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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止戈 歡呼與榮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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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城頭上舉起的白旗,這代表林喜旭一方已經認輸了。鄭朝熙抬起右臂,示意部下們停止射擊。

“去幫幫他們!”

待石灰粉塵散儘,九十名重騎這時都已經解開了與馬匹相連的鐵索,一個個或是捂著眼睛呻吟,或是在安撫情緒變得暴躁的馬匹。聽到鄭朝熙的話,輕騎們紛紛下馬,取出早已準備好的菜籽油,走上前去,幫助被石灰粉迷了眼睛的兵卒清洗眼睛。

石灰粉遇水會散發熱量,嚴重了可能會燒傷眼睛,隻能用菜籽油清洗。

這時,卻是有一個人站起身來,走到了鄭朝熙的麵前。

是林霄!他的身上頭上都是白撲撲的石灰粉,眼睛裡倒是乾乾淨淨的,在石灰粉塵升起的第一時間,他就護住了自己的眼睛。

林霄摘下頭盔,臉上滿是鬱悶不甘的神色,他將手中的長槊用力的插進地麵,然後雙手抱拳朝著鄭朝熙說道。

“這次大比我們輸了,不過我不服,我希望能跟你進行一場比試,我不穿重鎧,你也不許跑,隻有你我兩人,單純的進行一場屬於軍人的,真正的比試。你可敢否!”

他雖是嘴上說著認輸,但是眉宇間仍是透射出一種鄙夷的神情。是的,他雖然輸了,但卻是輸給了麵前這個年輕小將的陰險卑鄙。如果是堂堂正正的對陣衝殺,他不會輸,所以,林霄向這個小將提出了挑戰,他可以輸掉這場大比,卻是要贏回屬於自己的榮譽。

一時間,周圍的兵卒都聽到了林霄的挑戰,鄭朝熙這邊的兵卒們卻是都罵了起來。

“要臉不要臉啊!”

“輸了還想找場子”

鄭朝熙抬起手臂,他身後的兵卒們立時閉上了嘴巴。這場比試開始之前,他們其實對鄭朝熙還是懷疑的居多,雖說前些日子一陣風一役讓這個年輕人名聲大噪,但那也隻是說明他個人的勇武,卻不代表指揮軍隊同樣在行,畢竟鄭朝熙太年輕了。俗話說嘴上沒毛辦事不牢,鄭朝熙年輕稚嫩的麵容,總是很難讓人信服。

可是現在,所有人對鄭朝熙是徹底服氣了。兩百輕騎竟然乾倒了配備有長槍兵和弓箭手的九十重騎,而且己方可以說是不上分毫,這樣的戰績說是彪炳也毫不過分。

個人足夠勇武,戰術指揮亦是不遑多讓,這樣的人還有什麼不服氣的呢。所以當林霄對鄭朝熙提出挑戰的時候,他們出言喝罵,並不是擔心鄭朝熙不敵林霄,而是他們已經在心裡真正的認可了鄭朝熙,認可了這個沉穩有度的年輕人,自家人當然要幫自家人。

“你認為憑借個人的勇武,就可以帶領軍隊取得勝利嗎?”

鄭朝熙看著麵前高過他一個頭的壯漢,語氣淡淡的問道。

林霄一滯,想了一下才說道。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你的問題,我隻知道,身先士卒帶頭衝殺是我的理想,如果在真正的戰場之上,我會站在兄弟們的最前麵喊著——兄弟們,隨我衝!而不是在重重保護之下喊著:兄弟們,給我衝!如果自身的武藝不過關,是無法帶頭衝殺的。所以,我崇尚武力。”

林霄的一番話不由得讓鄭朝熙有些肅然起敬。

“我隻問你,敢不敢與我一戰!”

林霄有些不耐煩的催促道。四周雙方的兵卒這時也都將目光集中在了鄭朝熙的身上。不過兩方兵卒目光的含義卻是不同。

林霄一方的兵卒剛剛的一仗輸的著實憋屈,又信任林霄的勇武,所以看向鄭朝熙的目光中滿是挑釁的意味。

而鄭朝熙這邊的軍卒則是心裡樂開了花,怎麼著,嫌剛剛臉丟的不夠,徹底不想要臉了是吧,竟然敢跟咱家小將軍比試。

狙截一陣風的事情,隻有黃裳手下的兵卒們知道,因為與林喜旭那邊不對付,所以這個事情林喜旭那邊還都不知道。不過就算是知道了,以林霄自負的性子,怕是也不會相信,隻會以為是他們在吹牛皮。根本原因,還是因為鄭朝熙太年輕了。

鄭朝熙咧嘴一笑,反手抽出背在身後的雙刀,雙刀在身前的空中相擊,發出一聲清脆的金屬交鳴聲。

“有何不敢!請林將軍指教!”

