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難得發脾氣,這回還是在大伯母麵前吼她。
我媽一時瞠目結舌,然後怒極反笑:“行,你們是一家人,跟你過了二十多年的我是外人!讓你的一家人伺候你去吧,我不管了!”
說著,她硬是把我和姐姐拖出病房。
在電梯裡她就開始哭,其他乘客還以為我家死了人,雖然覺得她很吵,但都很善良的沒說什麼。
有個阿姨還遞過來一包紙巾,對我媽說:“大妹子,是人都有這麼一天,節哀順變吧。”
我媽哭得更傷心了。
到了樓下,我媽想去姐姐家坐坐。
姐姐心情本來就不好,一大早又被迫看了這麼場鬨劇,我媽去她家少不得又要哭訴一場,她沒精神應對,直接拒絕了:“你還是回家去吧,看看還有什麼東西丟了。”
這麼一說,我媽恍然:“對,對,我得回家。小薰,你精神不好,回去休息吧,明天還得上班。連荷,你跟我走。”
我其實也不想陪她,但沒法拒絕,隻能“哦”了一聲。
一回家,我媽直奔她的首飾盒。
她在裡麵盤點一圈,出來後很遺憾的說:“居然隻偷了那一條。”
她的首飾盒裡有好些珍珠,大堂哥卻精準拿走了最貴的天女,真不知該說他是識貨還是倒黴。
昨晚警察暫時扣押了那條天女,讓居延提供購買憑證作為量刑依據。
居延說他要回去找找,所以還沒給。
不過據我所知,那條天女的價格足夠大堂哥進去蹲個十年八年了。
爸爸卻不追究。
真是便宜那一家子討厭鬼了。
我認命的打掃房間,我媽躺在客廳的沙發上,蓋著毯子,對著電視長籲短歎,時不時擦一把淚,看著也挺可憐。
剛打掃完還沒坐下,大伯母給我打電話,說他們已經在派出所,讓我過去幫忙撤案。
我媽一聽就來氣,翻了個身背對我:“要去你自己去!我可不去!”
我隻好背著包,自己出門了。
到了派出所門口,早已等候在那兒的大伯母拉住我。
她本想跟我套套近乎,無奈對我實在沒什麼感情,那硬擠出來的笑容也就看起來特彆勉強。
“小荷呀,待會兒進去你放機靈一點,警察要是問項鏈多少錢,你就說一百多塊,知道了嗎?我剛打聽過,超過一千就得判刑,撤案都沒用。你爸都不追究了,你也不要怪罪你哥了,啊?”
我聽著就來氣。
那可是天女!
一百多塊?
你當警察沒長眼睛嗎?
這時,居延也來了,他站在我身邊,看著大伯母:“這位是?”
我沒好氣的說:“她就是大堂哥的媽。”
大伯母一看他那副精英派頭,驚慌的問我:“你是誰?律師嗎?”
居延對她略一點頭,算是打招呼,然後言簡意賅道:“項鏈是我買的。”
他又看著我:“我帶了購買憑證還有銀行流水,進去吧。”
大伯母趕緊攔在我們麵前,一臉懇求的對我說:“小荷,你快跟他說說,彆把事情鬨大了!”
再不情願,我也不能違背爸爸的意思,隻能把居延拉到一邊,如此這般的解釋一通。
居延聽完,把手裡的材料都遞給我,說:“這是你們的家事,你自己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