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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被知青“遺忘”的未婚妻(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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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依然是個年代小世界。

原書名為《世事無奈》。

看到這個書名,元初就很無奈。

起這種書名,大概率會包含一些洗白的成份。

書中男主叫顧長風,是一名家逢變故的下鄉知青。

他是京城人,祖父和父親都頗有威望和地位,母親出身書香世家,還有留學經曆。這種身世,注定了他們在那個年代日子不好過。

祖父被單獨下放,父親和母親也去了農場,顧長風作為獨生子,原本是留在了城裡的,但是,1970年,得知祖父身體不好,一直被病痛折磨,他毅然報名下鄉,到祖父下放的地方插隊了。

他插隊的地方叫馮家莊大隊,隊裡有一名年輕的赤腳醫生,名叫馮元初,她是個被遺棄的孤女,大雪天被人扔在野地裡,也不知道是誰這麼缺德。

好在她命不該絕。

馮家莊大隊有一個從高麗戰場回來的退伍老兵,叫馮振興,他應該是患了比較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偶爾會神誌不清,大雪天尤其如此。

那天他跑出去在雪地裡發瘋,揮舞著鐮刀亂砍,砍著砍著就聽到了細弱的嬰兒哭聲。

馮振興丟失的神誌一下子就回來了。他扔掉鐮刀,跑過去把孩子抱了起來。周圍一直看著他,想要伺機把他製服帶回家的村民們也圍了上來,跟馮振興一起把孩子帶回了家。

馮振興收養了這個孩子,給她起名馮元初。一開始,村長兩口子不放心,索性住到他家看著他,順便幫忙照顧孩子。時間長了,發現他確實不犯病了,才搬回自己家。

馮元初就在養父的悉心照料下長大了。她是1952年來到這個村子的。1968年初中畢業後,在大隊的推薦下去公社衛生院接受了培訓,成了一名赤腳醫生。

1970年,男主一到馮家莊,就盯上了馮元初,確切地說,是看上了她的醫術和馮振興的身份。

他蓄意接近,引得馮元初芳心萌動,又向馮振興坦白了自己的遭遇。馮振興是個退伍兵,自然對同樣上過戰場的顧長風的爺爺和父親充滿了同情,他也相信這種混亂的局麵不會持續太久,所以就沒有反對女兒和顧長風的事,也沒反對她幫顧長風的爺爺調理身體。

但是,顧長風和馮元初隻談對象沒結婚,馮振興隻要問,他就說他目前的地位太尷尬太敏感了,他要等到祖父和父母平反,然後再結婚。

孩子年紀不大,馮振興也不是太著急。

就這麼一拖再拖,拖到了1975年,顧家平反。

顧家人被接走了。因為沒結婚,顧長風暫時不能帶馮元初走。但是他承諾會很快回來提親,臨走之前,兩個年輕人依依惜彆,情之所至,有了肌膚之親。

然後,狗血的來了,顧長風回到京城的第二天,走在路上被小範圍鬥毆誤傷,被人一板磚拍到了腦袋,他失憶了,把跟馮元初的約定忘得一乾二淨。

他失憶了,老頭子又沒失憶,他的父母也沒失憶,但是這三位長輩什麼都沒說。書中對此的解釋是:顧長風的母親對馮元初的身份地位不滿意。一方麵是覺得她農村出身,另一方麵又覺得她被人遺棄肯定是因為身份見不得光。

而且,他們都覺得,顧長風雖然和馮元初談對象,但是什麼都沒發生,倒也談不上什麼負責不負責的。

顧長風在母親的安排下娶了門當戶對的姑娘,幸福快樂的生活。

顧家的三位長輩都覺得,失憶可能就是上天的安排。

顧家人過得好好的。

馮元初卻發現自己懷孕了,顧長風一直沒回來,她就知道,這件事情恐怕有了變故。馮振興問她要不要去京城找人,她想了想,拒絕了。

如果一個男人心裡沒有她,找回來乾嘛呢?亦或者他心裡有她,但是在動搖掙紮,那也沒有找的必要。

再或者,顧家有人不喜歡她,那她就算去了京城可能也沒有好日子過。

她也沒有太難過,至少在當初談對象的時候,顧長風對她溫柔體貼,她給顧老爺子調理身體,顧長風甜言蜜語沒少說,也給她送了一些禮物,就當沒談攏,分手了唄。結了婚都還能離呢!分個手有什麼好奇怪的。

她和馮振興都想的挺開的。

馮元初一個人生下了孩子,取名馮逍,和父親一起把他養大,馮家莊民風還算淳樸,再加上馮振興的身份和馮元初的醫術加持,沒有人指指點點說三道四。祖孫三代人的日子過得也不錯。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在孩子12歲的時候,馮振興的身體突然就垮了,他一病不起,沒熬幾天就去世了。更離譜的是,向來身體康健的馮元初也一病不起,緊隨父親而去。

更狗血的事情來了,就在這個時候,男主恢複了記憶,跑到馮家莊來找馮元初,想向她懺悔、道歉,卻發現人都沒了,隻留下一個和他長得一模一樣的孩子。

消息傳到京城,顧老爺子和顧家父母也都十分懊悔,他們責怪顧長風,“你跟人家有了夫妻之實你怎麼不說呢,你要是說了,我們就不會讓你跟彆人結婚了呀!”

他們還覺得特彆對不起顧長風後娶的妻子,但是這位姑娘十分大度,隻說這都是“造化弄人”,“她沒有責怪顧家人,對馮元初的遭遇也充滿了同情”。

他們一家人到了馮家莊,把孩子接走了,顧長風後娶的妻子對孩子視如己出,一家人繼續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隻是偶爾回想起那段動蕩的歲月,一家人心裡都唏噓不已!

看完劇情的元初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這劇情是挺讓人無奈的,但感到無奈的應該是馮元初和馮振興,絕對不應該是男主顧長風一家!

係統跟元初說:“這次的委托人有兩個,一個是馮元初,她許願不再和男主有任何瓜葛,不再管男主家的事情,好好照顧父親,過好自己的日子,不要英年早逝。另一個是馮元初的兒子馮逍,他許願母親不再和父親有瓜葛,他寧願自己不再來到這個世上。”

元初:“……他們後來不是幸福快樂的生活著嗎?”

“原作者寫完這句,劇情就結束了。但實際上,馮逍並不快樂。他被父親接走是沒辦法的事,那時候他才12歲,沒辦法獨立生活。

到了京城之後,顧家給他改了姓,他成年以後又改回來了。一成年他就從顧家搬了出去,再也沒回去過。他還和顧家鬨得很僵,把顧家人的臉皮都撕下來扔在地上踩了一遍。顧家後來徹底沒落了。

顧長風接他回去,也是因為他後來娶的妻子沒有生育能力,他一直沒有孩子,並不是因為他多愛這個孩子。”

元初:“……那馮逍?”

“他已經去投胎了。並不會再來到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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