四夫人在他耳邊說了兩句話他就笑起來了。隻是,中午時,章老爺看我的眼神卻有些古怪,總是帶著點探尋和警覺,甚至是有些防備我。他為什麼會用那樣的眼神看著我呢我與章老爺素不相識,今天算是第一次見麵,不可能有舊怨,況且我這樣的身份,對章老爺也不可能存在什麼威脅,他也不需要防備我啊。我想不出答案,乾脆不想了,跟著元天野和章庭遠就在馬場附近找了一家農家院,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飯就回家了。因為晚飯吃得太飽了,我沒讓章庭遠把車停在離小區還有一條街道的地方就下車了,我想走走路消消食兒。元天野還不放心:“姐姐,天都這麼黑了,不安全,要不我護送你到家吧。”“有月光呢,不黑,而且離小區也就剩兩步路了,我站在這裡都能看到小區門口的保安亭,很安全。”我不想麻煩他,就擺擺手讓他們趕緊回去,“你們趕緊回去休息吧,明天周一,上班不許遲到。”元天野這才不情不願地重新坐上章庭遠的車子。我踩著月光慢慢走過街道,在小區門口卻看到了一輛熟悉的黑色邁巴赫。哦,看樣子周寒之的感冒並不嚴重,都這麼晚了還有精力來看他的心尖寵林西西。我繞過那輛車,進了小區上了樓,拿出鑰匙打開房門。隻是,我剛準備關上房門,一隻手突然從門外伸進來,按在了我的房門上。........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