林霄的性子有些自負、有些粗豪,卻是並不讓鄭朝熙感到討厭,反倒是有些欣賞,所以語氣也頗為客氣。

“好!哈哈,不論輸贏,就憑小兄弟這份豪氣,你這個兄弟我認下了。”

林霄聽聞鄭朝熙答應下來,頓時大喜,伸手拔出長槊,憑空舞出幾朵槊花,然後長槊直指鄭朝熙。

林霄使用的馬槊,長度三米多,這本就是馬上使用的兵器。可是這時他竟在雙腳站在地麵上,就能將馬槊舞動的如臂指使,可見其不凡之處。

馬槊多數時候,等於是將門世家的標誌。原因一是馬槊製作不易,需長達三年之久,且要耗費不少銀錢。二是修習不易,馬槊與長槍不同,它的刃更長,槊身更具柔韌性,使得好了威力遠超其他馬戰兵器。

林家祖上也曾是赫赫有名的將門,可惜後來漸漸衰弱,到了林喜旭這一代,更是被打發到了止戈城這種地方,這基本等於是宣判了林家從此於將門中除名。所幸,林霄自小就表現出武藝方麵的不凡之處,深感愧對祖上的林喜旭自是大喜過望,傾儘全力對其進行培養,更是將家傳之寶,幫助林家祖上立下過赫赫戰功的馬槊交給他使用。

見二人擺開了架勢,周圍的兵卒們紛紛朝後退去,給二人留出足夠的空間。站在城頭上的林喜旭這時也注意到了這裡。之前心喪若死的林喜旭頓時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沒辦法,輸掉五千兩銀子還在他的承受範圍之內,可是那九十套重甲可是花費了他近半的家財才打製出來的,一想到要白白送給黃裳四十套,他的心都在滴血。

“老黃啊!要不你看這樣,咱倆現在再賭一場。要是你贏了,之前賭約不變,我再給輸給你五千兩。如果僥幸我贏了,我也不欺負你,之前說好的五千兩照付,不過四十套重甲就不給了啊!”

黃裳聞言沒有馬上答複,林老狐的外號不是白叫的,這個老東西彆看打仗不行,做買賣卻是一等一的好手,而且林霄這小子自己之前跟他交過手,一杆馬槊使得委實不凡。再說了,他對鄭朝熙的武藝了解也不多,不清楚這小子到底是何種境界。

正在猶豫間,一旁的甲九又暗中捅了幾下他,朝著轉過頭來的黃裳點了點頭。黃裳這才下定決心。

“成交!”

黃裳和林喜旭的手掌再次相擊,敲定了賭注。

城外林霄和鄭朝熙二人,這時也是動起手來。

最先發動進攻的是林霄,這個粗豪的高壯漢子是個急性子,出手也是乾脆利落。雙手握住馬槊,一個橫掃,朝著鄭朝熙的腰間掃去。

林霄身高體壯,雙臂之上肌肉虯結,這一掃似有千斤之力,槊杆竟是彎成一個弧形,既重且急。這要是被一槊掃中,隻怕當場就要被打成兩段。

眼看槊尖就要掃中鄭朝熙的腰間,他卻在間不容發之際,雙腳極快的朝後退了兩步,正好避過了掃過來的槊尖。

卻見那槊尖被鄭朝熙輕鬆躲過,在掃到鄭朝熙小腹前的位置時,馬槊竟是突然頓在空中,然後林霄握住槊杆中段的手掌用力一旋,再猛地推出,蹬的筆直的長槊猶如毒蛇出洞一般,直刺鄭朝熙的小腹。

林霄的這一突然變招,也是出乎了鄭朝熙的意料。長槊來勢極快,鄭朝熙隻能用雙刀交叉架住刺來的槊刃,同時身形繼續朝後退去。

這時,林霄卻是突然大吼一聲。

“小心了!”

