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悅坊的包間裡。
刀疤哥擰開茅子的瓶蓋,酒香瞬間在空氣中炸開,撩撥著每個人的神經。
他深吸了一口氣,眼睛微眯,臉上浮現出陶醉的表情:“這酒,真是好東西啊”
旁邊的小弟們也跟著咽了咽口水。
也有人張了張嘴,想提醒刀疤哥今晚還有正事要做,可話到嘴邊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畢竟,這麼好的酒,誰不想嘗一口?
刀疤哥他們本身就是社會人,這一旦飯桌上出現了酒,想控製都難。
兩瓶白酒下肚,僅僅是為他們的酒興開了個頭。
隨後,白酒一瓶接一瓶,啤酒更是整箱整箱地往包間裡搬。
二坤哥坐在一旁,幾次想開口勸刀疤哥少喝點,可每次剛張開嘴,刀疤哥就以為他要敬酒,直接端起酒杯懟到他麵前:“來,再喝一杯!”
二坤哥隻能硬著頭皮接過來,一口悶下去。
刀疤哥越喝越高興,看二坤的眼神也越來越順眼。
“兄弟,你太敞亮了!這酒,這菜,這兄弟情,沒得說!”
他說完,又給自己倒了一杯,仰頭一飲而儘,酒液順著嘴角流下來,他都懶得擦。
二坤哥被灌得頭暈目眩,眼前的人影都開始重影了。
他努力睜大眼睛,試圖保持清醒,可腦子裡像是塞了一團棉花,非常地混亂。
終於,他趁著刀疤哥倒酒的間隙,結結巴巴地問出了那句憋了很久的話:“刀刀疤哥,我我們什麼時候動手?”
“那……那幫人可不好對付,您……您得小心。”
刀疤哥紅著臉揮了揮手:“小卡萊米,隨便平!”
二坤哥還想再說什麼,刀疤哥卻突然湊近他,滿嘴酒氣噴在他臉上:“兄弟,你知道哥哥我是怎麼成為潘哥的心腹的嗎?”
“您……您說。”
“那是因為哥哥我有……有絕招,空……空手接白刃。以前有個小混蛋跟我吵起來,拎著西瓜刀就要砍我,我直接使出這絕技……”
“那……那後來呢?”
“我雙手一接他的刀,你……你是不知道,那血濺了一地,那家夥嚇得,當場就跪地上求我彆死!”
“你看……看我臉上這刀疤,就是那時候留的。不是哥哥我吹噓,能……能乾掉我的人,還……還沒出生呢。”
“刀……刀疤哥,您太牛了!”
“……”
刀疤哥醉醺醺地靠在椅子上,手指捏著酒杯:“雖說要對付的人很很棘手,他們中有個叫雲城的,不知道老老弟你有沒有聽過?”
二坤哥點點頭:“聽聽過。”
他不僅聽過,還挨過對方的揍。
“社團裡的人都說他很厲害,一個人能打十幾個,哼,那是沒碰到我刀疤!遇到我,他也得乖乖跪下!”刀疤哥霸氣側漏,非常豪氣地說。
二坤哥連忙附和:“那是刀疤哥可是有絕技的,那種小卡拉米,根本不是您的對手。”
他說完,又故作擔憂地說:“可是他們人很多誒。”
刀疤哥不屑地哼了一聲:“人多又怎樣?哥哥我可是混義聯社的,再多我也不怕,不是我吹,隻要砍不死死我,他們就得跪下求饒,就是這麼尿性!”
“牛!”二坤哥豎起大拇指,滿眼敬佩。
酒足飯飽後,一群人東倒西歪地走下樓,來到一樓大廳。
大廳裡空蕩蕩的,連個人影都沒有。
他們也沒多想,隻以為是過了飯點,客人都走光了。
二坤哥走在前頭,搖搖晃晃地拉開大門,準備出去。可剛打開門,就猛地一關,轉身回來了。
刀疤哥一臉疑惑:“你…你關門乾啥?”
二坤哥來到刀疤哥麵前:“刀疤哥,我想問下,你那空手接白刃的絕技,好學不?”
“啥意思?”