卻見,被雙刀架住的槊刃之上,猛然冒出一道淡藍色的光芒,光芒將槊刃包裹住後,又向前延伸出近一尺的長度。

當林霄喊出小心後,鄭朝熙就注意到了槊刃的變化。甲八前幾日的驚豔一刀猶自曆曆在目,鄭朝熙心中大驚,腳下踏虛步瞬間施展而出,終是在光芒即將刺穿他的小腹那一刻險險的避了開去,不過在避開後,他看到那道藍芒的長度,心中估算一下,如果剛剛自己沒有避開的話,那道藍芒應該隻夠堪堪劃破小腹外邊的衣裳,並不會刺穿身體。

再看手中的雙刀,剛剛架住槊刃的位置,出現了兩個圓滑的缺口。

“罡氣流!”鄭朝熙看著雙刀上的缺口,朝林霄問道。

林霄這時已經收回了長槊,橫在身前。他的臉色有些白,顯得有點虛弱,應該是使用罡氣的後遺症,但是卻比那天甲八施展驚豔一刀之後要好得多,顯然,剛剛林霄並沒有使出全力。

“沒錯!”林霄有些驚訝的看著鄭朝熙,他雖沒有使出全力,卻仍是沒想到眼前的這個年輕人竟是避開了他自認為必殺的一擊。雖然出招之前,他有出言提醒,但是在那種電光火石之際,竟然真的可以避開,這個年輕人是怎麼做到的。

他沒有使出全力催動體內的罡氣,就是擔心誤傷了這個年輕人。罡氣外放鋒銳無比,哪怕隻是挨上一下,也是腸穿肚爛的下場。可是現在看來,哪怕自己全力催發槊尖上的罡氣,也是打不中這個年輕人了。

“我的攻擊被你避開了,現在,換你來攻擊我!來吧!”

林霄握緊手中的長槊,麵對著鄭朝熙擺出了一副防禦的架勢。

“好!那你可要小心了!”

鄭朝熙這時心中豪氣乾雲,無論是最開始的出言提醒,還是後來發現林霄沒有使出全力,都讓他對眼前的這個漢子充滿好感。這是一個磊落的漢子,一個真正的軍人,一個值得敬佩的對手。

既然是值得敬佩的對手,出於對對手的尊重,鄭朝熙也決定拿出與對手相匹配的實力。

“踏虛步”

鄭朝熙的身影突然在林霄的視線中消失,林霄還有些愣神,突然覺得一股寒意侵來,正要舞動長槊防止對手靠近,卻突然停了下裡。

“我輸了!”

林霄鬆開了握著槊杆的雙手,沉重的馬槊掉落在地上,激起一片塵土。

鄭朝熙這時就站在距離林霄麵前兩步的距離,他手中的雙刀,一刀懸在林霄的喉間,刀尖緊挨著喉結,隻要稍稍再往前一點,就可以刺穿他的喉嚨。另一刀則抵在他的胸口,刺穿了他身上的環鎖鎧。

太快了!實在太快了!林霄根本就撲捉不到鄭朝熙的身影,何談招架防禦。

“好!”城下和城頭上頓時響起震天響的呼喊聲。

黃裳也是喜的眉開眼笑,老懷安慰,林喜旭則是眉毛鼻子堆在了一起,心疼的差點沒哭出來。

鄭朝熙收起雙刀,鄭重的朝著林霄行了一個軍禮。自己雖然打敗了他,但他卻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對手。

“黃都尉屬下火長王詩。”鄭朝熙自報家門。

“林都尉屬下校尉林霄。”林霄也是鄭重的行了一個軍禮,報上了自己的軍職和姓名。

然後,林霄大笑著拍著鄭朝熙的肩膀說道。

“這一仗,我輸得服氣,以後,我認下你這個兄弟,怎麼樣?給不給老哥這個麵子。”

“林大哥!”

鄭朝熙笑著叫了一聲,林霄樂的咧開了大嘴。這二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識了。

上千人發出的歡呼聲,傳進了鄭朝熙的耳中,剛開始的一瞬間,他有些茫然、有些惶恐。可是當他的目光掃過身邊的士卒們,不論是自己這一方,還是林霄那一方,每一個人的臉上都寫滿了欽佩與尊重。

尊重強者,是軍人的天性。

這一刻,鄭朝熙坦然了,他明白,這些歡呼聲是給自己的,那些欽佩的目光也是給自己的,因為自己的強者,這一切都是自己掙來的。他發現,他很喜歡這種感覺,發自骨子裡的喜歡。

因為,鄭家兒郎本就應該得到這一份榮耀,因為他,天生就是戰場上的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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