刀疤哥還沒反應過來,大門就被人從外麵推開了。
一群人麵色不善地走了進來,每個人手裡都拿著一把西瓜刀,刀身在燈光下閃著寒光。
他們的身後,還跟著密密麻麻的黃毛混混。
領頭的是一名胖胖的青年,他掃視了一圈這群已經完全失去戰鬥力的義聯社成員,最後把目光落在了刀疤哥身上,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刀疤哥是吧?聽說你會空手接白刃?”
刀疤哥的腦袋瞬間清醒,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雙手合十:“大哥,都是誤會!”
二坤哥驚了,原來這就是傳說中的空手接白刃?
果然,熟練得一批。
他也不敢怠慢,連忙學著刀疤哥的樣子跪了下來,雙手合十。
雖然他喝了不少酒,但還沒忘記刀疤哥的絕技要領——隻要用出這招,敵人就得跪著求饒。
現在,他隻能祈禱這招真的有用。
同時,二坤哥的腦子裡飛快地轉著,努力回想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
明明計劃得好好的,怎麼突然就被人堵門了?
肯定是有人走漏了風聲啊!
就在這時,二坤哥看到了他非常熟悉的一幕。
幾名黃毛手腳麻利地拿著新打印的菜單和海報,迅速在店裡替換了一遍。
二坤哥看了一眼新菜單,尤其是看到酒水那一欄的價格表後,心臟都抖了一下。
先前他們喝的茅子酒,竟然標價88888一瓶?
他們後麵又要了幾瓶,加起來起碼得40萬啊!
40萬!他賣屁股也還不起啊!
刀疤哥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他已經被眼前這突然出現的上百號社會人給嚇懵了。
他雖然是義聯社的成員,但義聯社也很少聚集過這麼多人啊!
這到底是何方神聖?
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霧水縣的土皇帝——牛犇。
可他也沒得罪過牛犇啊!
就在這時,一個冷峻青年從人群後方走了出來。
“刀疤,好久不見。”
刀疤哥認出了這個青年,正是義聯社新一代的紅棍雲城。
他現在完全忘記了自己來霧水縣的任務,挪著膝蓋來到雲城麵前:“雲哥,您還認識我,您幫我說說話,咱們都是義聯社的人,都是自己人啊。”
雲城掃了一眼跪在地上瑟瑟發抖的眾人,說:“刀疤,想不到你現在也成了個人物了啊,帶著這麼多人來這裡,想乾嘛?是不是想找大小姐?”
刀疤哥沒有否認,甚至還想試圖勸服雲城:“雲哥,老大下令必須要把大小姐帶回去雲哥,老大一直很看重你,隻要你幫我把大小姐帶回去,老大一定會重用你的”
雲城搖了搖頭:“抱歉,我已經脫離了義聯社。”
刀疤哥一聽,臉色瞬間變了:“雲哥,擅自脫離義聯社,按照幫規是要處家法的!您可要想清楚了啊!”
雲城冷笑一聲,眼神裡帶著幾分不屑:“刀疤,看來你還沒看清楚這裡的形勢。”
話音剛落,人群中再次分開一條道。
一名穿著黑色連衣裙的年輕女孩走了過來,身上還帶著一種不容忽視的氣場。
飯店裡那黑壓壓一片的青年,全部挺直了身子,態度恭敬地低頭問好:
“大小姐!”
“大小姐!”
“大小姐!”
“”
聲音此起彼伏,非常的震撼。
刀疤哥的瞳孔猛地收縮,目光直勾勾地盯著那個氣質清冷的絕美女孩,臉上的表情從震驚到難以置信,再到最後的恐懼。
“大大小姐?”
怎麼可能?
怎麼可能啊!
大小姐,一個從來沒混過社會的人,這麼短的時間裡就發展出了這樣的規模?
刀疤哥的腦子裡飛快地回想著自己掌握的情報,雲城帶著十幾個人來找大小姐,大小姐以前從來沒混過社會,撐死也就十幾個人才對。
可看看眼前這情況,黑壓壓的一片,起碼上百號人,個個態度恭敬。
情報嚴重失實!
刀疤哥的心裡一陣發涼,像是被人扔進了冰窖裡。
如果大小姐帶著這麼多人回到明珠城,義聯社會該怎麼辦?
更讓他心驚的是,從這些人恭敬的神態來看,他們不是被強迫的,而是真心實意地跟隨大小姐,以她為主。
這種凝聚力,這種號召力,簡直讓人不寒而栗。
這就是擁有前老大基因的女人嗎?
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